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政見] 連署新增LAW板板主

作者: uhottle (黑大)   2019-07-21 19:25:49
個人建議:
版主應為板規之執行者,而非板規之制定者。
板規應經由板友提案後,投票通過成立,版主不得恣意刪改增添之。
理由:
PTT使用學術網路,有國家資源公共場域之性質,批踢踢板面不是可以無限開,
LAW板只有一個。基於平等和公平,應盡量讓每一個人都能合理使用,尤其基於憲法
保障之言論自由,使用者之自由應盡量給予保護。
使用者未造成他人權益及自由受損時,應盡量不予法律所無之限制。
若有各種限制,應基於版面使用者、管理者,基於讓板達到最大公益的目標下,
合意為之。而不是板主選上後,板主隨即權力無限大而可以任意而為,
甚至將板主的恣意視為是板上的自治。
※ 引述《cccwei (超級喜歡郭泓志)》之銘言:
: ※ 引述《IanLi (IanLi)》之銘言:
: : 以下為小組提問:
: : 請列出現在當任板主的看板與曾任板主的看板以理解管理看板
: : 數量與過往資歷。
: : 另外對若看板上提到批幣以外有償爭取板友協助,若身為板主
: : 會如何處裡。
: : 若身為板主對板友申訴或檢舉會如何處裡,是否允與在看板上
: : 公開檢舉,或採用站內信非公開檢舉,若採用站內信是否會有
: : 使用黑名單拒收的情形。
: : 以上請協助回覆,理解實務處裡的應對的方式。
: : 謝謝您。
: 1. 目前擔任Hokuto板之板主。
: 2.P幣外之有償行為原則上一律禁止,若是板友徵求有償協助將以水桶處分,視情節嚴重
: 、累犯情形得併科退文;若是招攬生意、未經允許之廣宣文,處以水桶及退文處分。
: 3.考量到版面秩序,不開放發文檢舉。因目前LAW板文章量不多,亦不需設立置底推文檢
: 舉。規劃以站內信板主提出申訴、檢舉為主。另,為確保申訴人日後仍有申訴其他案件之
: 權利,原則上板主不進行任何黑名單設定。若使用者惡意騷擾,將檢附證據於法務部提出
: 檢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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