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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提到了 流浪律師
以及律師素質下降
削價競爭的問題
還有律師不團結解決問題 等問題
版上的人感覺會在乎問題的也是那幾個少數id
裡面也題到濫設法律系和報考資格過寬法律人只抱怨而非團結對抗很中肯
作者: yujui (Ray) 2016-06-07 20:32:00
廣設法律系也解決當時一些些留學歸國沒教職問題不是嗎?
作者:
csiace (CSI)
2016-06-07 20:34:00老律師素質本來就很差,還有下降問題?
作者:
irsmy (Irene)
2016-06-07 20:44:00宛寫錯啦
作者:
Prestige (麵包師路非)
2016-06-07 20:53:00根本性的問題還是臺灣市場太小 先天不足 後天又失調臺灣一堆受雇律師薪水比美國服務生還要低大所被一群靠關系的壟斷 小所又經營不易 真的不如轉行
作者:
reil (REIL)
2016-06-07 20:58:00流浪教授可以來當律師,換個身分繼續流浪
作者:
csiace (CSI)
2016-06-07 21:18:00我覺得臺灣市場並沒有太小的問題,臺灣一直以來都是不患寡患不均。
作者: ixixet (= =) 2016-06-07 21:40:00
市場太小?應該先問人民為何不請律師?院方為何常讓非律師代理?
作者: xiouming (..) 2016-06-07 22:37:00
訟棍沒律師資格全省爽爽當訴代或複代理律師卻要加入當地公會才能當訴代或複代理
沒啥下降問題 很多律師是過去通過窄門,但現在法學程度之低落,比律師900名還不如,已經不是秘密還是文中素質講的是談生意、拉案子、唬爛這些能力?一堆律師沒有法官闡明,根本啥都不會 跟沒律師資格代理的狀況差不多...而且我看非訟、有外文需求的所還是有缺人啊~市場也許還有 只是多數人沒能力跨過門檻而已吧?
作者:
inni (不要再罵我了)
2016-06-08 07:34:00新政府應儘快動員戡亂-董保城之亂而非推無關生計的單一入會
l大你都去當司法官了準備我想這說明了一件事現在律師業留不下你這人才
但理由跟錢不是很有關 因為我家沒很缺錢…主要原因就是不想讓法學能力變得比大一生還差…
作者: yujui (Ray) 2016-06-08 09:34:00
L大似乎推定刑庭待個10年的法官民行法素養還很高超...
作者:
st86314 (永永)
2016-06-08 09:44:00法學能力跟當司法官或律師似乎關係不大。跟自己要不要求進步比較有關係
個人田野觀察的心得而已啦,當然自己有無心最重要~至於刑庭待十年的 刑事法保持學習持續精進就很棒了~
作者:
xxvi (與我懷抱相同的異教信仰)
2016-06-08 14:13:00可是自己精不精進跟在哪個職業也沒關係啊XD
作者:
aqwa (我想去流浪.....)
2016-06-08 16:59:00甚麼律師素質下降? 律師素質有好過嗎?
作者:
georgeko (georgeko)
2016-06-08 19:40:00中肯個屁啦,法律系曾經是法學院裡錄取分數最低的好不好關了真理玄奘一樣九成一年補過一年,剩下的一成一樣賣肝關了真理玄奘一樣九成一年補過一年,剩下的一成一樣賣肝賺的比厲害的美髮師少強制律師代理可能只會減少案源,當事人不告可以了吧
作者:
jellinek (請找我下五子棋)
2016-06-08 23:18:00曾婉如曾陳明汝曾世雄
作者:
evilsura (The Show Must Go On)
2016-06-09 02:39:00德國採強制律代,然後保險業有推相關保險,覺得不錯啊民庭一堆當事人沒找律師亂告的自爆的都看不太下去真的會找律師的就會找,讓真正有需要的才來法院不是更好?
作者:
georgeko (georgeko)
2016-06-09 09:45:00被老闆剋扣薪資的人你要他出律師費賭那本來就該領的一點鳥錢只是逼原告吞下去,或找其他管道了
作者:
SPEman (speman)
2016-06-09 17:42:00應該是訴訟標的一定數額以上比較能正當化強制代理不論標的大小,民事一律強制代理會讓很多民眾不願提訴...
作者: yujui (Ray) 2016-06-09 18:09:00
先從一律禁止非律師代理比較實際吧...
作者:
georgeko (georgeko)
2016-06-09 18:54:00把餅做大才是正辦,而不是執著在怎麼分piece of cake
作者:
tenbear (tenbear)
2016-06-10 01:04:00當事人不告 院檢最爽呀
作者: xiouming (..) 2016-06-10 10:07:00
其實律師新制,考上有執業的可能比舊制少
作者:
SPEman (speman)
2016-06-10 11:26:00可以問樓上為什麼嗎?在每年人數多幾百人的情況下…
作者:
nowash (免洗)
2016-06-11 10:46:00總比例肯定變少 總人數肯定變多
作者:
soqqcat (笨貓)
2016-06-12 23:22:00把指涉對象名字寫對是最基本的。是 曾宛如 教授。修標題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