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申訴] 不服 Wanted 版主 LittleCalf 判決

作者: LargeEagle (Dorsey)   2019-05-03 12:27:20
因版主gogin持續修改該文,故針對他所提論點再次回應。
※ 引述《gogin (愛查實價登錄的勾勾)》之銘言:
: 就原申訴者的定義
: 1.維基百科「廢話」之語彙頁面即提及:臺灣政界人士常用的幹話一詞是指聽起
:  來有一些道理、但事實上細細琢磨似乎沒說什麼內容,感覺很浮誇的話,類似於空話。
:  https://imgur.com/vve8q1s
:  https://reurl.cc/WzyL5
: 在這定義 廢話其中之一的定義可以等於幹話
: 但反之 幹話的定義不一定只有廢話而已
: 一般字典與維基百科亦無法為幹話下定義
: https://www.ettoday.net/news/20170523/930348.htm
: 幹話這字眼亦是由蔡委員所發出
: 其實他自己都無法正式定義這詞彙
: 我也只能說 一個字彙各自表態了
: 自然申訴者2的定義也順便解釋了
: 至於3的定義
: 而這是一般D-card對於幹話定義的閑聊
: https://www.dcard.tw/f/talk/p/228948627
: 裡面有各種說法
: 當然有溫和的 亦有我這種解釋
: https://news.tvbs.com.tw/ttalk/detail/topic/10455
: 當然 這篇文章
: 一樣的幹話各自解讀
: https://tw.appledaily.com/new/realtime/20180706/1386014/
: 這部分他的解讀跟我差不多
: 什麼是「幹話」,我的簡單定義是:「聽了之後讓你只想回罵一聲幹的,就是幹話。」
: https://bit.ly/2vzxRGr
: 非常感謝3rd幹話組組長為我們重新定義"屁話"&"幹話"&"廢話"
: 定義如下:
: 屁話即「別人聽到了會覺得講者是低能兒的話」
: 幹話是「別人聽了會覺得很幹的話」
: 廢話則是「無意義的話」
您僅以個人社群言論作為佐證資料,實缺乏佐證公信力,
故FB及D-CARD言論便不須行討論(即使您該篇D-Card文章認為幹話為不雅文字仍是相對少
數),也盼您後續能以客觀之資料作為答辯證明。
至於您所擷取之文章(https://news.tvbs.com.tw/ttalk/detail/topic/10455),
於第一段文章即可明顯看出幹話之意係顯示對於一些聽起來很有道理,但仔細琢磨好像沒說甚麼內容,感覺有浮誇、廢話的語言
稱之為「幹話」,再深入閱讀可得知該文章係探討以幹話一詞去批判別人不懂得去欣賞他人或是尊
重別人發言的心理態度。而我於推文字句可知並非惡意批評,僅是與版友閒聊之疑問句。
再按,仍無法於該文章見得此詞彙係不雅字句及人身攻擊之意,實難苟同您之答覆。
至於蘋果日報那篇文章我無會員無法觀看,故不評論。
: 所以幹話的定義
: 亦可以用原申訴者一的定義
: 臺灣政界人士常用的幹話一詞是指聽起來有一些道理、但事實上細細琢磨似乎
: 沒說什麼內容、讓人心裡面很想罵他髒話(國罵)的話語。
如果有詞彙可反應出「讓人心裡面很想罵他髒話(國罵)的話語」就該視為違規嗎?
若我今日推文「我超想罵髒話的」,是否該被禁言了?
因為我反應出「心裡面很想罵他髒話(國罵)的話語」的心理狀態
此情況與版規8之不雅文字與人身攻擊用語有何干係?
您所提之言論皆讓人匪夷所思。
我很肯定版主gogin為該申訴案之辯論,但若您的答覆不斷偏離此申訴主軸
「為何幹話一詞被視為不雅文字與人身攻擊用語」實在無討論意義。
請把辯論之答覆聚焦於此次申訴主軸,勿再偏離訴求方向。
: 本人這才是幹話原本的原意。
: 本人認為
: 如樹幹 幹什麼
: 這個幹字 追究原意
: 本身並無損貶或辱罵之原義
: 但幹話的幹字
: 如同上述解釋
: 確為國罵之意
上述皆係您主觀看法所增訂,請勿以個人主觀意識衍生任何字意,
否則任何問題皆可衍生出負面之意,還請以可得知絕大多數證據茲以佐證。
: 實為不雅文字
: 因此才認定為幹話兩字為不雅文字
: 有些話語不否認隨著時間流逝
: 慢慢變成口語話的字眼
: 但追究其原意
: 並非為一個適合使用的字彙
: 觀看以上對於幹話之解釋
: 不只有本人個人觀感認為
: 幹話的幹字 為不雅文字
: 當有一天 幹這個字變成語助詞
: 是否須開放這個字為非不雅文字呢??
此例與本申訴案訴求相差甚遠,單一幹字係普通一般人所信之不雅文字。
實難與本申訴案之幹話相提並論。我們皆難確定未來「幹」字之意,
僅能針對當下之環境背景進行討論。未來是否開放單一「幹」字非為不雅文字,
不在本案討論範圍,待時代環境變遷後再行討論。
: 希望藉由此判決來作為本版對於幹話這兩個字
: 是否為本版判決是否違反版規8的依據
: 辛苦組長了
再次申明,我很肯定版主群為本申訴案所作之答辯而努力
但請將答辯聚焦於本申訴案之主軸訴求,勿再衍生歧異,模糊焦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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