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w: [申訴] 不服 l_talkandcha 申訴駁回(guhong)

作者: hateOnas (△氣噗噗△氣噗噗)   2023-01-02 13:39:28
※ [本文轉錄自 About_Life 看板 #1ZiQoDyH ]
作者: skyjazz (史蓋爵士) 看板: About_Life
標題: Re: [申訴] 不服 l_talkandcha 申訴駁回(guhong)
時間: Sun Jan 1 23:53:45 2023
1.
本案應屬"特殊事由之板務申訴案",非"組務板檢舉、申訴案"。
"組務板檢舉、申訴案"為組務板內的板務案件。
2.
檢視本申訴案相關事證,
板主主張為針對新聞當事人,實習小組長主張推文所稱已侷限範圍,並非單指某群體。
公權力所指對象廣泛,
凡國家或其他法人為維護公益處理公務而動用的權力與被賦予權力之對象皆可以此稱之。
然原文內容所述對象為擔任警察一職,
但被檢舉人推噓文內容所稱公權力者難以得知其所指範圍為何,
群組實難以得出侷限範圍在哪,
反而可從被檢舉人稱"甲甲"一詞明確看出其指涉特定族群之對象為同性戀族群,
難以認定其所指稱者僅有新聞當事人。
被檢舉人直指同性戀掌握公權力就會強姦男孩,這明顯是針對族群進行歧視、貶抑,
直接把性傾向和性侵害畫上等號,是為對特定族群的偏見歧視。
3.
援引 #1Q2PscU6 (SYSOP) 站務聲明及 #1HtQdO8W (BoardCourt) 前板務站長裁示,
本站已多次聲明不認同歧視語言的一貫立場。
被檢舉人之推噓文確實具對特定族群進行言語歧視之行為,
已使特定族群有遭言詞侮辱的感受,違反 Gossiping 板規第七條。
群組裁定,
請 Gossiping 任一板主於五日內依 Gossiping 板規七,
給予使用者 guhong 禁言處分並發布公告,
如使用者有累犯行為亦應依板規十六處置。
本文轉知 Gossiping 板主群、gogin 實習小組長。
※ 引述《kkabcd (亂板實習小組長)》之銘言:
: 沒選擇不受理
: (檢附之相關證據,請先行轉錄至組務板,再修改文章標題。)
: 7. 特殊事由之板務申訴案
: 8. 組務板檢舉、申訴案
: (此項請先與小組長溝通)
: 申訴人:kkabcd
: 申訴之小組長:l_Talkandcha / gogin
: 申訴事由:不服 guhong 檢舉違反板規未達申訴被駁回
: 說明
: 1 本人發現0916 認為 guhong 的推文違反板規 所以檢舉
: > 24 m 2 9/16 kkabcd □ [推文] 784456 guhong kaichun 板規七
: ┌─────────────────────────────────────┐
: │ 文章代碼(AID): #1Z98j-_r (GossipPicket) [ptt.cc] [推文] 784456 guhong ka │
: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Picket/M.1663339390.A.FF5.html │
: │ 這一篇文章值 0 Ptt幣 │
: └─────────────────────────────────────┘
: 後於1003 第二次檢舉
: > 32 ! 110/03 kkabcd □ [推文] 784456 guhong 板規七 第二次
: ┌─────────────────────────────────────┐
: │ 文章代碼(AID): #1ZEYdn5U (GossipPicket) [ptt.cc] [推文] 784456 guhong 板 │
: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Picket/M.1664756209.A.15E.html │
: │ 這一篇文章值 0 Ptt幣 │
: └─────────────────────────────────────┘
: 板主群判定是針對新聞當事人 未達
: 2 1010 寄信跟板主溝通後 至小組申訴
: > 17843 s 10/10 kkabcd □ [申訴] 不服Gossiping判決未違反板規七(guhong)
: ┌─────────────────────────────────────┐
: │ 文章代碼(AID): #1ZG-g3-Q (L_TalkandCha) [ptt.cc] [申訴] 不服Gossiping判? │
: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_TalkandCha/M.1665395331.A.F9A.html │
: │ 這一篇文章值 54 Ptt幣 │
: └─────────────────────────────────────┘
: 3 1211 小組長判定
: ┌─────────────────────────────────────┐
: │ 文章代碼(AID): #1ZbNV6Fn (L_TalkandCha) [ptt.cc] [宣判] 17843 [申訴] 不 │
: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_TalkandCha/M.1670739910.A.3F1.html │
: │ 這一篇文章值 44 Ptt幣 │
: └─────────────────────────────────────┘
: > 443 m 12/11 gogin □ [宣判] 17843 [申訴] 不服Gossiping判決未違反
: 根據
: #1ZG-hThn (L_TalkandCha)
: 推 guhong: 甲甲掌握公權力 就會強姦男孩 1.200.49.140 09/16 20:30
: 很明顯
: 三個關鍵字
: 甲甲 公權力 強姦
: 對照該篇新聞之警務員 明顯皆為直指新聞當事者
: 推文所稱
: 已侷限範圍 並非單指某群體
: 組務方認為
: 推 ubcs: 感覺對新聞當事人 未達結案 10/04 21:30
: 板主方同意其認定未達之理由
: 故申訴案駁回
: 4.
: 本人不服 認為
: 根據
: ┌─────────────────────────────────────┐
: │ 文章代碼(AID): #1RnqjBGi (L_TalkandCha) [ptt.cc] [宣判] hateOnas 申訴 Go │
: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_TalkandCha/M.1539787595.A.42C.html │
: │ 這一篇文章值 144 Ptt幣 │
: └─────────────────────────────────────┘
: > 10214 ! 10/17 steve1121 □ [宣判] hateOnas 申訴 Gossiping 板主群案
: 噓 tearness: 同性戀搭飛機 想到就噁心 呼吸愛滋病毒 111.71.89.90 09/05 19:05
: (僅引述部份推文,全文如本案附03)
:   四、檢視本案相關事證,其爭議點係板主主張使用者的推文對象為新聞當事
:     人,應由新聞當事人實名提出檢舉,故判定檢舉不成立。組務認為使用
:     者的推文確實已指涉特定族群之對象(即同性戀族群),且使用者推文
:     的內容(如本文說明三),確實具對特定族群進行言語歧視之行為,已
:     致特定族群有遭言詞侮辱的感受,違反板規第七條的規範。
: ┌─────────────────────────────────────┐
: │ 文章代碼(AID): #1RnqukXC (L_TalkandCha) [ptt.cc] [宣判] hateOnas 申訴 Go │
: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_TalkandCha/M.1539788334.A.84C.html │
: │ 這一篇文章值 61 Ptt幣 │
: └─────────────────────────────────────┘
: > 10216 ! 10/17 steve1121 □ [宣判] hateOnas 申訴 Gossiping 板主群 案
: 噓 yanni999: 操你媽死甲甲屁精,吃大便吧 107.167.5.92 07/18 06:27
: (僅列部份推文,全文如本案附03)
:   四、檢視本案相關事證,其爭議點係板主主張使用者的推文對象為新聞當事
:     人,應由新聞當事人實名提出檢舉,故判定檢舉不成立。組務認為使用
:     者的推文確實已指涉特定族群之對象(即男同性戀族群),且使用者推
:     文的內容(如本文說明三),確實具對特定族群進行言語漫罵、歧視等
:     行為,已致特定族群有遭言詞侮辱的感受,違反板規第七條的規範。
: 上面兩個判例 都是板主主張使用者的推文對象為新聞當事人
: 但是組務認為確實已指涉特定族群之對象(即男同性戀族群),且使用者推
:  文的內容(如本文說明三),確實具對特定族群進行言語漫罵、歧視等
: 行為,已致特定族群有遭言詞侮辱的感受,違反板規第七條的規範。
: 而今該推文
: 甲甲掌握公權力 就會強姦男孩
: 這推文 不是單指新聞的人 整個句子是族群攻擊 寄信跟小組長溝通
: 希望小組長正視
: 5.
: 小組長回信
: 這次有明確指出
: 甲甲 公權力 強姦
: 明確指就是新聞中當事人
: 並非居限於單一群體
: 如要上訴可以上訴了
: 附件
: 1 違規原文
: 2 第一次檢舉文
: 3 第二次檢舉文
: 4 跟板主溝通信
: 5.申訴文
: 6.小組長宣判文
: 7.溝通信
: 8.小組長回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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