[問題] 同名律師被國稅局查稅的問題

作者: YUreo (油咧油)   2018-04-11 17:39:42
各位前輩大家好(鞠躬
我在事務所當小助理
是這樣的
我們事務所有一位A律師與另外一間事務所的B律師同名同姓
最近接到國稅局來電要我們提供律師「沒有接到某兩件偵字案件的證明」
但這兩件偵字案不是委任給我們這邊的A律師
經過解釋後,國稅局的承辦人員仍不斷跳針
說要我們提出「不是承辦這件案件的證明」
問題來了
A律師不是這兩件案件的委任律師
沒有做的事情到底要如何提出證明? (翻桌
國稅局承辦人也自己說他們有向該地檢署先請求資料了
但仍然打來要我們提供資料
我請承辦員向另一間事務所的B律師查證
他又堅持不肯,要我們提出資料...
是說雖然所得稅法83-1第2項有規定
「稽徵機關就前項資料調查結果,證明納稅義務人有逃漏稅情事時,納稅義
務人對有利於己之事實,應負舉證之責。」
但是,不是我們律師承辦的案件
何來對該案執行業務所得的納稅義務????
一直跟承辦人講,講了好久他還是在跳針
到最後我只好自己打電話去B律師事務所問
B律師事務所那邊同意開具切結書來證明系爭兩案是由他所承辦
才暫時解決這件事....
之前也曾發生過法院誤將那位同名律師的判決書寄到我們所來的烏龍...
這到底是....
國稅局這樣搞都沒有問題嗎(淚
浪費我好多時間...
作者: doublecross (南阿里)   2018-04-11 17:57:00
請問你們在忠孝東路還是南京東路呢
作者: b4ic (b4ic)   2018-04-11 18:50:00
為何不用A律師的切結證明案件不是你們的,B律師的切結是切結A律師的切結不也是嗎?
作者: onei (日之丸阿傑)   2018-04-11 18:56:00
我過往經驗是出具自己的切結書
作者: YUreo (油咧油)   2018-04-11 19:25:00
去年被查過同樣的案件,是104年度的偵字案(淚
作者: SYLVESTRAL (大頭)   2018-04-11 19:43:00
突然很開心沒有其他同名的律師
作者: vulpess (vulpes)   2018-04-11 20:36:00
很開心沒有同名+1
作者: sky1017 (Giwa)   2018-04-11 21:11:00
只要自己出具切結書就可以了 我之前常常弄 因為有其他律師跟我同名同姓
作者: YUreo (油咧油)   2018-04-11 21:31:00
好的,這樣我以後知道該怎麼做了QQ 謝謝大家
作者: dddkids (滴滴滴)   2018-04-11 23:21:00
同姓名真的很煩(怒)
作者: abacada (放眼2006)   2018-04-11 23:28:00
證明"沒有"需要窮舉 強要舉證可能適用但書顯失公平
作者: tp6m4g0 (..)   2018-04-11 23:54:00
接過自稱是國稅局不顯示號碼電話,而且堅持不留下聯絡方式我打去國稅局相關單位,承辦人員說沒有打給我?
作者: tch0818 (沒有退路的我....)   2018-04-12 00:16:00
今天也對到完全沒接過的通緝案掛在帳上…還隱名,實在無從查起…
作者: youvegotamai (性感小野貓)   2018-04-12 00:42:00
我有去國稅局吵過舉證問題,然後堅持我無法提出不是我的案件的證明,應該是國稅局要證明是我的案件才對,然後……國稅局就更正了,現在想起來也很不可思議
作者: Lectured (生無憾 願)   2018-04-12 12:04:00
樓上超強
作者: newangle (kawai)   2018-04-12 21:49:00
出具切結書,我遇過不是律師同名,而僅是一般人的訴代同明硬掛到我頭上的,而且還是我沒登錄的外縣市也是盧了很久,還要我自己向該法院發函,真的很莫名
作者: b92006 (阿甫)   2018-04-13 00:39:00
我就是B律師....
作者: sky1017 (Giwa)   2018-04-13 15:12:00
我之前有問過國稅局人員 他們好像是用姓名去抓案件所以才會搞出這麼多麻煩 話說我在高雄執業 還接過北檢打來叫我去開庭......
作者: endlesskarma   2018-04-20 21:09:00
哈哈哈哈國稅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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