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03] [板務] 實習板主對板規解讀不一與不適任,該如何處理?

作者: towe77 (安)   2023-01-19 18:29:13
※ [本文轉錄自 StockPicket 看板 #1ZmEpGle ]
作者: towe77 (安) 看板: StockPicket
標題: [板務] 實習板主對板規解讀不一與不適任,該如何處理?
時間: Fri Jan 13 13:31:56 2023
討論主旨:實習板主群對板規見解不一的處理程序
(此部分補充於問題1)
laptic 對交易制度不熟悉,產生不適任問題
(此部分補充於問題2)
說明:
於看板提出詢問
[詢問] 板規1-4 請益交易分類標準
#1ZjvJSsU (StockPicket)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StockPicket/M.1672975580.A.D9E.html
根據現行規定
1-4 [請益] 分類說明
說明與發文規範:
1-4-1. 此分類適用詢問解惑股票交易相關事務或交易策略,如:
1. 交易策略優劣或比較。
2. 親友過世的股票處理。
3. 資券回補、斷頭或除權息、申購處理。
1-4-2. 可提及標的,但是只要屬以下如:
1. 問標的漲跌,或持股分析。
2. 預測性質,個股或產業未來性。
3. 請求推薦,或有推薦意圖。
請使用 [標的] 分類 違者板規4-1。
1-4-3. 請勿於本板詢問手續費、選擇券商、看盤軟體、交割異常相關問題,
違者依板規 4 相關條款處以警告一次與砍文處分。
券商手續費與選擇券商請恰 Broker 看板,
看盤軟體問題或交割異常請洽營業員。
1-4-4. 除以上三點,文章內容仍受板規4規範。
參考文章代碼(AID): #1ZjjVWCh (StockPicket)
詢問過往成功出借、近期無法出借
也沒交割異常、詢問手續費、選擇券商或看盤軟體等問題,會被檢舉成功
版主群、檢舉者對使用 1-4 板規判定檢舉成立標準沒有交集
如詢問文推文所述
→ laptic: 原文特定到特定券商了... 所以才會視作詢問「交割異常」的 01/06 12:52
→ laptic: 問題01/06 12:52
正常人都是和券商做交易的
→ Tapqou: 這板規前幾任寫的,BUG本來就很多01/08 10:15
所以現在這條板規,你們實習版主群是什麼看法?
申訴也沒這條相關,有問題有BUG該怎修正
推 Assisi: 就該案來說 我不會判定違規 主要是發文者已善盡個人義務01/11 18:12
所以這條板規解釋,3個實習版主都不同意見
目前該在股檢這邊怎討論?
意見不同沒交集,或者根本不熟悉台灣股票交易的實習要如何處理
或因股檢沒相關規定,只能報上去給小組判決?
→ laptic: 你可以提 [板務] 文,建議修訂內容;既然都說明了,先結案01/13 06:54
laptic表示: 特定券商
根據原請益文,並無特別詢問券商問題;股票正常交易也都是找券商
因此該回答令人匪夷所思,讓人嚴重懷疑laptic並不熟悉股票交易制度
Tapqou表示: 板規BUG
Assisi表示: 就該案來說 我不會判定違規 主要是發文者已善盡個人義務
甚至有檢舉者濫用檢舉制度、挑戰板規的疑慮
→ BlueBird5566: https://i.imgur.com/shz9VFH.png 借券異常符合這01/06 12:57
→ BlueBird5566: 三項哪一項?01/06 12:57
→ BlueBird5566: 該問題並非所有人都發生。屬單一券商甚至該板友帳01/06 13:00
→ BlueBird5566: 戶問題。券商或個人問題原本就該問營業員。板友又01/06 13:00
→ BlueBird5566: 不知他的帳戶做過哪些設定01/06 13:00
你們的觀點十分清奇
先看 1-4-1這條 怎寫的
1-4-1. 此分類適用詢問解惑股票交易相關事務或交易策略,如:
3. 資券回補、斷頭或除權息、申購處理。
他文中寫出借過、新的問過營業員也沒答案
來請益交易問題(無法再度出借),怎麼被檢舉成功的?
以後1-4-1詢問交易問題又被縮到哪去了,這成功,以後交易相關更沒標準
因為正常人都是和券商做交易的
→ BlueBird5566: 所以出借是資券回補、斷頭或除權息、申購處理??01/06 13:35
→ BlueBird5566: ?01/06 13:35
你是不是不常交易阿,把出借股票 (借券) 和 詢問解惑股票交易相關事務分開來看?
還是特意去挑戰這條板規的?
→ BlueBird5566: 股票交易相關事務,底下不就列舉三項。01/06 13:51
→ BlueBird5566: 之前可以出借,現在不能,當然是券商的問題。請他01/06 13:53
→ BlueBird5566: 找營業員沒有錯。還是你有辦法幫他解決?01/06 13:53
鬼打牆一樣的回答耶
正文已經寫了
「為何詢問過往成功出借、近期無法出借
也沒交割異常、詢問手續費、選擇券商或看盤軟體等問題,會被檢舉成功」
既然不屬於1-4-3範疇
回文也強調過
「他文中寫出借過、新的問過營業員也沒答案
來請益交易問題(無法再度出借),怎麼被檢舉成功的?」
那不就是該歸類於
1-4-1. 此分類適用詢問解惑股票交易相關事務
資券部分的借券賣出相關問題
還是你又有什麼神奇見解可以解釋檢舉原因
→ BlueBird5566: 你也知道鬼打牆喔。呵呵01/06 14:16
根據 [詢問] 板規1-4 請益交易分類標準
衍生的問題
1. 板規解釋: 3個實習版主都有不同意見
本看板並無對實習版主群持有不同意見時,有合適通用的處理程序
僅以本詢問為例,不應等其他使用者違規了才能合理申訴
2. laptic 對市場交易的熟悉程度,是否勝任看板管理,令人起疑
→ laptic: 原文特定到特定券商了... 所以才會視作詢問「交割異常」的 01/06 12:52
→ laptic: 問題01/06 12:52
如原詢問中所提,正常使用者交易,是以券商提供軟體/APP等方式下單交易
不論申購抽籤借還券等,都是如此
又根據 Fw: [公告] 國家研究院管理總則 ver 20220801
※ [本文轉錄自 AboutBoards 看板 #1Yvt3Meu ]
作者: JosephChen (╭(〞▽〝)╭(〞▽〝)╯) 看板: AboutBoards
標題: [公告] 國家研究院管理總則 ver 20220801
時間: Mon Aug 1 14:21:06 2022
https://www.ptt.cc/bbs/Law-Service/M.1659363558.A.DC9.html
三、國家研究院公權資格
2. 擔任板主資格 (需同時滿足):
a. 通過本站身份認證,上站次數 200 次以上。
小組長得於小組規調整上站次數門檻,但不得低於 50 次。
b. 經小組長認定具管理該看板所需之專業背景,或文章發表數 200 篇以上。
小組長得於小組規調整文章發表數門檻,但不得低於 50 篇。
c. 滿足該看板所屬小組另行規定之擔任板主資格。
laptic的「特定券商」一說
令人懷疑laptic擔任資格,僅有洗文章數量而不具管理看板應有相關知識
因此有管理總則的免職相關問題
七、板主免職
3. 板主違反小組長事先制定之組規,達免職標準,由小組長予以免職。
板主之管理對看板造成重大危害時,由小組長予以免職。
小組長直接撤銷板主職位時,需詳細說明免職原因並公告於小組組務板。
請問本版務討論與案例,
依照laptic的處理方式,是否已危害到正常使用者依照板規詢問的權力
或應更進一步至小組詢問重大危害的定義?
作者: laptic (無明)   2022-01-06 12:52:00
原文特定到特定券商了... 所以才會視作詢問「交割異常」的問題
作者: laptic (無明)   2022-01-06 12:52:00
原文特定到特定券商了... 所以才會視作詢問「交割異常」的問題
作者: BlueBird5566 (生日56)   2022-01-06 12:57:00
https://i.imgur.com/shz9VFH.png 借券異常符合這三項哪一項?該問題並非所有人都發生。屬單一券商甚至該板友帳戶問題。券商或個人問題原本就該問營業員。板友又不知他的帳戶做過哪些設定所以出借是資券回補、斷頭或除權息、申購處理???股票交易相關事務,底下不就列舉三項。之前可以出借,現在不能,當然是券商的問題。請他找營業員沒有錯。還是你有辦法幫他解決?你也知道鬼打牆喔。呵呵
作者: Tapqou (三三三)   2022-01-08 10:15:00
這板規前幾任寫的,BUG本來就很多
作者: Assisi (Francesco d'Assisi)   2022-01-11 18:12:00
就該案來說 我不會判定違規 主要是發文者已善盡個人義務
作者: laptic (無明)   2022-01-13 06:54:00
你可以提 [板務] 文,建議修訂內容;既然都說明了,先結案
作者: BlueBird5566 (生日56)   2022-01-13 17:45:00
連營業員都不懂,板友會知道?笑死所以你幫他解決了沒?哈哈哈wwwwwXDDD 笑死我了
作者: monkey471 (Gg)   2022-01-13 20:33:00
沒辦法 就一個外勞人口 偏偏響叮噹
作者: Assisi (Francesco d'Assisi)   2022-01-17 23:59:00
關於本則板務建議 個人部分似乎無可改進之處
作者: laptic (無明)   2022-01-18 00:04:00
文章內容除批鬥外,請問有提出具體建議嗎?如果沒有的話,先此結案了
作者: ck901372 (孫臏)   2022-01-18 21:57:00
三個版主根本不適任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