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國家研究院語言研究院新增板主辦法

作者: zhibb (ZHI)   2021-10-07 21:40:56
國家研究院語言研究院新增板主辦法
一、基本原則
1. 若該板有板主,須由現任板主於小組組務板提出申請,並經所有板主同意。
2. 若該板無板主,請至 AboutNew 連署後於組務板申請,或由小組長辦理遴選。
3. 申請者須依相關程序進行申請,否則小組長得不受理。
4. 新增之板主實習期間為 1 個月,期滿後由小組長評估是否正式成為板主。
二、連署板主
1. 發起連署資格(皆須符合)
(1) 通過本站的身份認證,上站次數達 180 次,發表文章數達 50 篇。
(2) 具備該看板討論主旨之相關背景。
(3) 發起連署前,於該看板所發表之文章達 2 篇以上。
(4) 同一時間僅能申請一個看板之板主連署。
(5) 連署發起人需同時為板主候選人,否則連署無效。
2.連署程序
(1) 於 AboutNew 板發起連署,並於理由處說明管理方針及相關背景。
(2) 最遲於連署發起後 3 日內,至欲申請之看板發表政見文,
闡述看板管理理念及相關背景,並於文中說明參與連署方式。
(3) 於連署發起 3 日後至連署截止 7 日內,至組務板提出申請。
(4) 小組長若對其看板管理方針或相關背景有所疑義,得於小組看板提出疑問,
並請發起人於 72 小時內進行回應,若無回應,組務得逕自宣布連署無效。
(5) 小組長依連署內容進行審核,並將連署結果公告於組務板。
3.連署審核
(1) 連署門檻:有效贊成票達 10 票且大於有效反對票之 2 倍。
(2) 有效連署人須同時滿足以下條件:
A. 通過本站身份認證,且上站次數達 30 次。
B. 文章發表數 5 篇以上,或曾於該板發言。
(3) 連署有效票須同時滿足以下條件:
A. 無論贊成方或反對方,皆須確實填寫連署理由,
內容語意不清或無關連署主旨者,將視為無效票。
除中文之外,亦得以該板所討論之語言填寫連署理由。
B. 不得於連署內容中進行人身攻擊或包含不雅言論,否則視為無效票。
C. 不得以多重帳號進行連署,以多重帳號連署之票數,一律記為無效票。
語言研究院小組長 zhibb
初次發布 2021/10/07
                           最後修訂 2021/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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