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5] 不服 gossiping版主 arsonlolita判決

作者: XXXXLINDA (1111)   2020-02-23 17:44:30
※ [本文轉錄自 XXXXLINDA 信箱]
作者: XXXXLINDA (1111)
標題: Re: [通告] 請撤銷本人2/11之水通
時間: Tue Feb 18 23:43:32 2020
※ 引述《arsonlolita (板主)》之銘言:
: 你好:
: 新聞需要具名
轉角24小時是帳號,是署名!
官網上的作者群無法得知是誰發表的
作者群是你講的,官網介紹叫「編輯台」
一個帳號,就像你的帳號跟你老婆共同持有會發文一樣。
: 原文也沒有寫
轉角24小時 是署名自己看
: 該篇文是由哪一位或幾位完成這樣
就叫轉角24小時
: 如果有,請提供便可修正判決
: 謝謝!
: ※ 引述《XXXXLINDA (1111)》之銘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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