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申請] WomenTalk板

作者: Bignana (鳳燄凌秀翼掩北天)   2016-11-11 21:12:06
一、分類錯誤,請參考組規將標題更改為「申訴」或「檢舉」。
二、申訴格式請參考組規第三章第7條,亦可參考精華區z-4其他申訴案之格式。
三、請使用者 jume 於三日內補上下述文件,逾期不予受理
  一、被處分文章備份,或關於特定個人權利檢舉之相關文章。
     二、板主公告(關於特定個人權利之檢舉可免附)。
     三、溝通信件記錄(熱線水球記錄)。
四、使用者可於「板主公告」按大F 轉寄至自己信箱後,再將公告轉錄至本看板。
五、使用者可向現任板主群索取「被處分文章備份」,或請板主代為轉錄至本看板。
六、未經與板主站內信溝通之申訴依照組規第三章第5條,
除不予受理申訴外,處禁言7日。
另,溝通信件必須於申訴前寄出,申訴後才寄信補件亦禁言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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