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03] 不服 alltogether版主sodahaini 判決 (溝通信記錄)

作者: RichieChen (HEY GOD!!)   2022-04-07 01:49:20
※ [本文轉錄自 RichieChen 信箱]
作者: sodahaini (✩☆傲嬌a泡芙阿姨★✩)
標題: Re: 退回文章(1.6同類型違規蓄意累犯三次)[徵女] 台北開車出去晃晃
時間: Sun Apr 3 22:33:10 2022
: 一. 我有寫徵求的條件 我寫徵一女
: 徵一女 就是 只要是女生就好 因為要出去走走
: 沒有什麼特別要件。只要是女生就可以
: 台灣不是自由的國家 徵女生出去玩 條件就是
: 是女生就可以不行嗎?
: 難道一定要寫外貌身高體重才能徵?
分類是徵女
一女,不算是徵求"伴侶的條件"
若只要女生來信就好,應在文內寫"女生即可,無其他要求"
最少寫"沒有條件限制"
: 二. 2021/12/04
: 我一樣的徵人文章 一樣的內容 然後沒有事 沒有違反
: 版規,到現在才三個月…. 然後你跟我說一年內
: 違反三次同樣的規定 是蓄意的 所以永久禁止發言
: https://i.imgur.com/YgbQe1X.jpg
: 三個月內的文章 一樣的內容 2021/12/04 沒有違反
: 規定。然後今天2022/4 說我違反蓄意違反規定
: 還說我一年內違反三次? 板主是不是精神錯亂了?
: 麻煩告訴我 同樣內容 前面說沒事 現在說有事
: 還說我已經違反三次。這個邏輯是怎麼回事 謝謝
今天發布的文章違規是事實
04/17/2021 23:04:06 shadow0828 暫停 RichieChen 發言,期限為 7 天
理由: 4.2
02/13/2022 03:56:46 sodahaini 暫停 RichieChen 發言,期限為 7 天
理由: 4.2未列出徵求對方條件
水桶紀錄裡4.2違規已經有兩次
今天第三次,故1.6累犯成立
同樣的內容有沒有被當時的板主水桶,與今天的判決無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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