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諮詢]違反藥事法,人在國外能找代理人嗎?

作者: amyloveken (ABBY)   2015-04-16 20:22:00
各位神大的鄉民前輩好~
小妹朋友前年在網拍刊登販售日本藥妝-痘痘藥,只是朋友託買,多出的轉售掉……
她於103年12月收到了違反藥事法通知,並要他出面接受調查。
但她已於103年8月就到澳洲打工並有了穩定的工作。
而在今年2月已請假回台配合調查,也把存摺收入影印繳交上。
以為已一切都處理完,接下來就等判決
沒想到又於4月5號收到需於4月10出偵查庭的傳票……
可是這麼臨時根本無法說飛就飛,打電話詢問了書記官,書記官說可以寫假單傳真過去請
假。
因此我朋友寫了假單,表明澳洲工作無法請假,再請會失掉這份工作。
也經過指點寫了“必於8月初回台,望請准予變更日期傳喚”
結果……兩天後又收到了更改於4月28出庭的傳票 Orz
後來經過詢問,知道此案應該可以請代理人出庭。
而再次連絡了書記官,詢問是否可請代理人,他的回應說不行,也說就算再請假也只能往
後延一點點
想請問各位神大的鄉民前輩
這樣的狀況,真的無法請代理人出庭嗎?
如果找了代理人,是當天出庭繳上委託書即可,還是需事先傳真給書記官呢?
請教教我朋友該怎麼做吧!((跪))
不然光這趟再回去機票就要23000,澳洲工作又不保……
補充說明:
1.我朋友沒有要逃避或是刻意逗留國外不回去,只是因為詢問過各方資訊,說其實回不回
去也不會對這案子有幫助,因為上次調查已經認罪,承認是有販售痘痘藥,只是不明白
這違反了藥事法,是無意觸法,調查局那也有所有拍賣資料,與繳交的銀行匯款明細,基
本上是罪證確鑿,也沒什麼好補充或需要再說明的地方。
所以如果能找代理人出庭,直接申請簡易判決,這事情就可以告一段落,也不用花那機票
錢與被辭掉的風險。
另外也因為機票錢就快是這案子的罰款金額,回去這趟真不是很划算。當然如果一定要配
合調查,無法代理或請假,我朋友一樣會飛回去處理,只是想在最壞打算前,問看看有沒
有其他辦法可行。
2.收到的傳票上沒有寫明是違反了哪條法令,只寫藥事法案件,所以不知道適不適用能委
託代理人出庭。
作者: Lailungsheng (原來我是蕭遠山...)   2015-04-16 20:31:00
找律師? 如果工作薪水 > 律師.
作者: chinaeatshit (我愛台灣!中國吃屎!!)   2015-04-16 20:32:00
代理人就是律師 沒律師就是自己出庭
作者: amyloveken (ABBY)   2015-04-16 20:37:00
代理人有限律師嗎?如果要花6萬請律師,那機票錢可能還便宜點囧
作者: chinaeatshit (我愛台灣!中國吃屎!!)   2015-04-16 21:23:00
http://ppt.cc/uy1C 那就寫訴狀吧 但這是針對已經被起訴進入一審後的情況 你如果還在偵查中不確定行不行但如果都問書記官了 建議你是照他的指示會比較好
作者: v3su   2015-04-16 21:38:00
代理人只可以是律師,刑事跟民事不一樣,民事可以由友人出庭,但是刑事不可以。建議請律師希望,您朋友當初轉售的不是之前上新聞的藥品…那就不是開玩笑了
作者: depravity (沉淪)   2015-04-17 17:51:00
自訴代理人 僅限律師 刑事辯護人以律師為原則最重本刑拘役或僅科罰金才能僅由代理人到場(不限律師)這些不同情況是有差別的別混為一談亂回 = =
作者: v3su   2015-04-17 19:34:00
我說我的實務,我去年告詐欺,對方請代理人到場(非律師)檢察官不同意進庭,當下請法警出來跟他說,刑事只有兩造雙方以及證人,與當事人律師可以進入而已,所以是誰錯?我建議您,我記得訴訟法裡面有載明拘役及僅科罰金的範圍http://laws.mywoo.com/12/125/4150/9.html看看藥事法是判多重
作者: depravity (沉淪)   2015-04-17 20:45:00
詐欺最重本刑是五年不是拘役好嗎 = =
作者: v3su   2015-04-17 22:50:00
那我想請問您,藥事法您也看了,什麼叫做最重本刑拘役?在您指責我們所述的是不能亂回時,請先搞清楚可以嗎??我之前在法院四年,法扶一年,實務怎麼跟您差好多@"@那麼我現在請問您,在您看了藥事法那法律網頁後,請問您您說最重本刑拘役或僅科罰金才能僅由代理人到場(不限律師)適用在這件事嗎??連承辦書記官都說不行,為何我們說錯??而且麻煩您看一下,我們每個人的回應,都是針對這案例您哪邊看見我們有人說到,不同情況有差別?我們沒打別的啊
作者: chinaeatshit (我愛台灣!中國吃屎!!)   2015-04-17 23:06:00
就書記官為準 真的沒什麼好凹的 鍵盤法官再怎麼樣都比電話那頭跟你說不可以的書記官小
作者: depravity (沉淪)   2015-04-17 23:18:00
我是要說一律以"代理人只可以是律師"是錯的藥事法85條第三項 最重本刑就只是拘役而已 = =在不知道當事人是違反哪條的情況 本就該分開論述
作者: v3su   2015-04-17 23:30:00
d大,了解,那是我會錯意您的意思,對不起 Q Q
作者: depravity (沉淪)   2015-04-17 23:39:00
而最重本刑非拘役非罰金律師進去的身份則非"代理人"= =
作者: v3su   2015-04-17 23:45:00
收到!!!感謝d大另述差異性!!! :)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