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文轉錄自 GossipPicket 看板 #1TZr3RAD ]
作者: annie06045 () 看板: GossipPicket
標題: [申請] 自檢
時間: Sat Sep 28 20:23:52 2019
1.申請項目
(自檢條款或爭議案件申訴)
第十一條:〔自檢條款與手機操作不當〕
 ̄ ̄ ̄ ̄ ̄ ̄ ̄ ̄ ̄ ̄ ̄ ̄ ̄ ̄ ̄ ̄ ̄ ̄
‧ 若使用者非故意違反板規(回信件操作失誤、手機操作失誤、誤刪他人推文)等非故
意違反鬧板規定,板主可依情節考量,依據板規十八處以警告並水桶一週,警告二次
者,則處以水桶一個月處分、第三次處以水桶兩個月、第四次以上一律水桶三個月。
(追溯期為一年)
‧ 同上情形,使用者亦可自行前往八卦檢舉板,詳閱相關規定後主動申請自檢條款。
2.詳細內容
#1TZRZBn_
關於這篇 我不是手動置底
是第一篇操作誤刪 後來只好重發 結果誤觸板規 (第2篇內文當時也有說明)
板主可以查以前發文 我是一般人 不是網軍
也沒有故意手動置底文章的理由
希望申請自檢調款改判 謝謝
3.附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