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判] brithday425 申訴 Wanted/type242 案

作者: steve1121 (o'.'o)   2020-06-30 23:52:39
【裁判字號】 D1269
【裁判日期】 民109.06.30
【裁判案由】 brithday425 申訴 Wanted 板主 type242 案
【裁判全文】
  申訴人(brithday425) 不服板主(type242) 判定違反板規「經常性違規」規範。
  經審閱其文章、該板板規與站規,做出判決如下:
───────────────────────────────────────
主 文
  一、本案予以改判,申訴人應受水桶處分三個月,較為適當。
二、請板主 type242 於三日內,發布改判公告。
───────────────────────────────────────
說 明
  
  一、依本組申訴案,文章代碼 #1UjyEpLn 辦理。
  二、援引 Wanted 板規 (2019.03.17)
9. 嚴禁鬧板文章、禁引戰文(轉錄他版引戰文亦同)。
  《違者視情節砍文或設退文,並禁言~永久停權處份》
5.經常性或多次違反相同版規者或徵求水桶或禁言者皆視為鬧板。
追溯條款:
針對多次違反相同板規者視情節嚴重程度予以增加水桶天數。
經查若曾經因相同板規遭禁言者(不論初犯被處分之時間點):
二犯(再犯):禁言一個月
三犯以上(累犯):禁言三個月
故意(經常性)累犯者:處以永久禁言。
得板主可依情節嚴重程度(如短時間內多次累犯)加重處分。
  三、引述申訴人違規記錄
07/11/2013 06:48:27 FromIpanema 限制 brithday425 發言,期限為 7 天
理由: 版規三
09/27/2013 02:10:25 FromIpanema 限制 brithday425 發言,期限為 21 天
理由: 版規三x3
12/12/2019 22:08:27 somisslove 暫停 brithday425 發言,期限為 7 天
理由: 版規三 文摘33
01/03/2020 22:57:30 somisslove 暫停 brithday425 發言,期限為 7 天
理由: 版規三 文摘33
  四、申訴人主張,2013年違規為多年前,板主以板規九判定為經常性違規,
不服板主直接跳過一個月禁言及三個月禁言的判決。
五、板主主張,依據汪踼板過去判決,累犯三次,即屬經常性違規,應予永
久禁言。
  六、組務認為,永久禁言處分是一種非常重的罰則,除有明顯刻意擾亂看板
秩序外,板主在給予永久禁言前,應多加思量是否有其必要性。
七、依據板規第九條第五款,三犯以上(累犯):禁言三個月、故意(經常
    性)累犯者:處以永久禁言。組務認為,三犯以上即為累犯,禁言三個
月即可。經查申訴人於汪踢板的違規記錄(如本文說明三)與其看板違
規行為等,堪難認定申訴人有故意累犯之實,應以三犯以上(累犯),
    禁言三個月,較為適當。
八、針對此案,予以改判。申訴人應受禁言三個月,較為適當,故請板主於
    三日內,發布改判公告。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