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判] D0006

作者: FallRed (落紅)   2018-05-25 16:54:23
【裁判字號】D0006
【裁判日期】107.05.25
【裁判案由】d3osef □ [申訴] travel版版主怠不作為
【裁判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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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文
一、申訴案成立,請板主協助消除退文乙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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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 明
一、申訴人被處分之5/6文章,的確有修文補充返利於自身,然而板主主張,修文後之
文章仍屬違規。經組務檢視此違規性質,並非不可逆,亦即疏漏的資訊可以透過
修文補足。然而,如洩漏個資等違規,雖然後續修文刪除,但個資已經洩漏,此
即不可逆之違規。因此組務認為,修文違規與否,應檢視其違規樣態。
此次申訴人編輯文章,使其符合板規,顯見有配合板規之意。
二、travel板板規11所言「違規文章刪除與水桶公告等板務事項,依板主時間採不定時
彈性處理,經違規使用者自行刪文或修文者亦同。」此處語意曖昧不明,究竟「亦
同」指的是「違規文章刪除」?抑或「水桶公告」?亦或指「不定時彈性處理」?
如果「亦同」指的是「彈性處理」,那此次申訴人涉及之違規文章,的確有輕判空
間。因此組務認為,依照罪刑法定,此處「修文者亦同。」並未明指是「比照處罰
,」或是可以「彈性處理」。依此處以退文加水桶等偏重罰則,理由並不充分。
三、既板主首先應允使用者消除退文,若後續反悔,則須給出充分理由,參考上開說明
,組務認為依照原先承諾消除退文為佳。
四、由於退文涉及使用者發文權益,請板主於本判決做成後48小時內比照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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