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Bignana (鳳燄凌秀翼掩北天)
2021-11-01 01:19:13裁定:
維持板主原判。
說明:
本案板主並無對申訴人使用退文合先敘明。
申訴人以「徵女」為標題,邀約不特定使用者參與煙火盛會,
小組認為,按板規發文種類之說明,該分類僅限定徵求異性。
而申訴人邀約不特定使用者參與、完成不特定活動,則應選用「揪人」。
申訴人並於文章中陳述道:「這裡徵的到人跟票嗎?」
徵求票券應至特定看板,據1.9之規範,與聯誼板無關皆不符合板旨。
※ 引述《waldo870 (基隆的林旺哥 )》之銘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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