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申訴] BuyTogether水桶判決不服

作者: ringlin (洛景)   2016-08-05 17:17:11
說明如下:
板規參之二之C有敘明:
      c. 禁無明顯經濟效益(ex:小於NT.10)之收單,如有其他因素(徵求
       較高級距批價),需以通告信形式知會板主群,由板主判定是否為
       合理因素,並於合購文中主動說明其原因。
       ▽違者逕行刪文,水桶一個月,不另通知。
主購欲徵數量為50個,金額試算如下:
(匯率以35計算、重量以主購估計之最低重量0.1KG計算之)
四色眼影原價- 原價:314.29元;境內運:0元/件;國際運:151.87/件
→總價:466.16元/件
10件- 批價:314.29元;境內運:0元/件;國際運:16.23/件
→總價:330.52元/件(與上級差距:135.64NTD)
20件- 批價:314.29元;境內運:0元/件;國際運:9.16/件
→總價:323.45元/件(與上級差距:7.07NTD)
50件- 批價:314.29元;境內運:0元/件;國際運:6.3/件
→總價:320.59元/件(與上級差距:2.86NTD)
合理價差僅可徵收至20件。
美妝蛋原價- 原價:62.86元;境內運:71.43元/件;國際運:151.87/件
→總價:256.16元/件
20件- 批價:62.86元;境內運:0元/件;國際運:9.16/件
→總價:72.02元/件(與上級差距:184.14NTD)
50件- 批價:62.86元;境內運:0元/件;國際運:6.3/件
→總價:69.16元/件(與上級差距:2.86NTD)
合理價差僅可徵收至20件。
雜費從來不是團務徵收的標準,僅是為了讓主購有必要支出時,不須以自己的金錢
墊款而已。無主文也僅是確定主購所談之最低批價可以成團。
團務徵收的標準應為:有意義的折扣。
綜上所述,我認為判決無誤,麻煩小組長了。
※ 引述《loveenergy16 (琳)》之銘言:
: 申訴人 :loveenergy16
: 被申訴人:BuyTogether 版主 ringlin
: 看板板名:BuyTogether
: 申訴訴求:被處於水桶1個月之限制
: 本人於8/3 13:49 開無主文 詢問想跟團的人
: ┌─────────────────────────────────────┐
: │ 文章代碼(AID): #1NeONM2g (BuyTogether) [ptt.cc] [無主] ETUDE四色眼影V牌? │
: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BuyTogether/M.1470203350.A.0AA.html │
: │ 這一篇文章值 38 Ptt幣 │
: └─────────────────────────────────────┘
: ●70288 爆 8/03 loveenergy16 □ [無主] ETUDE四色眼影V牌美妝蛋BBIA唇膏-郵寄
: 並且明確地表示會優先收無主文的推文者 本無主文推文約200人
: 在8/3 約20:30時開團購文 (此文已被刪除)
: 本團購文裡 預計徵求數量的地方表明要會徵50個左右
: r版主起初要我解釋為什麼要徵50個人
: 我表示:因為希望大家都有跟到團 所以會以版規規定雜費一團上限600元為主下去預估
: 也告知本團眼影盤34個,美妝蛋153個
: 但版主依舊認為我高批起徵,禁無明顯經濟效益的團,你今天總數收到189個,加上稅金後,根本
: 對團員來說不會比較便宜。而且還要分天訂購??
: 我回信解釋分天購買是因為眼影盤一天只能下20個!!
: 但依舊判決不變
: 合購本來就是希望大家都可以跟到
: 可以得到境內免運 可以平分國際郵費
: 我今天先開了無主文 很多人都推文了
: 所以我才先預訂這麼高的數量
: 我誠實告知會有高數量卻被水桶
: 那假設我今天預計是20個 但我收了50個這才是有問題的吧!
: 今天我只是自願幫忙開團 看到很多人都買不到
: 跟了無主文卻依然買不到!
: 完全沒盈利 做自願的事情而已~
: 謝謝
作者: loveenergy16 (琳)   2016-08-05 19:48:00
但團員如果認為3元的差距是值得的!此團流團後很多團員來信表示可惜!有得時候主購想要大家都跟到團而犧牲優惠價格,團員覺得可接受就會跟團的!謝謝
作者: cmoeoo   2016-08-05 19:57:00
合購版的差距是為了整個合購行為而訂的,以免有些掌櫃拿翹之前沒管制時,掌櫃要求要100以上才起批,好不容易最近好多了,這是明顯的成效。建議還是以長遠的合購行為來看吧
作者: gogoshopping (血拼)   2016-08-05 22:23:00
人家合購版版規就是定在那裏~你要利用這個平台~就要遵守版規啊~這麼想讓那麼多人買到~怎麼不去其他合購平台~
作者: rst220 (Teresa)   2016-08-06 00:29:00
l大,我想團員真正可惜的是流團買不到,而非不能更便宜3元重點是可以成團,不差那3元我一開始也是像你的想法一樣,想說那麼多人都想買既然都開團了,讓更多人買到不好嗎?也寫信問過ri板主他一句話就說服我了!〝熱門品從來不缺主購〞你沒收的單,自然有人接著收,你沒開的團,自然有人去開我上個月發無主文被推爆,本來要開眼罩團,後來被水桶結果呢?我都還沒出水桶,眼罩團不知道開過幾輪了~
作者: cutejoanna (金枝玉葉)   2016-08-06 22:21:00
而且合購版不是代買版,為什麼要徵那麼多來累死自己?本來就沒辦法讓全部的人都跟的到阿然後G市買多又容易徵稅,為了省那一點錢,到時候被課稅更划不來,然後現在G市半價優惠的是順豐,如果抽到就算不課稅,我記得光報關費就要交500
作者: loverlover (小蜜桃)   2016-08-08 17:18:00
版主板規有明確寫出禁無明顯經濟效益(ex:小於NT.10)就沒有問題 不需要為了要讓更多人跟團超收20件跟50件差異很小 的確是無明顯的經濟效益請問申訴者再開50件時是否有先算過金額差異嗎並是否有主動跟版主去信詢問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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