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申訴] 不服WomenTalk/ChenDao判決

作者: steve1121 (o'.'o)   2017-10-23 20:58:19
檢視本案申訴主文及相關證據,
使用者 moshenisshit 於本案申訴主文中主張
板規 19.B 違規之要件與板規 19.A 有所不同,
板規制訂時已因應次差異而分為 A 與 B 等兩個相異違規要件,
檢舉時亦必須獨立看待,板主卻在判決時將兩者混為一談,視為累犯,
使用者在被檢舉 19.A 時,所被檢舉的行為明顯與被檢舉 19.B 不同,
板主不應判為累犯,故不服板主 ChenDao 的判決。
然經檢視本案所附溝通信記錄的證據,使用者與板主溝通時,
使用者僅訴求主張未違反板規 19.B 的規範,
未包含本文前項說明的不服「累犯」判定標準。
組務認為本申訴案之溝通程序,應屬尚未完成,
使用者於申訴主文中訴求的不服判決理由,應與板主溝通信一致,
故本案判定退回,請使用者重新向板主具體說明不服判決的理由,
板主會判定是否改判,若使用者仍不服板主的判決,可至組務板提出申訴。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