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針對本組組務板相關事務認定?

作者: AskWhat (問沙小......朋友)   2021-12-25 03:13:40
結論:
一、緣起
本案係因 hateOnas 檢舉人申訴 八卦版版主群 對於濫用檢舉(五日內無新事由
重複檢舉)中有關五日內的起計標準不服。
二、nicetree 小組長之裁定爭議
nicetree 小組長以八卦版版主群對於「五日內的起計標準」不符組規第27條為由
,裁定八卦版 q347 板主須依照 組規第27條 重新裁定。
三、站規探討
有關 群組長權力義務規範、組長權力義務規範、板主權力義務規範,三個規範都
是站規,大家各有自己的權利義務,但規範的位階是一樣大。
本事件涉及版主的【制定板規權】(怎麼定義濫用檢舉及期限的起計標準)、
小組長的【組規制定權】、【組規解釋權】(怎麼定義組規第27條)。
四、以 hateOnas 申訴案來講【#1XhNDC_c (L_TalkandCha)】
八卦版版主依【制定板規權】制定【五日內無新事由重複檢舉為濫用檢舉】,
版規怎麼訂,是版主的權力;版規執行標準,是版主的權力。
小組長第1:先看【五日內無新事由重複檢舉為濫用檢舉】有沒有違反上級站管規定?
第2:再看版主有沒有照這規定執行?(如明明說五日內,結果三日還沒判違規
。)
第3:續看執行標準有無一致(現任各版主執行標準有無一致、現任版主執行各
案標準有無一致)、(前後任版主執行標準有無一致,這參考用,以現任
為主。)。
第4:最後看標準有無特別地奇怪、異於常理。(如版規說不能罵髒話,但版主
的標準卻是幹你良、草枝擺不是髒話)
就本案而言,個人認為【五日內無新事由重複檢舉為濫用檢舉】沒有違反上級站管規
定(組規第27條),而問題在三位版主對於期限起計是否含【始日】,標準不一(從
實際判例來看)。
基於【制定板規權】,小組長無權要求版規怎麼定義幾日算濫用檢舉、期限計算標準
該不該算始日,但小組長可以要求版主群釐清、統一期限計算標準或"建議"依組規第
27條的計算標準(但不能強迫),確定後,才能再執行版規,版規模糊地帶,不應由
版友承擔違規風險。
不要說組規第27條係指【本組組務板相關事務】,就算光明正大、清清楚楚寫明針對
的是【本組轄下所有看板版規】,八卦版不照做,那也是小組侵犯版主的【制定板規
權】,而非八卦版版規牴觸上級站管規定。
伍、以 Bignana 群組長裁定公告來看【#1Xn3wM_9 (About_Life)】
nicetree 小組長依【組規制定權】、【組規解釋權】制定組規第27條,解釋第27條
適用範圍包含本組所有看版事務。
群組長一樣無權去要求小組長,組規第27條該怎麼制定、標準是什麼,但群組長可
以判定這組規有沒有違反上級站管規定、小組長有沒有照組規第27條做、小組長認
定的標準有沒有一致、小組長認定的標準有沒有異於常理?
而 Bignana 群組長的裁定係以小組長沒有照組規第27條做(因規定是說【本組組
務板相關事務】),來廢棄小組長的裁定。
而個人認為還可再以小組長的裁定侵犯站規賦予版主的【制定板規權】,來予以
廢棄小組長的裁定,否則,小組長真把組規第27條改成針對【本組轄下所有看板
版規】,難道就可以要求八卦版版主的版規要照組規寫了嗎?顯然依然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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