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剛打完一篇 結果按到回信給作者 崩潰
簡單說就是我老婆的親叔叔移民加拿大 ,之前想把小孩送去 所以有稍微研究一下
1. 州稅 正確說法是籃球員州稅 ,一種州的個人税。是依照表演地徵收,加州13.3% ,
但你去德州打客場 哪一場就不用繳
這個税法最早是LA要報復喬神,才按照個人所得稅衍伸出來的報復稅。
2.加拿大的城鎮居住費用是按照居住地徵收的,稍微有一點不一樣 。 非加籍球員會技術
性的讓居住地留在美國
3.聯邦税針對籃球/演藝表演的税種目前是收39.6%,累進稅率之後是37%
因為三普擋了歐巴馬健保跟配套加稅
4.實際上還要先扣3%的經紀佣
還有10%的聯盟託管金 (跟球員薪水要超過51%總收入有關)
所以實際上球員拿到手的大約在39-44%左右 德州的球員大約可以增加5%
5.最重要的 美加有豁免協議,繳了聯邦税就不用繳國稅。反之也是
當然兩邊稅制差的有點多
但實際上最高級距來說,加州的税比多倫多 更高了3-5%左右
結論 : 如果真的來,薪水多少不會是考量的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