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rugalex (大R)》之銘言:
: 從哪裡跑來跟我無關 我只能照板面看到的訊息作判斷
你照板面看到jimmyliu1217「政黑式」的「垃圾」訊息,
居然判斷不出來這是「輕蔑、謾罵」字眼?如此中文程度適合當板主?
: 這部分如真的是他對你個人的誹謗 那請以站內信討論
: 個人恩怨不在日文學習範圍內 反正 是或不是你自己最清楚
: dragonsoul的推文是提醒板友們參考教材要注意作者背景
同理可證,dragonsoul用新聞連結指涉本帳號是恐嚇犯,
如同jimmyliu1217指涉本帳號是槍砲煙毒犯,皆涉及誹謗,
那請以站內信討論,個人恩怨不在日文學習範圍內!
你老是在互相矛盾自打臉個什麼勁兒啊?更何況:
#1FzxXRa- (BoardCourt)
※ 引述《板務站長mousepad》之命令:
板務、組務人員在執勤時,都應避免以中文姓或名稱之,不論真偽。
不論小組長與板主如何從其他管道得知其姓名、該資訊是否本為公開網路資源,
這樣做,都容易讓使用者質疑本站是否洩漏個資,影響本站對使用者個資保護的公信力。
組長們與板主們獲本站授與公權力,行使時請務必謹慎,共維本站名譽。
批踢踢實業坊BBS站使用者違規及申訴處理規則
第六條(違規行為之種類及內容)
(二)未經同意,於文章中公佈他人之真實姓名、電話、住居所
或其他任何非經本人公開之個人資料。
個人資料保護法
第 2 條 個人資料:指自然人之姓名、出生年月日、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護
照號碼、特徵、指紋、婚姻、家庭、教育、職業、病歷、醫療、基因
、性生活、健康檢查、犯罪前科、聯絡方式、財務情況、社會活動及
其他得以直接或間接方式識別該個人之資料。
本帳號乃PTT會員,受PTT極為重視的隱私權政策條款保障個人資料不受侵犯!
dragonsoul未經本人同意,於文章中散佈姓名、背景等非經本人公開之個資連結,
不論真偽,不論是否本為公開網路資訊,已屬嚴重違反站規之行徑!
: 而你無斷刪除對方推文就是引戰 不管在哪個板我想都是一樣的
哪個板像你自視人神「日板天皇」無法無天的?請舉證!
沒規定不能刪除推文,就是可以!別人出言戰我行使合法刪言權,才叫引戰搞清楚!
推文嚴重誹謗、侵犯隱私,甚至大放送你我裸照,還要徵求對方同意才能刪除啊?
不同意就眼睜睜看著不法不堪資訊擴散流竄,都不能緊急處置?不要笑死人好不好!
: 承上 他有沒有買 我不知道 也不需要知道
: 因為我只靠板面上文字來判斷
承上,你只靠板面上jimmyliu1217「政黑式」的「垃圾」文字,
竟然判斷不出來這是「輕蔑、謾罵」字眼?如此華文程度夠格當板主?
: 就算他不會 只要不違反板規的前提下都可在日文板發文 推文
同理可證,只要不違反法定罪刑的前提下都可在日文板刪發文、刪推文!
: 而且會不會不是你決定 你跟他很熟?
: 跟你有關的爭議文章 不是那篇社會新聞 就是你自己的教材
你又跟我很熟?你怎麼知道那篇社會新聞就是我的背景?
裡面有提到任何批踢踢帳號和語文教材嗎?不然你在跟我裝熟什麼?
我的教材曲高和寡有爭議,你老大不爽,
就可放任縱容板眾沒禮貌非理性攻擊?板主這樣當的?
: 再不然就是假討論真筆戰
真理愈辯愈明,就算是筆戰也不關你的事!什麼時代幾世紀了還搞言論審查啊?
: 他從政治黑特板來 你在那邊的爭議性之大 也是頗精采的
從哪裡跑來跟你無關,又管到我在那裡征戰力之大,真搞不懂你呀!
: 你用再多再聳動的文字 也不會改變我的判決內容
你用再扯再反動的文字,也不會改變垃圾是輕蔑謾罵的失禮詞彙,
也不會改變批踢踢是罪刑法定、保障隱私的現代化法治社群。
作者: rugalex (rugalex) 2013-07-10 08:43:00
嗯所以你承認你有前科?
說我有前科的是你、dragonsoul和jimmyliu1217 搞清楚難道假設我隨便說你強姦犯,你來檢舉就等於自己承認是?
作者: rugalex (rugalex) 2013-07-11 03:47:00
如果你不是的話自然就不需要為新聞中的江先生寫這麼多東
所以你不是強姦犯,別人怎麼說你強姦犯你都甘之如飴這樣?如果你表現得暴跳如雷,就證明你是強姦犯?
作者: rugalex (rugalex) 2013-07-11 04:25:00
作人坦蕩蕩的 清白的話自然是清白嗯所以你有前科 然後是吸毒犯?如果不是的話不需要為一個曾上過新聞的人爭執啊
你意思站長站規都管太多,板友被洩漏真實個資,或強加不實個資,都不該吭聲任人侵權?
作者: rugalex (rugalex) 2013-07-11 04:32:00
你說的板友是哪位?
八卦板、政黑板…多少人為上過新聞的人爭執得面紅耳赤原來這些鄉民都是新聞人物的分身,抓到了!
作者: rugalex (rugalex) 2013-07-11 04:35:00
嗯所以你說的板友是哪位??
你回文駁斥站長命令&站務規定比較快啦 甭玩文字遊戲了
作者: rugalex (rugalex) 2013-07-11 04:40:00
嗯所以你說的板友是哪位?
嗯所以在檢舉文下散布新聞連結跟該篇主題有何關聯?嗯所以刪除無關乎主題的推文為何是引戰?
嗯所以該新聞中的犯罪主角就是龜速日文的編寫者所以為何無關聯?? 是怕醜事被人知道所以一直刪??板友買教材,連知道作者是誰的權利都沒有??至於你是誰? 我不知道啊 可能是該書商的親信吧
新聞哪裡有寫?學rugalex說謊啊?樓上都講得這麼明了,rugalex還要裝傻裝瞎裝死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