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03] 不服Gossiping板主xianyao之判決

作者: arsonlolita (XJ87)   2019-12-11 09:19:56
※ [本文轉錄自 arsonlolita 信箱]
作者: arsonlolita (板主) 看板: GossipPicket
標題: [申請] 781349造謠 cycling 重新判定
時間: Wed Dec 4 15:20:09 2019
1.申請項目
(自檢條款或爭議案件申訴)
┌─────────────────────────────────────┐
│ 文章代碼(AID): #1TtLBD1R (GossipPicket) [ptt.cc] [文章] 781349造謠 cycli │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Picket/M.1574785741.A.05B.html │
│ 匿名文章 │
└─────────────────────────────────────┘
要求改判為造謠180退文
2.詳細內容
1.本人有請假記錄,且我在電影板25號還有發言,只是系統沒有記到登入,ip還在日本
#1TshZTkH (movie) [ptt.cc] [負雷] x戰警-黑鳳凰
2.第一章:文章管理
第一條:〔總則〕
 ̄ ̄ ̄ ̄ ̄ ̄ ̄ ̄ 
‧ 八卦定義為「小道消息」、「花邊新聞」。討論人物需為公眾之人、事、物,
凡是文章內容無八卦、與八卦無關者,板主得依本板規刪除。
‧ 經舉證該八卦文為虛構,文章予以刪除。經查有惡意造謠者,視同鬧板。
並沒有限爆卦/問卦就不是造謠好嗎?
而且爆卦跟問卦還是同一規範
第二條:〔問卦及爆卦類文章規範〕
 ̄ ̄ ̄ ̄ ̄ ̄ ̄ ̄ ̄ ̄ ̄ ̄ ̄ ̄ ̄
‧ 本條所指為張貼以[問卦]、[爆卦]為標題,或回覆文章目的為問卦或
爆卦者均適用本條規定。
原文影射的版主只有我一個符合
推文或回文也都有鄉民直接指出id甚至對本人攻擊
不管怎樣,拿兩天沒有登入記錄影射造謠也太扯了
惡意栽贓,導致本人名譽受損
另警方己受理本人報案,進入司法程序
第 310 條
意圖散布於眾,而指摘或傳述足以毀損他人名譽之事者,為誹謗罪,處一
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
散布文字、圖畫犯前項之罪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一千元以下
罰金。
對於所誹謗之事,能證明其為真實者,不罰。但涉於私德而與公共利益無
關者,不在此限。
請板主群修正判決謝謝
3.附註
作者: arsonlolita (XJ87)   2018-12-04 15:22:00
本文轉知其他三位板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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