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申訴] Stock版主判決水桶十年-附件2

作者: cofepupu (看透真相幻化人生)   2019-04-07 19:57:50
※ [本文轉錄自 cofepupu 信箱]
作者: cofepupu (看透真相幻化人生)
標題: Re: 不服申訴
時間: Fri Apr 5 20:37:12 2019
※ 引述《eyespot (追求內心的自在)》之銘言:
: 你好,
: XXXXXXXX多年前在其他看板公布之姓名,不代表願意在股板公布;
: 且公布對方之姓名與使對方不再檢舉並無因果關係,本板不同意撤銷處份。
: 股板板主eyespot
: ※ 引述《cofepupu (看透真相幻化人生)》之銘言:
: : (一)未經作者同意,於看板轉載他人任何形式或內容之文章。
: : (二)未經同意,於文章中公佈他人之真實姓名、電話、住居所或其他任何非經本人
: : 公開之個人資料。
: : 他自己在PTT上公開的資料
: : https://www.ptt.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 : 我叫他不行喔?
: : 難道我知道他是誰 我叫他名字也不行?
: : 我也沒直接講XXXXXXXX=XXX阿 我只是指名叫他不要再亂檢舉
: : 讓他自己心裡有數而已
: : 你這樣PO桶十年 不就反而讓人知道他的本名了?
問題是你要怎麼證明我提到的XX是專指XXXXXXXX?
https://zh.wikipedia.org/wiki/XXXXXX
難道XX兩個字要變成文字獄嗎?
站規也有一條禁止詞彙文字獄的
當然你因為職務關係 常常看他在寫檢舉我的信 自由心證知道是我跟他有宿怨
我是不想把這部分申訴在往上弄到小組長那邊去
因為去弄等於就把他個資完全公開沒兩樣了
你要處理這問題 只能自己聲明誤查 XX 不是指特定版友 而是公眾人物
且也不能提到XX就是XXX=XXXXXXXX
我知道你管版辛苦 我等你回覆 不會直接就去組務版申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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