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02] 不服Gossiping板主lwt501cx判決

作者: aarzbrv (我愛鑽石光! 芒! 長!~~)   2023-08-26 18:56:49
※ [本文轉錄自 aarzbrv 信箱]
作者: f230072828 (汝被閹之) 看板: Gossiping
標題: [新聞] 有無酒測或錄影?桃園兩警證詞兜不攏辱警
時間: Sat Aug 12 19:53:01 2023
1.媒體來源:
聯合

2.記者署名:
陳俊智

3.完整新聞標題:
有無酒測或錄影?桃園兩警證詞兜不攏 辱警移工判無罪

4.完整新聞內文:
桃園一名泰籍移工去年9月因騎車搖晃被警方攔查酒駕,過程疑詢問警方「幹嘛」聲音太小,
被當成辱罵髒話「他媽的」上銬逮捕。他雖矢口否認,仍被依妨害公務法辦,但桃園地院調
查全案證據只有2名員警的證詞,證詞對於事實描述又相差甚遠兜不攏,由於罪證不足,基於
罪疑唯輕原則,最後獲判無罪。
判決指出,該名移工去年9月19日上午11時許騎車行經楊梅,因行車搖晃,被草湳派出所張姓
所長和利姓警員攔下,過程疑因辱罵員警「他媽的」,所以被逮捕送辦。事發後,移工矢口
否認,強調自己當時講的是「幹嘛」,絕無辱警,但2警堅稱移工不肯配合酒測,經多次催促
配合,他就脫口飆罵髒話。
法官調查,全案證據只有2名員警證詞,且張姓所長並未聽清楚移工講話內容,是聽利員轉述
移工罵髒話,所以證稱移工辱警;另外,法官詢問2警酒測為何沒有全程錄影?張姓所長解釋
當天是以酒精感知器測試,未做正式酒測,所以沒有錄影,但利員稱當天是正式酒測,酒測
結果均未超過刑事或行政標準。
法官指出,員警對於酒測值行情況的證詞差異,員警以「時間太久」、「可能忘記」等語推
託,法官進一步詢問有無酒測檔案報告或其他證據能證明移工辱警,員警均拿不出來。
法官認為,全案證據僅2名員警證詞,而員警證詞又相去甚遠,且無法以時間久遠為由將差異
合理化,因此無從憑2警證詞就認定移工辱警,基於罪疑唯輕原則,所以諭知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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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udn.com/news/story/7321/7365092?from=udn-ch1_breaknews-1-0-news

6.備註:
警察密錄器是不是又忘了開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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