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訴人 :taoder258
被申訴人:BuyTogether 版主 rainbowbaby
看板板名:BuyTogether
申訴訴求:
事情起源於~我的同居女友想找人合購
她以為權限不夠,在本版發文應徵故向我借帳號
在看過其他版上的應徵文後她發了一篇
但版主在底下秒回格式錯誤
後來女友以個人訊息去信詢問版主,關於格式錯誤的詳細部分
但是過程中不幸誤刪版主「格式錯誤」一段
因其提到試算金額,
而第一版本的合購文中,女友認為已按版規及前輩們的格式寫出,
故想發信詢問
(其實寄信就已經找很久了...)
小魯夫妻倆都是PTT潛水用戶,如有紀錄可以看出看文居多,不善
使用此軟體。
※而第一次被懲處即是因為「刪除版主留言:格式不符」,進桶七天
但是此時版主直接刪文,
沒有在底下進一步告知確切的錯誤原因、回信也是後來才有,
其中大意是要我們重看板規,
看完版規後,卻已經無法再試著把修正過的文章PO上去或重編輯
『此時女友不死心重登她自己的帳號(即albeetu)發現居然可以在板上PO文了』
並且把修正過後的文章發上去。
(此時我也和女友吵了一架,因小魯以為女友可以用自己的帳號卻跟我借‧‧‧)
申訴的爭議點:
(1)格式錯誤沒有詳細告知錯誤點,小魯女友看完版規後也誠心私信詢問版主
但就因為操作上的失誤(手機編輯變成刪到留言)直接進桶7天,不給人修正的機會,
這樣的處罰是否「不符合比例原則」,有提高新人進入使用本版的門檻,
或者是圖利專業老鳥之嫌?
因為同一天內就有相同商品的代購文,
而她的內容也是模糊不清,部分資訊(ex.試算金額)甚至推託給代買者,
她的文章已經順利結團???
難道「後續問代買者」這一手法不算遊走在法律邊緣?
此文在版上查詢VODA,近期的文章即可馬上找到,
相較於小魯女友想詢問金額錯誤的部分,還在低頭算數字寄信簡直辛酸。
(2)關於多重帳號的部分:
這一切的一切,都是在小魯吵完架後耐心詢問才聽懂原由
如果第一時間內,女友能用我的帳號解決徵團文一事,必然不
會使用到第二個帳號,是否可以說是第一點的「政治不正確」導致了
這個事件?若是第一時間版主在底下能回復除了「格式錯誤、試算金額錯誤」以外
的資訊,我想很多事情都不會發生,而且這版上也很多類似的案件,難道都這樣放著,
永遠就只有會PO、會抓版規漏洞的人在PO嗎?
至於發文格式相同,那只說明了一件事:
就算給我女友第二個帳號,她還是不知道自己錯在哪?
諷刺的是第二個帳號也去信詢問過版主金額格式問題,
難道版主的責任範圍不包含解釋版規的疑義?
難道版主都沒有回答過?
有啦,第二個帳號得到答覆後仔細修改
(試算金額部分:版主的回應是直接複製版規,女友也提出,若商品多樣不同,
沒有所謂像淘寶模式的批價可循該如何填入?這部分也沒有被回應。)
就這樣不知道到底有沒有徹底符合版規,修改完後送出不久,
被合代雙PO一腳踢下十八層地獄,
讓你不會PO的人就無法再PO,不管你多有誠意想修改。
請問如果發文內容被判定是一樣,那小魯女友根據版規修改那麼多次是為了什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