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02] Gossiping板主群未判決(op111925, devilsaber)

作者: cycling (來咬我啊笨蛋)   2019-05-30 22:11:26
※ [本文轉錄自 cycling 信箱]
作者: AetherG () 看板: Gossiping
標題: Re: [新聞] 時力提案防中國滲透!替中國遊說最高罰20
時間: Tue May 21 13:41:32 2019
※ 引述《xuein (浮雲上的貓)》之銘言:
: 自由時報
: 時力提案防中國滲透!替中國遊說最高罰2000萬
:

: 為防止中國持續滲透台灣、影響台灣民主,時力提案修法,禁止台灣人提中國遊說,最高
: 可處2000萬元罰鍰。(記者彭琬馨攝)
: 〔記者彭琬馨/台北報導〕為加強防範中國黨政軍透過廣告、政治遊說影響台灣民主,時
: 代力量立委徐永明、黃國昌、林昶佐今召開記者會表示,將提出「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
: 民關係條例」。黃國昌強調,此次修法提案中明訂,禁止台灣人替中國遊說,相關媒體若
: 收受中國資金,進行非法廣告推銷,將可處200萬元以上、2000萬元以下罰鍰。
: 時代力量總召徐永明表示,在台灣替中國大力進行政治宣傳的旺旺中時集團蔡衍明,便在
: 2012年承認把新聞當作廣告賣給中資,還在NCC的公聽會上公開反嗆「為什麼台灣政府要
: 讓我偷偷摸摸的賺錢?」但最後只開罰20萬元,對龐大媒體集團而言根本不痛不癢。
: 黃國昌則說,此次「兩岸人民關係條例」修法草案中的重點條文,新增第33-4條,主要針
: 對中國在台灣進行遊說進行規範。雖然「遊說法」第8條禁止中國人士在台遊說,但該法
: 並無罰則,導致「遊說法」形同虛外國代理人登記法」
: ,有其遊說制度作為背景,要求的是陽光透明與揭露,但在台灣現行的法制內,僅有透明
: 並不足夠,更需要調整現行法規範,才能發揮作用。
: 因此,在「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第33-4條明文禁止台灣人替中國遊說宣傳,並新增第90-3
: 條訂定罰則,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併科50萬到500萬元的罰鍰,盼能盡快通過審議。
: 黃國昌說,禁止中國黨政軍在台宣傳,也不是新的禁止行為態樣,原先在第34條第二項就
: 已經禁止,只是過去包含擔任中國黨政軍職務等等違法情事,執行不足、法規規範罰則太
: 輕。因此本次草案也一併修正第89條到第90-2條,加化罰則以提高嚇阻力。
: http://bit.ly/30xucXD
那些主張限制舔中是言論自由倒退的五毛們 到底懂不懂什麼是言論自由啊?
有聽過防衛式民主嗎?
以下文章轉自防衛式民主
https://is.gd/NLm6nQ
要拿言論自由說嘴前,請先記得,民主是言論自由的前提,唯有民主政體的人民才能擁有
較完整的言論自由,而民主政體並不是多數人想怎樣就怎樣,民主也有一定的範圍,幾乎
民主各國都有的最明顯限制就是如中華民國憲法第一條規定的「民主共和國原則」,也就
是施行民主的第一個原則就是,無論如何,都必須維持民主政體。
在兩岸關係上,任何人都知道所謂的一國兩制是不可能的,看看西藏(圖博)、新疆(東
突厥斯坦)跟香港,當你成為中國的一部分,就是要接受獨裁跟威權、就是不可能擁有民
主。因此,基於民主共和國原則,主張統一的政治人物、政黨或是公投題目,根本不能是
這個政體下的選項,因為一旦選擇他們、接受了統一,我們就無法維持民主政體。
這不是單純的「就算投票我們也不會輸」、「正義、真理、民主必勝」,不是這樣的,如
果民主價值是我們共同相信、不能動搖的最高價值,那會撼動民主的人、黨或公投,就根
本不能是投票的選項,這樣才是真正保護民主的底線,這也是德國在經歷納粹黨的希特勒
,透由民主掌權而成為獨裁政體,進而發動二次大戰的慘痛教訓後,衍生出來的「防衛性
民主」概念,再給德國人一次機會的話,希特勒連選舉資格都不會有。
德國憲法法庭在2017年有過類似的判例,德國聯邦參議院申請對「德意志國家民主黨」宣
告違憲解散,因為該黨的各項活動及倡議,如:拒絕非德意志族群參與、要求廢除代議政
治、公開宣示對納粹領導人物的認同等等,都再再顯示出該黨對自由民主基本秩序的不尊
重。
根據德國聯邦基本法第21條第二項:「政黨依其目的及其黨員之行為,意圖損害或
廢除自由、民主之基本秩序或意圖危害德意志聯邦共和國之存在者,為違憲」德國憲法法庭受理
了這項申請,不過,他們最終判決該黨無須解散,但不是因為破壞民主不用懲罰,相反的
,法院譴責了這個政黨,只是因為法律上「意圖」這個要件上不成立才宣布無須解散。
在法院的新聞稿上指出,受理廢除一個政黨的申請,並不是要禁止特定觀點或意識型態,
而是這個政黨確實以實際行動威脅到自由民主基本秩序。德意志國家民主黨的確追求廢除
民主,但沒有指標顯示該政黨有機會成功(在聯邦議會709席中,他們沒有拿到任何席次
),從而也沒有辦法主張它有構成憲法上違憲政黨的「意圖」這一要件。
簡單來說,就是法庭認為這個黨是傷害民主的,如果付諸實行的話絕對是違憲,
但這個黨太弱了,根本沒有辦法對民主造成威脅,因此它更像是個體的、可以被保障的言論,而不
像是集體的、需要被禁止的行為。
透過以上例子我們可以知道,民主並不是漫無邊際的,民主的邊緣就是民主本身,當有人
或政黨確實傷害了民主、甚至有可能推翻民主時,他(們)傷害民主的行為舉止跟言論,
就不再受到民主之下平等參政權的保護,就像是讓殺人犯坐牢一樣,我們並不是剝奪他們
所有的公民權利,而是如果民主如同生命一樣,是這個社會共同相信的基本價值的話,那
當這個價值被傷害,就要有相對應的處置方式,絕不是毫無限制地保護他們的權利,如同
,你不能主張人都應該享有人身自由,就說殺人放火都不用關,民主也是,你不能
主張人都享有參政權跟言論自由,所以就可以藉此任意傷害民主。
回到台灣,有可能傷害甚至顛覆民主的途徑就是兩岸統一,所以當某個政治人物或政黨把
人民往統一的方向帶去時,我們都應該有所警覺,只是通常他們都把話講得很模糊。以國
民黨為例,雖然在2015年把92共識、兩岸同屬一個中國納入黨綱,但除了洪秀柱等少數人
敢直接說「一中同表」(也就是兩岸同屬中華人民共和國)之外,多數國民黨依然喊著虛
偽的「一中各表」,即使連他們自己都知道,中華民國根本不可能去統一對岸成為那個「
一中」,所謂92共識,無論各表或是同表,都是對中國下跪投降的意思,但透過這樣模糊
的話術,就會造成判定是否「意圖統一、違反民主原則」的困難。
這是一個從紅到藍的光譜,也許對馬英九、吳敦義、韓國瑜等人會有判定困難,他們雖然
跟中國親近,但你較難有確切證據證明他們是在促統還是用了錯誤的方式拚經濟;可是,
最紅的如同新黨、洪秀柱、統促黨、愛國同心會,還有那些大搖大擺拿著五星旗在台灣搖
的,擺明了就是要利用民主自由讓台灣納入中華人民共和國版圖,如果民主是我們的最高
價值,那我們就應該用憲法的民主原則來排除他們參與政治的權利,而不是一昧地強調所
有人都有參政權、所有意見都享有言論自由,這些未經思考、不了解民主脆弱的語言,最
容易被有心人士用來傷害民主。
你可以讓民主之下的人民選擇藍綠,那是因為藍的不好,下次你可以換綠的,這就是民主
的可貴;但你可以讓人民選擇統獨嗎?難道當你發現統一不好時,你還有辦法選擇獨立嗎
?不,你沒有辦法,跟中國統一是沒有回頭路的,屆時,我們已經萬劫不復、哭叫無人。
所以不要再傻了,不要再膠了,你我也許有不同的政治立場,但民主自由是我們共同的價
值,「人民有主張統一的自由」這種話就是有毒,那是支持反民主、支持重返威權的人在
喊的,不是你我該喊的。在意民主價值的我們,需要更團結去支持現在的政府,讓他們放
手對抗中國勢力、保護台灣人珍貴的自由,而不是因為我們的無知,讓政府像現在這樣裡
外不是人、吃力不討好、想保護民主卻被說成傷害民主,而真正傷害民主的人卻逍遙自在
,輕輕鬆鬆地一步步把船往中國划去。
作者: tnlomtt (reloop33557)   2018-05-21 13:42:00
作者: geniusholy (...)   2018-05-21 13:43:00
五毛根本不懂民主 跟他們講只是浪費時間
作者: noabstersion (感恩獅腹 讚嘆蝨蝮)   2018-05-21 13:43:00
good
作者: hosen (didi)   2018-05-21 13:44:00
我還知道麥卡錫主義,求職前都要思想檢查
作者: rednah (abc)   2018-05-21 13:44:00
支持黃捷選黨主席幹掉黃國昌
作者: deepdish (Keep The Faith)   2018-05-21 13:44:00
郭董:民主不能當飯吃 韓:發大財
作者: battle00860   2018-05-21 13:47:00
作者: dannioabc (William)   2018-05-21 13:50:00
這篇好像九頭蛇洗腦文,開始思想審查,不通過就射殺XD防禦式民主就是另一種專制共產
作者: super10000 (超級無聊)   2018-05-21 13:55:00
樓上好懂,講講哪裡一樣
作者: embeth0925 (瓜田裏的襪子)   2018-05-21 13:55:00
接下來要不要放火燒個國會?要學就要整套w
作者: soulofring (prosweat)   2018-05-21 13:56:00
他們的民主就是可以為所欲為
作者: blackdragon (?????????????????????)   2018-05-21 13:58:00
符合資格才有民主
作者: tt766 (AK)   2018-05-21 14:03:00
講到老蔣時代的白色恐怖,如果國民政府真的實行民主制度,那麼老蔣及其附屬就應該先被司法制裁了才是… 而現在已經將言論自由的範疇說的那麼清楚了,還有人拿來跟白色恐怖相比… 是在刻意混淆,還是只懂得發大財而已?
作者: hjhwhy (plus)   2018-05-21 14:13:00
作者: rock5421 (一匹狼 蘿莉愛吃棒棒糖!)   2018-05-21 14:18:00
還在跳針麥卡鎴主義 ,用腦拜託 ,有證據你還靠
作者: stun991 (無我渡蒼生)   2018-05-21 14:27:00
吱頭吱腦
作者: thigefe (米麩)   2018-05-21 16:41:00
追求統一 若有害民主政體就該規範
作者: kenApp (這不真實呀)   2018-05-21 18:52:00
作者: daniel1309   2018-05-22 09:48:00
推你
作者: devilsaber (闇月)   2018-05-22 10:31:00
高調高調高調高調
作者: dodoyo0216 (廢物叔)   2018-05-28 07:39:00
推,先清除支那垃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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