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tijj (my two cents)
2013-01-16 19:40:00說真的 我為主辯方,真的也認為在英文版的該討論串 你真的沒有實質貢獻 但是你卻在我的文章底下惱亂. 實在不妥.令人看了不反感真的很難. 我已經截錄你的貢獻度,就三句話,若這就是你的貢獻度.hopeliu有貢獻度的地方,比你多了,他提出很棒的問題(我以我是哈佛語言學博士來認可他的問題) 他的問題很值得討論還有,重點是你出言在先,別人才回話,所以不要一直用版規來檢查每個人的回話, 因為挑釁或惱亂在先的人我認為是你.論貢獻程度,我認為你真的輸他.你沒來亂前, 大家都討論的好好的不是嗎? 是你一出現發言後, 版主才給 "!" 驚嘆號的標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