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申訴] stock版主對違反違規者不處置

作者: aloness (aloness)   2024-01-14 15:52:25
1.客觀上。「吹喇叭」這詞彙不是侮辱人的用詞
故包括版工在內的第三人,難以依4-5-1違規事由,主動認定處置
2.就被檢舉人於檢舉文回應,被檢舉人T版友與對話者F版友均使用過該名詞
顯然雙方也認定這是正當性用詞
3.退而求其次,考慮到屬於個人感受性問題
版工在受理當事人提出4-5-1檢舉時,得認同當事人的感受,即便言行未涉及侮辱用詞
但就必須要當事人主動提出
反過來講,包括版工在內的第三人
在未有明確髒話等侮辱性用詞出現時
也不宜擅自代表當事人提出感受性的認定並訴求/執行判決
※ 引述《IanLi (IanLi)》之銘言:
: 請 Stock板板主laptic與rayccccc與 aloness於72小
: 時內至組務板 Law-Service說明對申訴文
: #1bWuEtR_ (StockPicket)支持或反對原判決的理由。
: 本文同步轉發至laptic/ rayccccc/ aloness信箱內。
: 以上
: ※ 引述《cifayo (阿毛)》之銘言:
: : 申訴人 :cifayo
: : 看板板名:Stock
: : 被申訴人:rayccccc laptic
: : 申訴訴求:訴求依照版規4-5-1執行版務處置違規人員
: : 申訴事由:
: : 申訴文#1bWuEtR_ (StockPicket)
: : 版規4-5-1何時 改成當事者才能檢舉?
: : 從過往案件都非當事者檢舉
: : 即成立4-5-1判決執行!
: : 被檢舉者也推文自承是嘲諷特地使用者 故符合版規針對特地使用者4-5-1的版規違規
: : 請小組長處理目前版主的雙重版規管理。很多人都在反應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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