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警局陪同訊問請益?

作者: lovecyfen (lovecyfen)   2017-05-18 08:13:49
某日我接獲一件警局陪同訊問案件
是涉嫌人某甲有智能障礙問題在路上將他人遺失皮包撿走
筆錄錄音錄影結束後 筆錄列印要簽名的時候
我發現筆錄記載跟某甲所述顯然不同
例如警方詢問:某甲撿到皮包後 如何處置? 某甲回答:我不知道
筆錄卻記載:我拿回家了 我坦承有侵占遺失物的行為....
法律評價上應有相當差異阿
我覺得某甲有智障情形 說詞反覆
他拿走皮夾的去向跟有無構成犯罪算有很大關聯阿
於是我向製作筆錄兩位員警表示意見
此時另位員警走進來 他看到我這樣站在電腦前跟承辦員警討論筆錄
她就開始說:你是誰? 我說:我是律師
她說:你在幹嘛? 我就大概跟她解釋一下狀況
他就說:你律師沒資格說話 沒資格站在這裡 也不能對筆錄表示意見
當然我就說 我是這個案件辯護人 我當然有資格說話
基於偵查不公開原則 最沒有資格在偵訊室的就是你了
筆錄記載與事實不符時候 我當然有資格表示意見
這位員警後來接著說:你律師站在這裡幹嘛? 律師了不起? 律師卡大捏?等等
(反覆+吼) 很像喝醉酒
接著反過頭去跟某甲說:你請他沒用啦 你可以趕快換一個律師
然後跟甲開始講話(想當然應是在攻擊我)
(承辦兩位員警後來就一直跟我道歉)
ps:針對筆錄跟回答不符的爭議 就重新製作筆錄
請問各位前輩 面對這種狀況 單兵我該如何處理?
秀才遇到兵 有理說不清 尤其這個兵穿著警察制服的時候
作者: taylorlin (摔不死,那就再來吧!)   2017-05-18 08:37:00
開始錄音 事後投訴?要不是當場跟他拼只會讓自己背一個妨礙公務 大家應該都想跟他大小聲 哈哈
作者: sandiato (當局者迷迷迷)   2017-05-18 09:02:00
有先烈楷模被告過,還被媒體等在外面拍上銬
作者: joker6 (早睡早起:))   2017-05-18 09:15:00
叫他不要簽名,打電話搬救兵
作者: lokazdszone (人一月刀俞)   2017-05-18 09:23:00
業務登載不實
作者: ptt0219 (A boy has no name~~)   2017-05-18 09:35:00
翻刑事訴訟法第245條第2項給他們看唄。
作者: liping27 (Love yourself ￾￾)   2017-05-18 09:51:00
寫署長信箱投訴整件事情,會有人打給你詢問事情經過的。
作者: wakamur (hi)   2017-05-18 10:54:00
為了同道執業環境,希望道長能夠投訴,起碼也回報公會
作者: qqqmmm (禿毛狗)   2017-05-18 11:02:00
這種事都要當場大聲講啊,事後反悔是哪招
作者: LMessi (梅西)   2017-05-18 11:22:00
警察不意外
作者: hellosoap (蟹老闆)   2017-05-18 11:26:00
問他警員編號 他應該會冷靜一下
作者: Afun2009 (謝天)   2017-05-18 11:34:00
那時候已經不是偵查不公開的問題,而是警界害群之馬的問題。
作者: lokazdszone (人一月刀俞)   2017-05-18 12:02:00
BEY幫大大加油,共勉之,練習對幹的勇氣
作者: Richfun ( )   2017-05-18 13:19:00
「你錄音關了沒?剛剛的錄音光碟不要到檢察官那邊就不見。」我會這說
作者: aarrcc (iamwhoiam)   2017-05-18 13:27:00
大聲回去啊!請一定要提報清理這種害群之馬讓各位道長及當事人有一個正常的環節
作者: newfrank (newfrank)   2017-05-18 14:10:00
法條明文就刑訴43-1條第1項準用41條第2、3項,請求將異議部分附在筆錄上,至於員警拒絕附錄,我就不清楚實務上怎麼回應了,還請其他道長補充。
作者: mickchao (威士忌才是王道...)   2017-05-18 14:12:00
如果他不是負責製作筆錄或詢問犯罪嫌疑人的警察,現場告發他妨害公務啊XDDDD
作者: evilsura (The Show Must Go On)   2017-05-18 16:09:00
又一個垃圾警察…
作者: chihchien (ChihChien)   2017-05-18 16:17:00
請受詢問人拒簽筆錄
作者: andyahn (努力再努力)   2017-05-18 16:56:00
馬上打電話給督察室,問他,律師陪訊是不能表達意見嗎
作者: ChrisBear (Lawyer)   2017-05-18 17:09:00
我的作法是叫當事人拒簽,然後在他面前打去督導室叫他們督導室派人到現場我之前遇到警察想搜索 我也是嗆聲不是現行犯就不能蒐有本事你用現行犯逮捕我當事人 我直接去做提審不然就去地檢署聲請搜索票沒有票的話你敢搜我就直接提告違法搜索對的事情就不要怕 沉住氣說就可以 警察基本上會怕不過我想信這樣的警察只是少數而已 我遇到很多都可以好好溝通
作者: josephxg (XG)   2017-05-18 22:19:00
不改正就叫當事人拒簽。
作者: ROCKMANX6 ( )   2017-05-18 23:44:00
偵查庭也有這種垃圾檢察官亂記筆錄還不給改的。
作者: beagle2 (Orange Days)   2017-05-19 16:44:00
類似情形遇過 直接打給督察室之後就照規定來了
作者: yenjufire (火大了起來)   2017-05-19 23:11:00
我之前在大安某派出所陪偵也遇過類似的事情,也是某個資深員警要趕我出去,還問我法律哪條規定律師可以在場最後也是兩名作筆錄原警不斷跟我道歉
作者: twin1949tw (台北Station)   2017-05-20 08:52:00
偽造文書?證據能力你應該很清楚吧
作者: nancyhsieh (Nancy)   2017-05-20 14:24:00
當律師會「怕」,要怎麼當好律師???直接去警政署申訴了啊..
作者: lovekyoko   2017-05-20 15:52:00
推樓上XD
作者: BeeGeesbest (和風溏心蛋)   2017-05-21 00:02:00
在台中第一分局也遇過偵查佐不讓我在場的 傻眼
作者: ElinaYun (Elina)   2017-05-21 01:35:00
覺得是雙簧啊,經驗不足的會自動修改當事人的口供嗎?
作者: lovekyoko   2017-05-21 01:54:00
這真的要噓了 怕犯法??? 有沒有犯法律師會不知道嗎???
作者: runonight (John)   2017-05-21 14:35:00
推一個,加油!
作者: gamebird (gamebird)   2017-05-21 18:36:00
推...其實版上有很多不是道長的人 別在意
作者: a9301040 (加油)   2017-05-21 20:01:00
其實沒必要跟條子吵,跟當事人溝通好就好
作者: LMessi (梅西)   2017-05-22 09:48:00
鍵盤衝組很多 原PO看開點 別在意
作者: twin1949tw (台北Station)   2017-05-23 12:09:00
公務員執勤不得主張隱私;法院外陳述(供述證據)無證據能力;地檢署陳述因果關係中斷。你這些常識會不知道?
作者: ElinaYun (Elina)   2017-05-23 15:20:00
呃.........
作者: Happylawyer (happy)   2017-05-24 13:06:00
TWIN那是啥理論? 趕快發個文教導一下版上各位大律師
作者: anomie111 (如雲)   2017-05-24 13:42:00
推樓上...
作者: preattyall (天命不欺,豈遂殆哉)   2017-05-24 20:53:00
願聞其詳
作者: twin1949tw (台北Station)   2017-05-30 14:53:00
麻煩請付費詢問謝謝
作者: shaphanty (人生若只如初見)   2017-07-05 14:26:00
直接問那個員警名字哪一科,檢舉她,上警局信箱檢舉、然後打給她的長官能多高就轉多高,告知這件事情,並告知已有記者對此事感興趣,看他的長官怎麼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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