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w: 檢舉

作者: torahiko (虎彥)   2017-06-08 08:08:20
※ [本文轉錄自 torahiko 信箱]
作者: sinohara (kinu)
標題: Re: 檢舉
時間: Mon Jun 5 21:57:49 2017
※ 引述《torahiko (虎彥)》之銘言:
: 所以吵架的源頭沒這麼嚴重的話
: 後面的違規都能視為無物囉?
: 即使後面我把你打成政黑9.2 爽爽扣你帽子
: 這種明顯的引戰言論
: 都可以因為 吵架的源頭好像沒這麼嚴重
: 所已輕輕放下囉 那我想請問
: 版規是不是可以乾脆改一改
: 處罰條例都訂為 看板主心情 了嗎?
: ※ 引述《sinohara (kinu)》之銘言:
: : 已全文查詢
: : 但仔細看全文並沒有那樣嚴重
: : 因為P27那頁才是問題所在
已有違規證據
但違規的並非Th,oc4r兩人
有明確事證的才可以處分
推文離題的話並非處分的項目 但只能加以警告
版上雖然禁止這樣的文
但Th都說不要講了 Li挑釁 所以這次Li有在處分名單之內
不是輕輕放下這樣 而是要看清楚前因後果
這也是我要看比較久的原因 曾經多次跟airpretty版主交換意見
畢竟要不是oc4r起頭 th就不會那樣離題了
至於9.2的部分 有人用9.2罵版友嗎 這是重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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