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判] currygo 申訴 AllTogether/pinpo 案

作者: steve1121 (o'.'o)   2021-02-13 11:39:22
【裁判字號】 D1306
【裁判日期】 民110.02.13
【裁判案由】 currygo 申訴 AllTogether 板主 pinpo 案
【裁判全文】
  申訴人(currygo) 不服板主(pinpo) 判定違反板規「營利性質聯誼文」規範。
  經審閱其文章、該板板規與站規,做出判決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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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文
  申訴案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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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 明
  
  一、依本組申訴案,文章代碼 #1W2RycDP 辦理。
  二、援引 AllTogether 板規 (2020.11.05)
十七、營利性質聯誼文
-本板禁止大型聯誼活動(十人以上即視為大型聯誼),違者以此板規處分。
-張貼聯誼文皆須於文內列出本次活動人數,違者視同違反此板規。
-文中出現車馬費、茶水費、便當費、油資、免便當費、車資等,
任何未能查詢到的"謎"之費用。
-費用部分,請條列說明清楚;場地部分,請附上報價單或是相關網址。
-男女收費不一(受場地限制不在此限)、明明是收費活動卻未附上收取之金額,
未於文內註明活動開始至結束時間,未註明男女收費標準,
一樣視同營利性質聯誼文論處。
-凡是有假聯誼真營利性質之文章,退文及水桶六個月,累犯三次者永久水桶。
-在水桶期間用分身發文,經查證後兩支帳號皆給予永久水桶。
-是否為營利性質之聯誼活動,由板主群綜合判定。
-若不想公布活動地點有個人因素及考量,請在發文前「主動」將資訊
站內信板主,未先知會板主群而自行發文,一樣視同營利性質廣告文處理。
  三、引述違規文章內容
作者: currygo (小咖哩) 看板: AllTogether
標題: [聯誼] 今天去爬山 象山
時間: Sun Jan 17 08:11:37 2021
最近腳癢了,想去爬山
本人很弱
徵2-3名新朋友一起出門
日期希望這周都可談
交通工具捷運象山站步行上象山
日期大家安排,今天也可
關於我: 台北男/肥宅/好聊咖
如果有興趣可以站內信喔
如果下雨就延期
也可以討論其他山喔
(僅引述標題、內文,全文如本案證01)
  四、檢視本案兩造雙方之陳述,系爭張貼「聯誼」分類文章,若為免費聯誼
    活動,是否應於文中註明清楚。組務認為,既使用者選擇「聯誼」分類
    張貼文章,應遵守「聯誼文」相關規範。以板規第十七條,已明文制定
    「費用部分,請條列說明清楚;場地部分,請附上報價單或是相關網址
    」、「男女收費不一(受場地限制不在此限)、明明是收費活動卻未附上
    收取之金額,未於文內註明活動開始至結束時間,未註明男女收費標準
    ,一樣視同營利性質聯誼文論處」等,及參考該板文摘第28篇公告
    01│費用部分,請條列說明清楚
    02│場地部分,請附上報價單或是相關網址供參考
    03│皆已清楚說明聯誼文需「清楚」附上費用明細及場地網址。
    04│爾後再有聯誼文未附上店家網址、費用明細交代不清、
    05│男女收費不一、明明是收費活動卻未附上收取之金額,
    06│一律以營利性質廣告文進行處理,
    07│且不再於底下推文提醒,直接退文+水桶六個月,
    08│事後補齊一律不理。
    依據板規張貼聯誼文,未附上費用明細、場地網址、有男女收費不一等
情形,將視為營利性質廣告文進行處理。板主認為縱使爬山聯誼為免費
    ,也應於文中註明免費,其判定違規之標準,未見有其不當之處。就板
    規第十七條第四項「費用部分,請條列說明清楚」,若使用者欲發起免
    費聯誼活動,應於文中註明清楚。
  五、針對申訴人質疑板主修改板規一事。本案均以援用板規修改前(如證05)
之版本進行判決。若板主有修改板規的需要,看板為複數板主,應經板
主群合議同意後,公告修改板規條文前、後之版本,俾利使用者能充分
理解板規修改之幅度,與其自身應注意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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