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判] kruscal申訴Stock板前板主eyespot案

作者: IanLi (IanLi)   2021-01-17 11:35:20
主旨:kruscal申訴Stock板前板主eyespot案一案宣判
類型:組務申字號20210117-0
主文:kruscal 申訴 Stock板前板主 eyespot水桶判決一案
維持前板主原判,訴求駁回。
申訴人kruscal 若如有不服可至國家研究院
AboutBoards板提出上訴,進行權利救濟。申訴人需提
新事證申請再議請於七日內提出,逾期駁回。
   本文同步站內信轉寄兩造與被申訴看板公示之。
務小財
財經法小組 小組長 IanLi 2021/01/17 之組經
章組法
說明:一、依據<<國家研究院管理總則>>與<<板主權力義務規
範>>,小組對所轄看板板主的被申訴案有處理的職
權。
二、經檢視申訴文 kruscal板友訴由為對 eyespot前板
主制定臨時板規所加重的處份計入累進處份不服。
本小組經檢視相關規定,前板主答辯與判例證據整
     理判決如下。
三、所爭之訴為#1UqdPd01 (Stock) 之判決 (詳見證據
附錄) ,原判決確實為引用板規 4-4並依臨時板規
加重至一個月。舉證的責任在於檢舉與申訴人,小
組藉由雙方答辯陳述所提示之證據逕行判斷,合先
敘明。
四、 eyespot前板主答辯文#1VzU1KYd (Law-Service)
整理說明判決的理由與邏輯,內容和 yoche2000板
主板友溝通信件無明顯衝突。
五、看板是以看板板規與上級相關規定進行管理,依據
<<板主權力義務規範>>賦予板主有制定板規權,編
製板規與對板規進行說明的權限。
經檢視申訴人被處分之原文,與前板主在答辯文所
述的判定根據和其引用的板規無矛盾,故申訴理由
     無可採。
綜上所述維持板主原判,判決如主文。
證據:
kruscal板友申訴文
文章代碼(AID): #1VybV_u- (Law-Service)
[申訴] Stock版eyespot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aw-Service/M.1609717759.A.E3E.html
作者 kruscal () 看板 Law-Service
標題 [申訴] Stock板eyespot
時間 Mon Jan 4 07:49:14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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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訴人:kruscal
看板版名:Stock
被申訴人:eyespot
申訴訴求:
臨時板規所加重的處份不應計算至累進處份
https://www.ptt.cc/bbs/Stock/M.1602915927.A.DF1.html
本人第1次被水桶時
https://www.ptt.cc/bbs/Stock/M.1590851175.A.001.html
沒有留意到"於臨時板規執行期間,予以水桶一個月"
我查看了板規,並沒有針對"臨時板規"有清楚的定義
因此希望
板規應補充"臨時板規"的說明
累進處份不應計算"臨時板規"期間所加重的處份
若要計算也應修正板規詳細說明
所以希望改判
第1次違反板規4-4(水桶一周)
第2次違反4-2-1(砍文)
按照累進原則 是水桶1個月
希望相關人員協助
本人於股版並無惡意鬧板等相關行為
希望能於股版學習 有朝一日學有所成 也能回饋股版
希望能改判原本10年水桶判決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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