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03]不服Wanted/Fromlpanema判決

作者: hsuyungte (恰恰老大)   2017-12-31 23:34:11
※ [本文轉錄自 hsuyungte 信箱]
作者: hsuyungte (御前帶『把』恰恰)
標題: 關於判決
時間: Wed Dec 27 23:49:38 2017
在你可能忙碌的時間打攪你很抱歉
但由於要申訴之前也得先跟版主溝通
所以來信打擾
對於你判決我鬧版的處分為『永久水桶』
會不會有點誇張呢?
1、我寄信去問你自請水桶的處分,你認為是挑釁,但若真要挑釁你們版主,我需要這麼注意用詞嗎?對於版規的詢問也被當成先寄信挑釁版主嗎?
2、過往自請水桶的人,初犯大概都為一個月,看其內容、作為再予以加重,但我不覺得我的文章內容有到大鬧的程度,也無連續多篇連發以擾版上之秩序,這樣直接判決永桶,不會過於草率嗎?
另外,我有個請求,就是我不小心誤刪了水桶及退文通知,可否請你再寄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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