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訴]不服 Beauty 板主 Kamiyu 判決

作者: peter891116 (JC)   2019-04-21 22:34: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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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JustSad (職業路人)   2019-04-21 22:41:00
用VPN申訴最好不要複製貼上,兩文相比就……
作者: peter891116 (JC)   2019-04-21 22:56:00
我用手打的耶 第一次申訴 哪裡弄的不對了嗎?
作者: JustSad (職業路人)   2019-04-21 23:28:00
第一次申訴居然這麼熟練申訴文體自己編輯,敬佩!
作者: andy199113 (Andy)   2019-04-21 23:30:00
申訴者加油! 祝對抗板主成功!
作者: JustSad (職業路人)   2019-04-21 23:38:00
我說明一下好了XD並沒有特別注意是哪個ID,但我確實看過類似文字敘述。不知道重新編輯過?還是我記錯?跟前一位申訴文87%相似但當時隨手查兩ID的出沒時間+IP不同,所以覺得是VPN我不是版主亦不是組務也沒有檢舉,應該無舉證必要吧?如果覺得自己被誤解,被誤解成VPN申訴,會怎樣嗎?
作者: andy199113 (Andy)   2019-04-21 23:45:00
36.232.251.82是中華電信IP 哪裡是VPN?
作者: peter891116 (JC)   2019-04-21 23:48:00
應該是沒差啦 我是只開這隻來申訴但如果覺得有問題 就讓他查吧不過我爬了一下 好像也沒類似的文可能是申訴內容太像 讓你誤認了吧畢竟貼二次元而被退文的人數應該不少
作者: pokemon1318 (凜雨)   2019-04-21 23:52:00
J大你說的是我嗎XD?要查是沒差喇,反正原本就不同人><
作者: JustSad (職業路人)   2019-04-21 23:54:00
表特版貼二次元明星照,A片頻道只放按摩棒跟R20你看嗎?我不知道你們是不是同一人,但覺得你們別用鬧板方式抗爭。難道你們想要的是拉下板主但充滿奇怪照片的表特= =?我也常被桶、退文、對抗板主或板皇……但我們心中那把尺,自始至終其實很清楚自己有無越界。不要為了對抗而忘了初衷,自己演變成自己討厭的嘴臉。今天拉下這個你們不滿的板主,結果衍生更多難管的……
作者: pokemon1318 (凜雨)   2019-04-22 00:01:00
我認真要張貼二次元正妹照片說我鬧板?我現在跟你講清楚那是因為你歧視二次元所以才會覺得這叫鬧板
作者: JustSad (職業路人)   2019-04-22 00:02:00
想逼死下一任板主?還是變向授權養成另一個板皇?歧視二次元= =你要跟二次元結婚嗎?你辦婚禮我道歉啊!
作者: pokemon1318 (凜雨)   2019-04-22 00:04:00
不好意思,我不想跟說話帶有歧視意味的人溝通
作者: peter891116 (JC)   2019-04-22 00:05:00
你今天能限制同一個人出現的頻率但絕不能沒來由的禁止一個人出現今天板皇有任何符合民主的行為或是馬上變更他先前的錯誤相信表特馬上能變回原樣但是
作者: JustSad (職業路人)   2019-04-22 00:06:00
樓上你有事嗎= =?這篇是你的文嗎?欸,更正,推文時間差,我說的是1318
作者: peter891116 (JC)   2019-04-22 00:06:00
他們這種作法完全拉不下臉承認錯誤
作者: JustSad (職業路人)   2019-04-22 00:08:00
錯誤的抗爭方式或手段,未必能達成理想,只是製造問題
作者: peter891116 (JC)   2019-04-22 00:09:00
不就是造成這樣的原因嗎?而且我認為在板規沒有規定禁二次元而表特的主旨是分享美 帥的圖這樣我認為是符合我的那把尺的
作者: JustSad (職業路人)   2019-04-22 00:09:00
(其實我不在乎表特板主是誰或板的走向,沒在看XD)只是看到你們一連串的申訴跟內容……感覺好像板主有點問題,現在覺得你們鬧板鬧很大的感覺。
作者: peter891116 (JC)   2019-04-22 00:11:00
那你覺得太陽花當時應該走法律程序慢慢抗爭嗎我不敢說我這件小事的格調和那個一樣高
作者: JustSad (職業路人)   2019-04-22 00:11:00
對你們兩造並無特定喜好,我的看法你們要不要參考,沒差
作者: JustSad (職業路人)   2019-04-22 00:12:00
你把自己跟二次元想的太偉大了,你認真= =?
作者: peter891116 (JC)   2019-04-22 00:13:00
就說了不是為了貼二次元才來亂你板皇今天隨便禁張家兄弟出現表特板
作者: JustSad (職業路人)   2019-04-22 00:13:00
我只知道如果表特都是二次元照片,我會刪除、去看動漫板。
作者: peter891116 (JC)   2019-04-22 00:14:00
這樣的行為是一個民主ptt該有的方式?你完全不知道事情始末對吧?
作者: JustSad (職業路人)   2019-04-22 00:14:00
然後,如果無法就板主不符版規判決申訴,多說無益。ptt 是私人架的站,不是民主聖壇= =(雖然我部分贊同你)申請ID時就有約定條款(你應該跟我一樣沒看就按)簡單說,除非重大、違反版規的裁決,板主等於神。
作者: peter891116 (JC)   2019-04-22 00:17:00
你完全不知道表特板這幾天的事吧
作者: JustSad (職業路人)   2019-04-22 00:21:00
(必須知道嗎= =?發生什麼事?
作者: wtsf (牡羊犬)   2019-04-22 01:29:00
完全不知道發生什麼事又不會自己上網做功課的人可以不要這麼大放厥詞嗎?傻眼沒人說必須知道,只是不知道還發言會暴露自己的無知罷了
作者: JustSad (職業路人)   2019-04-22 01:55:00
樓上說別人無知之前先照照鏡子看自己像不像白痴不會講話只會罵人不叫有知,你媽沒教你還是你沒家教?就算是正當防衛不代表殺人合法,如此而已。
作者: vagr8 (我很帥我沒有妹妹)   2019-04-22 08:57:00
樓上別護航了 不懂還出來當出頭鳥
作者: JustSad (職業路人)   2019-04-22 09:03:00
我還普渡慈航咧,表特板我幾百年沒去了要護啥= =?你們理由再正當都一樣,一碼歸一碼,不是理正就能殺人。自以為正義魔人或新警察可以找老虎打(是說,好像組務身份也算符合老虎的定義……
作者: DDRMIX (約翰.史密斯)   2019-04-22 09:09:00
如果要先去瞭解表特板的事 表示二次元根本假議題
作者: JustSad (職業路人)   2019-04-22 09:12:00
他們自認為高舉正義大旗就能天下無敵吧?再現義和團
作者: peter891116 (JC)   2019-04-22 09:13:00
笑死 這樣能用殺人來形容你這樣是不是無知我不知道但你絕對是很無禮的你要討論 無論你支持那一方最起碼要知道事情發生的經過吧?
作者: JustSad (職業路人)   2019-04-22 09:18:00
你們不是很會google,怎不去估狗看看我= =?我見人才說人話,見鬼打牆的只會嘲弄怒罵。你什麼咖?講不過就只會罵人無知還說別人無禮?別學中國五毛玻璃心,7pupu嘴巴卻說笑死、按噓。
作者: peter891116 (JC)   2019-04-22 09:21:00
難以溝通我這篇只是來申訴我認為張貼二次元是沒有違反版規的這樣抗議是否正確不是我這篇申訴所要講的不用在歪樓了
作者: JustSad (職業路人)   2019-04-22 09:22:00
亂板還能自比太陽花,我都懶得笑了,還有臉說笑死?再跟在不會分嗎?你國小沒畢業還是翹課沒學好?二次元到中文不會寫?
作者: peter891116 (JC)   2019-04-22 09:24:00
我有自比?
作者: vagr8 (我很帥我沒有妹妹)   2019-04-22 09:24:00
真的喔 你也反法國大革命 清教徒革命 美國獨立 南美獨立運
作者: JustSad (職業路人)   2019-04-22 09:24:00
還是你現在只有12歲?
作者: vagr8 (我很帥我沒有妹妹)   2019-04-22 09:25:00
法國大革命前還開了三級會議 比這版皇好多了
作者: JustSad (職業路人)   2019-04-22 09:25:00
查你的大頭鬼,雞同鴨講,你不要突顯自己無知好嗎= =你申訴的是「二次元貼圖」還是「表特板事件」?
作者: vagr8 (我很帥我沒有妹妹)   2019-04-22 09:27:00
還舉什麼義和團 那根本不是民變 還嗆人沒讀書 你先回去讀書吧
作者: JustSad (職業路人)   2019-04-22 09:27:00
你申訴「二次元貼圖」要我們先理解「表特板事件」?!義和團認為列強欺負中國,所以打殺外國人是合情合理
作者: peter891116 (JC)   2019-04-22 09:28:00
你一開始還胡亂指人是vpn分身可是你只要稍微認真看就能知道我和前篇不論語氣 排版 內容皆是完全不同你卻能說是8成像
作者: JustSad (職業路人)   2019-04-22 09:29:00
你們這些人覺得表特板主、組務有問題,鬧板是正義。
作者: peter891116 (JC)   2019-04-22 09:29:00
你這樣不把文章看完就愛來討論真的是ㄏㄏ
作者: peter891116 (JC)   2019-04-22 09:31:00
我要討論二次元是否恰當
作者: JustSad (職業路人)   2019-04-22 09:31:00
此地無銀三百兩,大家自己會判斷。
作者: JustSad (職業路人)   2019-04-22 09:32:00
哇賽!鬧板吵的先喊先贏耶!貼我標籤,你們都懶得google我,我為何要查= =?不用「再」歪樓了,你有去查正確的文字嗎?自己不做功課要別人做功課,還歧視二次元咧,人才吶!
作者: peter891116 (JC)   2019-04-22 09:36:00
我浪費時間想跟你說清楚是我的錯你也不用再吵了
作者: haydou (haydou)   2019-04-22 09:37:00
J大我google你的id了,所以妳想要強調?
作者: peter891116 (JC)   2019-04-22 09:37:00
我再說一次我這篇要申訴的是我認為二次元是符合版規的不是要討論這樣抗議對不對就這樣
作者: JustSad (職業路人)   2019-04-22 09:40:00
我想強調的是:1我不是板皇派或組務或板主群
作者: peter891116 (JC)   2019-04-22 09:40:00
再一字真的有人吵架會挑出來嘴耶小學生哦= =我想跟你理論是我的錯你把時間拿去做其他事吧
作者: JustSad (職業路人)   2019-04-22 09:41:00
3對他們的看法、認知,純粹就他們申訴文而言4可以爬爬這些推文,先罵人的是誰?因為他們罵我,我也取得正義大旗可以咬他們不是嗎?如果他們的邏輯能成立。林北什麼沒有,時間最多,剛收到不起訴處分不能弄人很悶
作者: peter891116 (JC)   2019-04-22 09:48:00
好了啦 你要告去告你去其他篇吵吧你說要先google你是正確的查了就知道跟你討論沒什麼意義ㄏㄏ
作者: haydou (haydou)   2019-04-22 09:49:00
可是我好像看到你先說人像不像白癡捏......雖然他人說你無知在先
作者: JustSad (職業路人)   2019-04-22 09:50:00
你們有點誤解我的意思了……
作者: haydou (haydou)   2019-04-22 09:50:00
不過白癡跟無知哪個算罵,我相信您也有一把尺在
作者: JustSad (職業路人)   2019-04-22 09:51:00
我不會主動去告人,我是被告,堅持不和解,結果不起訴
作者: haydou (haydou)   2019-04-22 09:51:00
因為您說爬爬文看誰先罵?
作者: haydou (haydou)   2019-04-22 09:53:00
瞭解,不過現在風頭上,畢竟事出有因,其他版很多不太了解事情原因就一昧的怪罪在張家粉身上可是是你先叫人去看誰先罵人的捏所以妳不告人,所以妳可以罵人?
作者: JustSad (職業路人)   2019-04-22 09:54:00
所以你可以仔細看我推文的最初本意,是有人說無知我才
作者: haydou (haydou)   2019-04-22 09:55:00
4可以爬爬這些推文,先罵人的是誰?->你寫的
作者: JustSad (職業路人)   2019-04-22 09:55:00
回嘴,敢說人無知害怕被罵就別說人無知如果你想看我也能把不起訴處分拍給你們看
作者: haydou (haydou)   2019-04-22 09:56:00
嗯嗯別人說無知然後妳說白癡,妳自己心理應該有一把尺哪一組詞更嚴重
作者: JustSad (職業路人)   2019-04-22 09:56:00
我說肛門長在屁股上,喜歡吃大便自己吃我不想搶你主食結果檢察官不起訴
作者: haydou (haydou)   2019-04-22 09:57:00
好啦我只是想說因為表特被隱版,文章都看不到,不知情的人
作者: JustSad (職業路人)   2019-04-22 09:57:00
有點悶
作者: JustSad (職業路人)   2019-04-22 09:58:00
我不知道張家粉是誰,但一碼歸一碼。我本只是想提醒他們伸張正義要用合理的方式。但看起來就是鬧板強詞奪理,不管有判無判,以後都是問題歷史板就是這樣培養出上一個板皇。
作者: haydou (haydou)   2019-04-22 10:02:00
可能大家對於合理的方法感到絕望吧,畢竟版主身兼群組長你看他們之前申請隱版兩分鐘通過,怎樣看都不合理
作者: JustSad (職業路人)   2019-04-22 10:03:00
(原本看到板主身兼組務引發爭議,我沒跳出說話感覺好像他們是對的,但看到二次元是表特……如果他們覺得組務跟板主的幹話他們無法忍受為何他們自己講幹話就要大家吞下去呢?
作者: haydou (haydou)   2019-04-22 10:06:00
還有您說的版主有權決定一切,不過您也可以看看ptt造物主對於ptt的看法
作者: JustSad (職業路人)   2019-04-22 10:06:00
平平都是幹話,當然是權貴得利,現實不是如此嗎?
作者: pokemon1318 (凜雨)   2019-04-22 10:07:00
1.二次元人物無違反板規也是beauty的事物2.你本身就歧視二次元,才會說出這種言論,這裡不是八卦板
作者: JustSad (職業路人)   2019-04-22 10:07:00
如果覺得幹話不合理,就要避免自己也幹話一堆。
作者: haydou (haydou)   2019-04-22 10:07:00
因為隱版我看不到版規,不過版規沒規定不行應該就是可以
作者: JustSad (職業路人)   2019-04-22 10:08:00
當初我就是吃了不少虧,還有人說什麼同情我但覺得我太過
作者: haydou (haydou)   2019-04-22 10:08:00
而且私心覺得沒有一直以來的專斷獨行,大家也不會花時間在這邊
作者: JustSad (職業路人)   2019-04-22 10:09:00
你媽沒教你,我不介意教你們,說人無知跟罵人白痴一樣。不信我們可以互告上法院認證一下
作者: haydou (haydou)   2019-04-22 10:10:00
不過法律上一個有判例一個應該沒有
作者: JustSad (職業路人)   2019-04-22 10:10:00
但我不論輸贏,不會和解,一路相隨。
作者: JustSad (職業路人)   2019-04-22 10:11:00
如果你要陪他歪樓罵人的部分我可以繼續扯,要嗎?
作者: pokemon1318 (凜雨)   2019-04-22 10:13:00
不用找我,我沒空,而且也不是我說的,你找錯人了
作者: haydou (haydou)   2019-04-22 10:14:00
還是別了,這把年紀要改變價值觀很難XD,前陣子也是遇到一個小弟也是硬要講出個輸贏,也是讓人超頭痛
作者: JustSad (職業路人)   2019-04-22 10:15:00
你們如果覺得板主有問題,要針對板主職責入手才有解我當時盯板皇只是反而讓大家以為我鬧板,就懶得盯了。我知道他一定剛愎自用出包,後來果然如此+擦槍走火一個意外的案件演變成拔樁大戲,後來板皇就一路崩壞你們越鬧、越違反常規的抗爭,別說我,誰會去google?
作者: yellowlin (エライザ><)   2019-04-22 10:19:00
吃爆米花(嚼嚼
作者: mono5566 (曼娜)   2019-04-22 10:19:00
二次元兩年前就有退文紀錄囉 給妳們參考 :)
作者: JustSad (職業路人)   2019-04-22 10:20:00
你們是想聚集抗爭的力道跟人數,還是減少?要你們google我,要吵架罵人酸你們,我浪費口水幹嘛?前面就開罵開酸了,何必只是帶過或隱忍。能當板主跟組務的人,沒有朋友跟粉絲嗎?還有分身呢!申訴也好、抗爭也罷,如果沒有正當性或達成一定目標不如不要,只是把自己的籌碼浪費掉,減少抗爭資源。你們申訴的內容、正當性如果沒問題,組務能遮多少?申訴文不會消失,大家能一再檢視。如果漏洞百出或強詞奪理,大家會幫你們= =?組務跟板主根本不必遮什麼,你們已經不攻自破了。
作者: pokemon1318 (凜雨)   2019-04-22 10:31:00
我不知道有沒有,就算有退文記錄也不代表板主退文是正確的,謝謝,我一切照規定來,無違反板規,ge板主自己都回信說是違反“板旨”,不是“板規”,沒明確的標準及規定不能當做退文的理由
作者: JustSad (職業路人)   2019-04-22 10:32:00
對牛彈琴,多說無益。
作者: haydou (haydou)   2019-04-22 10:32:00
沒說聖旨已經很客氣了
作者: JustSad (職業路人)   2019-04-22 10:33:00
要強詞奪理,也是板主跟組務比你有解釋權。搞不懂這點,只是白費力氣。haydou 我建議你告人或被告或陪同他人進法院一次。你就會知道我們嘴炮跟實務判定的差異,不要被政治誤導
作者: haydou (haydou)   2019-04-22 10:38:00
我坦白說年輕的時候有被告過,當然也是和解了
作者: JustSad (職業路人)   2019-04-22 10:38:00
(雖然我明知如此還是很喜歡嗆有權有勢的一方
作者: haydou (haydou)   2019-04-22 10:39:00
所以這一塊我應該比你早有經驗XD
作者: JustSad (職業路人)   2019-04-22 10:40:00
如果你被告過,聖旨說<有什麼意義或證明嗎= =?
作者: haydou (haydou)   2019-04-22 10:40:00
所以我敢說白癡跟無知,白癡起訴機會會大一點
作者: JustSad (職業路人)   2019-04-22 10:41:00
你白痴嗎?你白痴嗎!我說了,去提告認證一下。但這一次我會提誣告,雖然誣告很難成案。
作者: haydou (haydou)   2019-04-22 10:43:00
好啦我覺得我們討論應該不會有結果XD畢竟我們不是法官
作者: JustSad (職業路人)   2019-04-22 10:43:00
我的目標不是你,而且檢察官們,太爛了。正常流程應當是偵查證據時就證據不足但偵查佐大部分很懶就跳過灰色地帶跟站方要個資刑事案件+偵查案件,站方提供個資,他們會要到案說明最激叭毛的就是這個到案說明跟偵查庭一通電話就能說明,而且明明是他們該偵查、調查。到案說明我不太想去,先投訴他們才去,不到一分鐘搞定。到案說明跟偵查庭我都一再表明絕不和解,要我補狀。
作者: IE8 (IE8)   2019-04-22 10:50:00
要法院見?
作者: JustSad (職業路人)   2019-04-22 10:50:00
回到老家越想越火大,只拿複印錯的背面當狀紙嗆書記官。結果就石沈大海直到上週才收到不起訴處分書大意就是,兩方不認識只是互嘴沒好話,雙方不起訴。司法只是最後一道手段,但大案很多,小案別想太美。他們不在乎公平正義誰委屈,只想和解一件是一件。還有法官跟我說我委屈了,當場差點飆罵法官= =我其實很膽小,只是對幹話沒抵抗力容易爆走。暴走
作者: chen841115   2019-04-22 11:56:00
你的事干這個板屁事 建議你去看精神科 真心提醒
作者: JustSad (職業路人)   2019-04-22 11:58:00
看過,醫師也是幹話一族。
作者: hdotistyle (o'_'o)   2019-04-22 12:32:00
你的話怎麼可以那麼多 去隔壁板發一篇啦
作者: JustSad (職業路人)   2019-04-22 13:15:00
你們一人要cue一句,怪我話多就不要引我回答不會嗎?
作者: claymath (輪迴的印記 藏在我眉宇)   2019-04-22 13:44:00
好多推文
作者: MrKenny (肯尼先生)   2019-04-22 15:16:00
剛剛google你的id 是這篇嗎 https://austinleefuture.pixnet.net/blog/post/43830936-躲在網路後其實滿可悲的
作者: wtsf (牡羊犬)   2019-04-22 15:19:00
我怎麼莫名奇妙就被嘴得那麼難聽xd
作者: steve1121 (o'.'o)   2019-04-22 16:10:00
請使用者注意,針對本案無關的議題,還請自行利用本站其他管道(如:站內信)進行討論。
作者: JustSad (職業路人)   2019-04-22 16:44:00
那篇如果指控屬實,有IP有證據,為何不敢告我呢?有興趣可以去爬該板原文,看是誰罵誰。
作者: ZhChiEn (資深深海作業員)   2019-04-22 22:46:00
你有問題自己去私信解決好不好 吵死了
作者: cookieyue (有力/沒力)   2019-04-23 01:33:00
開頭第一句就說這篇vpn的人..........................這樣的人你們竟然還想跟他討論...
作者: ghytrfvbnmju (青色微藍)   2019-04-23 08:10:00
讚,黑單多個名額
作者: steve1121 (o'.'o)   2019-04-23 09:08:00
本文暫時先設定'禁回文推文'(!),若對本案有發言需求的使用者,可來信提出申請。
作者: JustSad (職業路人)   2019-04-22 06:41:00
用VPN申訴最好不要複製貼上,兩文相比就……
作者: peter891116 (JC)   2019-04-22 06:56:00
我用手打的耶 第一次申訴 哪裡弄的不對了嗎?
作者: JustSad (職業路人)   2019-04-22 07:28:00
第一次申訴居然這麼熟練申訴文體自己編輯,敬佩!
作者: andy199113 (Andy)   2019-04-22 07:30:00
申訴者加油! 祝對抗板主成功!
作者: JustSad (職業路人)   2019-04-22 07:38:00
我說明一下好了XD並沒有特別注意是哪個ID,但我確實看過類似文字敘述。不知道重新編輯過?還是我記錯?跟前一位申訴文87%相似但當時隨手查兩ID的出沒時間+IP不同,所以覺得是VPN我不是版主亦不是組務也沒有檢舉,應該無舉證必要吧?如果覺得自己被誤解,被誤解成VPN申訴,會怎樣嗎?
作者: andy199113 (Andy)   2019-04-22 07:45:00
36.232.251.82是中華電信IP 哪裡是VPN?
作者: peter891116 (JC)   2019-04-22 07:48:00
應該是沒差啦 我是只開這隻來申訴但如果覺得有問題 就讓他查吧不過我爬了一下 好像也沒類似的文可能是申訴內容太像 讓你誤認了吧畢竟貼二次元而被退文的人數應該不少
作者: pokemon1318 (凜雨)   2019-04-22 07:52:00
J大你說的是我嗎XD?要查是沒差喇,反正原本就不同人><
作者: JustSad (職業路人)   2019-04-22 07:54:00
表特版貼二次元明星照,A片頻道只放按摩棒跟R20你看嗎?我不知道你們是不是同一人,但覺得你們別用鬧板方式抗爭。難道你們想要的是拉下板主但充滿奇怪照片的表特= =?我也常被桶、退文、對抗板主或板皇……但我們心中那把尺,自始至終其實很清楚自己有無越界。不要為了對抗而忘了初衷,自己演變成自己討厭的嘴臉。今天拉下這個你們不滿的板主,結果衍生更多難管的……
作者: pokemon1318 (凜雨)   2019-04-22 08:01:00
我認真要張貼二次元正妹照片說我鬧板?我現在跟你講清楚那是因為你歧視二次元所以才會覺得這叫鬧板
作者: JustSad (職業路人)   2019-04-22 08:02:00
想逼死下一任板主?還是變向授權養成另一個板皇?歧視二次元= =你要跟二次元結婚嗎?你辦婚禮我道歉啊!
作者: pokemon1318 (凜雨)   2019-04-22 08:04:00
不好意思,我不想跟說話帶有歧視意味的人溝通
作者: peter891116 (JC)   2019-04-22 08:05:00
你今天能限制同一個人出現的頻率但絕不能沒來由的禁止一個人出現今天板皇有任何符合民主的行為或是馬上變更他先前的錯誤相信表特馬上能變回原樣但是
作者: JustSad (職業路人)   2019-04-22 08:06:00
樓上你有事嗎= =?這篇是你的文嗎?欸,更正,推文時間差,我說的是1318
作者: peter891116 (JC)   2019-04-22 08:06:00
他們這種作法完全拉不下臉承認錯誤
作者: JustSad (職業路人)   2019-04-22 08:08:00
錯誤的抗爭方式或手段,未必能達成理想,只是製造問題
作者: peter891116 (JC)   2019-04-22 08:09:00
不就是造成這樣的原因嗎?而且我認為在板規沒有規定禁二次元而表特的主旨是分享美 帥的圖這樣我認為是符合我的那把尺的
作者: JustSad (職業路人)   2019-04-22 08:09:00
(其實我不在乎表特板主是誰或板的走向,沒在看XD)只是看到你們一連串的申訴跟內容……感覺好像板主有點問題,現在覺得你們鬧板鬧很大的感覺。
作者: peter891116 (JC)   2019-04-22 08:11:00
那你覺得太陽花當時應該走法律程序慢慢抗爭嗎我不敢說我這件小事的格調和那個一樣高
作者: JustSad (職業路人)   2019-04-22 08:11:00
對你們兩造並無特定喜好,我的看法你們要不要參考,沒差
作者: JustSad (職業路人)   2019-04-22 08:12:00
你把自己跟二次元想的太偉大了,你認真= =?
作者: peter891116 (JC)   2019-04-22 08:13:00
就說了不是為了貼二次元才來亂你板皇今天隨便禁張家兄弟出現表特板
作者: JustSad (職業路人)   2019-04-22 08:13:00
我只知道如果表特都是二次元照片,我會刪除、去看動漫板。
作者: peter891116 (JC)   2019-04-22 08:14:00
這樣的行為是一個民主ptt該有的方式?你完全不知道事情始末對吧?
作者: JustSad (職業路人)   2019-04-22 08:14:00
然後,如果無法就板主不符版規判決申訴,多說無益。ptt 是私人架的站,不是民主聖壇= =(雖然我部分贊同你)申請ID時就有約定條款(你應該跟我一樣沒看就按)簡單說,除非重大、違反版規的裁決,板主等於神。
作者: peter891116 (JC)   2019-04-22 08:17:00
你完全不知道表特板這幾天的事吧
作者: JustSad (職業路人)   2019-04-22 08:21:00
(必須知道嗎= =?發生什麼事?
作者: wtsf (牡羊犬)   2019-04-22 09:29:00
完全不知道發生什麼事又不會自己上網做功課的人可以不要這麼大放厥詞嗎?傻眼沒人說必須知道,只是不知道還發言會暴露自己的無知罷了
作者: vagr8 (我很帥我沒有妹妹)   2019-04-22 16:57:00
樓上別護航了 不懂還出來當出頭鳥
作者: JustSad (職業路人)   2019-04-22 17:03:00
我還普渡慈航咧,表特板我幾百年沒去了要護啥= =?你們理由再正當都一樣,一碼歸一碼,不是理正就能殺人。自以為正義魔人或新警察可以找老虎打(是說,好像組務身份也算符合老虎的定義……
作者: DDRMIX (約翰.史密斯)   2019-04-22 17:09:00
如果要先去瞭解表特板的事 表示二次元根本假議題
作者: JustSad (職業路人)   2019-04-22 17:12:00
他們自認為高舉正義大旗就能天下無敵吧?再現義和團
作者: peter891116 (JC)   2019-04-22 17:13:00
笑死 這樣能用殺人來形容你這樣是不是無知我不知道但你絕對是很無禮的你要討論 無論你支持那一方最起碼要知道事情發生的經過吧?
作者: JustSad (職業路人)   2019-04-22 17:18:00
你們不是很會google,怎不去估狗看看我= =?我見人才說人話,見鬼打牆的只會嘲弄怒罵。你什麼咖?講不過就只會罵人無知還說別人無禮?別學中國五毛玻璃心,7pupu嘴巴卻說笑死、按噓。
作者: peter891116 (JC)   2019-04-22 17:21:00
難以溝通我這篇只是來申訴我認為張貼二次元是沒有違反版規的這樣抗議是否正確不是我這篇申訴所要講的不用在歪樓了
作者: JustSad (職業路人)   2019-04-22 17:22:00
亂板還能自比太陽花,我都懶得笑了,還有臉說笑死?再跟在不會分嗎?你國小沒畢業還是翹課沒學好?二次元到中文不會寫?
作者: peter891116 (JC)   2019-04-22 17:24:00
我有自比?
作者: vagr8 (我很帥我沒有妹妹)   2019-04-22 17:24:00
真的喔 你也反法國大革命 清教徒革命 美國獨立 南美獨立運
作者: JustSad (職業路人)   2019-04-22 17:24:00
還是你現在只有12歲?
作者: vagr8 (我很帥我沒有妹妹)   2019-04-22 17:25:00
法國大革命前還開了三級會議 比這版皇好多了
作者: JustSad (職業路人)   2019-04-22 17:25:00
查你的大頭鬼,雞同鴨講,你不要突顯自己無知好嗎= =你申訴的是「二次元貼圖」還是「表特板事件」?
作者: vagr8 (我很帥我沒有妹妹)   2019-04-22 17:27:00
還舉什麼義和團 那根本不是民變 還嗆人沒讀書 你先回去讀書吧
作者: JustSad (職業路人)   2019-04-22 17:27:00
你申訴「二次元貼圖」要我們先理解「表特板事件」?!義和團認為列強欺負中國,所以打殺外國人是合情合理
作者: peter891116 (JC)   2019-04-22 17:28:00
你一開始還胡亂指人是vpn分身可是你只要稍微認真看就能知道我和前篇不論語氣 排版 內容皆是完全不同你卻能說是8成像
作者: JustSad (職業路人)   2019-04-22 17:29:00
你們這些人覺得表特板主、組務有問題,鬧板是正義。
作者: peter891116 (JC)   2019-04-22 17:29:00
你這樣不把文章看完就愛來討論真的是ㄏㄏ
作者: peter891116 (JC)   2019-04-22 17:31:00
我要討論二次元是否恰當
作者: JustSad (職業路人)   2019-04-22 17:31:00
此地無銀三百兩,大家自己會判斷。
作者: JustSad (職業路人)   2019-04-22 17:32:00
哇賽!鬧板吵的先喊先贏耶!貼我標籤,你們都懶得google我,我為何要查= =?不用「再」歪樓了,你有去查正確的文字嗎?自己不做功課要別人做功課,還歧視二次元咧,人才吶!
作者: peter891116 (JC)   2019-04-22 17:36:00
我浪費時間想跟你說清楚是我的錯你也不用再吵了
作者: haydou (haydou)   2019-04-22 17:37:00
J大我google你的id了,所以妳想要強調?
作者: peter891116 (JC)   2019-04-22 17:37:00
我再說一次我這篇要申訴的是我認為二次元是符合版規的不是要討論這樣抗議對不對就這樣
作者: JustSad (職業路人)   2019-04-22 17:40:00
我想強調的是:1我不是板皇派或組務或板主群
作者: peter891116 (JC)   2019-04-22 17:40:00
再一字真的有人吵架會挑出來嘴耶小學生哦= =我想跟你理論是我的錯你把時間拿去做其他事吧
作者: JustSad (職業路人)   2019-04-22 17:41:00
3對他們的看法、認知,純粹就他們申訴文而言4可以爬爬這些推文,先罵人的是誰?因為他們罵我,我也取得正義大旗可以咬他們不是嗎?如果他們的邏輯能成立。林北什麼沒有,時間最多,剛收到不起訴處分不能弄人很悶
作者: peter891116 (JC)   2019-04-22 17:48:00
好了啦 你要告去告你去其他篇吵吧你說要先google你是正確的查了就知道跟你討論沒什麼意義ㄏㄏ
作者: haydou (haydou)   2019-04-22 17:49:00
可是我好像看到你先說人像不像白癡捏......雖然他人說你無知在先
作者: JustSad (職業路人)   2019-04-22 17:50:00
你們有點誤解我的意思了……
作者: haydou (haydou)   2019-04-22 17:50:00
不過白癡跟無知哪個算罵,我相信您也有一把尺在
作者: JustSad (職業路人)   2019-04-22 17:51:00
我不會主動去告人,我是被告,堅持不和解,結果不起訴
作者: haydou (haydou)   2019-04-22 17:51:00
因為您說爬爬文看誰先罵?
作者: haydou (haydou)   2019-04-22 17:53:00
瞭解,不過現在風頭上,畢竟事出有因,其他版很多不太了解事情原因就一昧的怪罪在張家粉身上可是是你先叫人去看誰先罵人的捏所以妳不告人,所以妳可以罵人?
作者: JustSad (職業路人)   2019-04-22 17:54:00
所以你可以仔細看我推文的最初本意,是有人說無知我才
作者: haydou (haydou)   2019-04-22 17:55:00
4可以爬爬這些推文,先罵人的是誰?->你寫的
作者: JustSad (職業路人)   2019-04-22 17:55:00
回嘴,敢說人無知害怕被罵就別說人無知如果你想看我也能把不起訴處分拍給你們看
作者: haydou (haydou)   2019-04-22 17:56:00
嗯嗯別人說無知然後妳說白癡,妳自己心理應該有一把尺哪一組詞更嚴重
作者: JustSad (職業路人)   2019-04-22 17:56:00
我說肛門長在屁股上,喜歡吃大便自己吃我不想搶你主食結果檢察官不起訴
作者: haydou (haydou)   2019-04-22 17:57:00
好啦我只是想說因為表特被隱版,文章都看不到,不知情的人
作者: JustSad (職業路人)   2019-04-22 17:57:00
有點悶
作者: JustSad (職業路人)   2019-04-22 17:58:00
我不知道張家粉是誰,但一碼歸一碼。我本只是想提醒他們伸張正義要用合理的方式。但看起來就是鬧板強詞奪理,不管有判無判,以後都是問題歷史板就是這樣培養出上一個板皇。
作者: haydou (haydou)   2019-04-22 18:02:00
可能大家對於合理的方法感到絕望吧,畢竟版主身兼群組長你看他們之前申請隱版兩分鐘通過,怎樣看都不合理
作者: JustSad (職業路人)   2019-04-22 18:03:00
(原本看到板主身兼組務引發爭議,我沒跳出說話感覺好像他們是對的,但看到二次元是表特……如果他們覺得組務跟板主的幹話他們無法忍受為何他們自己講幹話就要大家吞下去呢?
作者: haydou (haydou)   2019-04-22 18:06:00
還有您說的版主有權決定一切,不過您也可以看看ptt造物主對於ptt的看法
作者: JustSad (職業路人)   2019-04-22 18:06:00
平平都是幹話,當然是權貴得利,現實不是如此嗎?
作者: pokemon1318 (凜雨)   2019-04-22 18:07:00
1.二次元人物無違反板規也是beauty的事物2.你本身就歧視二次元,才會說出這種言論,這裡不是八卦板
作者: JustSad (職業路人)   2019-04-22 18:07:00
如果覺得幹話不合理,就要避免自己也幹話一堆。
作者: haydou (haydou)   2019-04-22 18:07:00
因為隱版我看不到版規,不過版規沒規定不行應該就是可以
作者: JustSad (職業路人)   2019-04-22 18:08:00
當初我就是吃了不少虧,還有人說什麼同情我但覺得我太過
作者: haydou (haydou)   2019-04-22 18:08:00
而且私心覺得沒有一直以來的專斷獨行,大家也不會花時間在這邊
作者: JustSad (職業路人)   2019-04-22 18:09:00
你媽沒教你,我不介意教你們,說人無知跟罵人白痴一樣。不信我們可以互告上法院認證一下
作者: haydou (haydou)   2019-04-22 18:10:00
不過法律上一個有判例一個應該沒有
作者: JustSad (職業路人)   2019-04-22 18:10:00
但我不論輸贏,不會和解,一路相隨。
作者: JustSad (職業路人)   2019-04-22 18:11:00
如果你要陪他歪樓罵人的部分我可以繼續扯,要嗎?
作者: pokemon1318 (凜雨)   2019-04-22 18:13:00
不用找我,我沒空,而且也不是我說的,你找錯人了
作者: haydou (haydou)   2019-04-22 18:14:00
還是別了,這把年紀要改變價值觀很難XD,前陣子也是遇到一個小弟也是硬要講出個輸贏,也是讓人超頭痛
作者: JustSad (職業路人)   2019-04-22 18:15:00
你們如果覺得板主有問題,要針對板主職責入手才有解我當時盯板皇只是反而讓大家以為我鬧板,就懶得盯了。我知道他一定剛愎自用出包,後來果然如此+擦槍走火一個意外的案件演變成拔樁大戲,後來板皇就一路崩壞你們越鬧、越違反常規的抗爭,別說我,誰會去google?
作者: yellowlin (エライザ><)   2019-04-22 18:19:00
吃爆米花(嚼嚼
作者: mono5566 (曼娜)   2019-04-22 18:19:00
二次元兩年前就有退文紀錄囉 給妳們參考 :)
作者: JustSad (職業路人)   2019-04-22 18:20:00
你們是想聚集抗爭的力道跟人數,還是減少?要你們google我,要吵架罵人酸你們,我浪費口水幹嘛?前面就開罵開酸了,何必只是帶過或隱忍。能當板主跟組務的人,沒有朋友跟粉絲嗎?還有分身呢!申訴也好、抗爭也罷,如果沒有正當性或達成一定目標不如不要,只是把自己的籌碼浪費掉,減少抗爭資源。你們申訴的內容、正當性如果沒問題,組務能遮多少?申訴文不會消失,大家能一再檢視。如果漏洞百出或強詞奪理,大家會幫你們= =?組務跟板主根本不必遮什麼,你們已經不攻自破了。
作者: pokemon1318 (凜雨)   2019-04-22 18:31:00
我不知道有沒有,就算有退文記錄也不代表板主退文是正確的,謝謝,我一切照規定來,無違反板規,ge板主自己都回信說是違反“板旨”,不是“板規”,沒明確的標準及規定不能當做退文的理由
作者: JustSad (職業路人)   2019-04-22 18:32:00
對牛彈琴,多說無益。
作者: haydou (haydou)   2019-04-22 18:32:00
沒說聖旨已經很客氣了
作者: JustSad (職業路人)   2019-04-22 18:33:00
要強詞奪理,也是板主跟組務比你有解釋權。搞不懂這點,只是白費力氣。haydou 我建議你告人或被告或陪同他人進法院一次。你就會知道我們嘴炮跟實務判定的差異,不要被政治誤導
作者: haydou (haydou)   2019-04-22 18:38:00
我坦白說年輕的時候有被告過,當然也是和解了
作者: JustSad (職業路人)   2019-04-22 18:38:00
(雖然我明知如此還是很喜歡嗆有權有勢的一方
作者: haydou (haydou)   2019-04-22 18:39:00
所以這一塊我應該比你早有經驗XD
作者: JustSad (職業路人)   2019-04-22 18:40:00
如果你被告過,聖旨說<有什麼意義或證明嗎= =?
作者: haydou (haydou)   2019-04-22 18:40:00
所以我敢說白癡跟無知,白癡起訴機會會大一點
作者: JustSad (職業路人)   2019-04-22 18:41:00
你白痴嗎?你白痴嗎!我說了,去提告認證一下。但這一次我會提誣告,雖然誣告很難成案。
作者: haydou (haydou)   2019-04-22 18:43:00
好啦我覺得我們討論應該不會有結果XD畢竟我們不是法官
作者: JustSad (職業路人)   2019-04-22 18:43:00
我的目標不是你,而且檢察官們,太爛了。正常流程應當是偵查證據時就證據不足但偵查佐大部分很懶就跳過灰色地帶跟站方要個資刑事案件+偵查案件,站方提供個資,他們會要到案說明最激叭毛的就是這個到案說明跟偵查庭一通電話就能說明,而且明明是他們該偵查、調查。到案說明我不太想去,先投訴他們才去,不到一分鐘搞定。到案說明跟偵查庭我都一再表明絕不和解,要我補狀。
作者: IE8 (IE8)   2019-04-22 18:50:00
要法院見?
作者: JustSad (職業路人)   2019-04-22 18:50:00
回到老家越想越火大,只拿複印錯的背面當狀紙嗆書記官。結果就石沈大海直到上週才收到不起訴處分書大意就是,兩方不認識只是互嘴沒好話,雙方不起訴。司法只是最後一道手段,但大案很多,小案別想太美。他們不在乎公平正義誰委屈,只想和解一件是一件。還有法官跟我說我委屈了,當場差點飆罵法官= =我其實很膽小,只是對幹話沒抵抗力容易爆走。暴走
作者: chen841115   2019-04-22 19:56:00
你的事干這個板屁事 建議你去看精神科 真心提醒
作者: JustSad (職業路人)   2019-04-22 19:58:00
看過,醫師也是幹話一族。
作者: hdotistyle (o'_'o)   2019-04-22 20:32:00
你的話怎麼可以那麼多 去隔壁板發一篇啦
作者: JustSad (職業路人)   2019-04-22 21:15:00
你們一人要cue一句,怪我話多就不要引我回答不會嗎?
作者: claymath (輪迴的印記 藏在我眉宇)   2019-04-22 21:44:00
好多推文
作者: MrKenny (肯尼先生)   2019-04-22 23:16:00
剛剛google你的id 是這篇嗎 https://austinleefuture.pixnet.net/blog/post/43830936-躲在網路後其實滿可悲的
作者: wtsf (牡羊犬)   2019-04-22 23:19:00
我怎麼莫名奇妙就被嘴得那麼難聽xd
作者: steve1121 (o'.'o)   2019-04-23 00:10:00
請使用者注意,針對本案無關的議題,還請自行利用本站其他管道(如:站內信)進行討論。
作者: JustSad (職業路人)   2019-04-23 00:44:00
那篇如果指控屬實,有IP有證據,為何不敢告我呢?有興趣可以去爬該板原文,看是誰罵誰。
作者: ZhChiEn (資深深海作業員)   2019-04-23 06:46:00
你有問題自己去私信解決好不好 吵死了
作者: cookieyue (有力/沒力)   2019-04-23 09:33:00
開頭第一句就說這篇vpn的人..........................這樣的人你們竟然還想跟他討論...
作者: ghytrfvbnmju (青色微藍)   2019-04-23 16:10:00
讚,黑單多個名額
作者: steve1121 (o'.'o)   2019-04-23 17:08:00
本文暫時先設定'禁回文推文'(!),若對本案有發言需求的使用者,可來信提出申請。#1Sm4Dzkb (L_TalkandCh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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