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以自己名義加入律師公會?

作者: ChrisBear (Lawyer)   2014-08-12 00:38:16
※ 引述《athenah (athenah)》之銘言:
: 各位律師同道大家好:
:  最近正在找尋受雇律師的工作,
: 因為先前實習的事務所沒有留我,
: 因此實習完畢也沒立刻加入台北律師公會,
: (心裡妄想受雇時的事務所願意幫我出那筆入會費)
: 但現在有面試通過的所就要求我必須要先入律師公會
:  (就是要我自己負擔入會費),
: 取得執業資格後,才能去那裏上班,
:  可是現在有個疑問,如果我沒有事務所,
: 加入律師公會的申請書是否就必須填自家地址、電話,
: 之後正式進事務所上班後,再跟公會、法院改地址、電話?
: 這樣不會有問題嗎?
:  打去問台北律師公會,他們好像都不建議以個人名義入會,
:  
: 還有偷偷問一下,現在不幫律師出入會費是常態嗎?
: 好羨慕有新進同道都不用自己付入會費啊………
1.一個月花三千到五千找個事務所,可收信跟當豋入的地方,或者去找人分租商
 業中心,位子跟地址共用,也可以當做登入工會的地址。
2.主區的入會費跟常年會費,要看事務所,基本上大多事務所都是認為這兩個是
 律師執業的必要成本,即要當律師本來就要自備執業的條件,我自己的主區費
 用都是自己出,事務所願意佛心出就當賺到,自己出是應該;又主區以外的倘
 為事務所叫您去開庭,無論入會費、月費或交通費,一律都事務所出,因為這
 是替事務所賺錢,成本本來就事務所承擔,不過多數所會有加入外縣市的條件
 ,譬如加入非主區會員未滿一年或兩年離職的話,必須按比例退還登錄費用給
 事務所。
3.事務所地址寫家裡,家裡就沒有自用住宅的優惠,不過之前有道長有去打過行
 政訴訟,主張只有客廳部分有執業,並非房子全部,印象中有打贏官司。
作者: edison1003 (魯國小律師)   2014-08-12 09:19:00
推 寶貴的經驗
作者: pnLin (我腦袋的轉速好慢喔)   2014-08-12 11:28:00
作者: Lectured (生無憾 願)   2014-08-12 13:00:00
3也太強....
作者: YAHQQ (啞虎)   2014-08-12 13:12:00
3不就是認定住辦合一的課稅方式???
作者: YMOLE (皓哥)   2014-08-12 13:25:00
推!!
作者: ptt0219 (A boy has no name~~)   2014-08-12 13:39:00
房屋稅條例第5條第1項第3項,請稅務局房屋稅承辦人員來看現場就好了,頂多寫個申請書。
作者: Shakespeares (不負如來不負卿)   2014-08-12 14:01:00
請問ptt大,這樣稅怎麼算?謝謝
作者: ptt0219 (A boy has no name~~)   2014-08-12 16:46:00
現場測量住家及非住家的面積,按照面積計算來課徵房屋稅我見過他們有很神奇的設備,不用尺量,用雷射就能量距離
作者: proletariat (Die Ruinen von Athen)   2014-08-14 10:53:00
就手持式的雷射測距儀 一支沒多少錢
作者: ptt0219 (A boy has no name~~)   2014-08-14 15:55:00
我有查過現在大概幾千塊一支,不過那是很多年前就看過稅務局人員有拿這個在用了,現在連面積、體積都能計算了。其實我認為拿皮尺量搞不好還是比較準一點。 XD
作者: Afun2009 (謝天)   2014-08-15 15:46:00
我遇過的是直接將面積乘以6分之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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