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申訴] stock版版主判決

作者: schizophrena (你很記者你很腦殘)   2016-08-31 13:13:32
: 依schizophrena板友所說的:
: 『格式』 兩字 於教育部辭典的解釋為
: 1. 規則法度
: 2. 規格樣式
: 我想本板規是符合2. 規格樣式的部份,
: 既為規格樣式,那本身就不能被刪除。
為什麼? 哪裡的規訂 請拿出來
樣式 為何不能刪除?
我要看到規訂 不是你自己說一句 既為規格樣式就不能說明
沒有規訂不行的事就是可以
請記得這裡是台灣
: 你看過有人把選擇題答案都寫在考券背面,
: 然後跟老師說我有照順序寫答案為什麼給我零分嗎?
: 所以板規部份並無不妥。
寫在考券背面一定零分?
請拿出實際案例 並不是你說一個零分就是零分
: 4.
: [證5]部份
: 當你問我為什麼,我貼板規給你看
: 你說沒有說不行,我解釋說為什麼不行
: 然後你說不接受,這種狀況我認為你已經構成騷擾,所以提出警告是正當行為。
版主有跟版友溝通的義務
請看版主守則
而版規只有說格式 沒有說文字不可刪除
如果有 請拿出來給我看
: 5.
: [證6]部份,請板友依板規3檢舉規範處理,
: 一堆這種我被抓了,為什麼他沒被抓,
: 因為板主沒看到嘛~~阿不然要檢舉規範做甚麼。
: 以上 麻煩小組長了。
到底是你沒看到還是你不執法
這件事 你自己隨便怎麼說可以
但是 以現實的情況就是這證六已經存在很久了
代表他就是以不被警告的情況存在
你也沒有處理
那就是沒有被判違規的狀態
我當然是以現狀的判例來說明
我並不會像版主生出自己心中認為的規訂要人家信服
就像 "樣式不可刪除"
為什麼樣式不可刪除? 樣式只是一種順序 規則
只要符合 為何文字不可刪除?
規訂在哪裡? 拿不出規訂來就不用用自己心中的想法要強迫人腦補版主的想法
版眾無法體會版主的人生受到什麼經驗
也無法推測版主在想什麼
請拿出 "樣式不可刪除" 的規訂
否則就是執法過度
我不接受這樣的說明是因為版主無法拿出任何規訂
要我接受這樣的說明請拿出你自己的主張
"樣式不可刪除" 的規訂來
國語辭典無這種說法
況且 樣式在我的文章中 並沒有被刪除
刪除的是 引導樣式的文字
你任何的一條版規都沒有寫 那些引導樣式的文字不能刪除
況且我的文章也符合引導文字所要求的樣式
所以樣式哪裡有被刪除?
你實際的作為是強調 "樣式引導文字不可刪除"
但是版規卻沒有這種規訂 只說發文必須符合 "格式"
格式符合了 請問 哪裡說引導文字也是格式的一部份?
拿出樣式中引導文字不可刪除的規訂來 很難嗎?
回答啊 回答啊 回答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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