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DenTisGirl (æ®«é¡Œæ€ å¥³_)
2018-07-07 14:12:57※ [本文轉錄自 DenTisGirl 信箱]
作者: deathly (隱者) 看板: Women_Picket
標題: [板務] 請問板歸14
時間: Fri Jun 22 08:18:48 2018
各位版主好
個人想請問板歸14的問題
所謂的禁猥褻性,不雅,情緒言論
是否包含陳述事實?
在下不才,沒有什麼好題材
故只好以本人為例
1.請問強X,X為未知數,故可以認為任何字
所以版主是認為強X,強姦還是強暴觸犯了版規?
如果假設如此,以後有沒有一個統一的女版專用說明書
說明未經本人許可以暴力行為執行性侵害/性騷擾的專用名詞?
2.如果是說雙腿開,兩眼閉,躺下為"猥褻性,不雅,情緒"之言論
試問這些字詞何者猥褻,不雅?
若論述上下文
從文章辯述有些版眾認為歹徒的形象為
"精通各種格鬥技巧,且身體數值高超,但可能頭腦較不靈光"
既然歹徒精通各種技巧,想必歹徒必定熟知"人類最為無法抵抗的姿勢"
各位版主,不妨搜尋一下美國警察如何控制嫌犯的
請問是不是"雙手舉高,張開,雙腿張開,趴在車子或是趴在地下?
既然有些版眾認知歹徒"精通格鬥技巧",又加上有些版眾認為應該"配合歹徒"
既然要配合,就配合全套,擺出符合"無法抵抗的姿勢"讓歹徒高興,進而心生"鬆懈"
才是王道吧?
歹徒若心生鬆懈,方可更容易"智取"
在下可是配合"有些版眾"認為可以智取,才幫他們一把的
可惜或許有些版眾誤解了意思
3.若是指稱"躺下比較爽",這沒錯吧? 事實上,躺下是人類的'休息"姿態
有"鎮靜精神,回復體力"等效果,既然在回覆體力
然到不是比較"舒服"嗎?
舒服的土話就是爽啊
請問上述論述,何者涉及"猥褻,不雅,情緒性"等言論?
還請版主們給予一個全面性的說明
方可讓吾等予以適從而非無所適從
謝謝各位版主的辛勞
有任何需要補充的,還請說明
謝謝
作者:
deathly (隱者)
2017-06-22 22:18:00我引用警察押至犯人是想論述"人類最無法抵抗的姿勢"既然某些版友認為應該要配合嫌犯且嫌犯精通格鬥技巧那為什麼不一開始就配合到底呢? 然到讓嫌犯依照你的姿勢根據她豐富的格鬥技巧 判斷有抵抗的能力那這樣"配合論"的板眾所希望達到的"降低戒心,伺機逃走便無法達到最大化啦 所以我才在"配合論"的板眾下面告知他們如何讓歹徒降低最大的戒心 請問這樣有問題嗎?不會又是某個版主的"我認為你該桶就是要桶"卻講不出來到底哪裡屬於客觀的猥褻或不雅言論吧?我是很希望版主可以說明一下啦 基於客觀事實方為法治我有說是被強暴? 我從來都沒有說妳會被強暴吧我基本上都是說隨便對方要怎麼樣 對吧 對方可以選擇綁你束縛你而非強暴 請問綑綁或束縛或怎麼樣算是猥褻用語嗎?是你們自己想成這樣吧?不要把自己心中所想 就覺得別人一定這樣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