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與小組長 jobli 溝通,判定 hateOnas 維持退文處置,撤銷水桶180日
處分。
更正判決說明如下:
一、hateOnas 檢舉 likeabitch 違規乙案。
(一) 小組長 jobli 判定檢舉違規案,未列舉所犯板規條文,依
[公告] 組務板管理暫行條文 判定「亂訴」。惟原組規要求
轉錄「所檢舉原文」「板務溝通信件」,視案件類型需補上
「違規公告」訴求更動處分。並未要求檢舉人需強制列出違反
該板的板規條文。
然使用者提出檢舉他人違規,列出所違規條文,確實有助於
組務盡快瞭解案情,加速處理案件流程。
(二) 代理小組長 jobli 於 9/09 公告 [公告] 組務板管理暫行條文,
無論是否重新確認審理案件。都無法追溯處分使用者 hateOnas
於 7/14 所發文章,判定退文、警告及水桶。
撤銷該案警告處分。
(三) 所檢舉文章,小組長 jobli 判定「QQ」為兩個字。以半形字計算,
亦符合「20個字」,判定檢舉人 hateOnas 屬「亂訴」,未有
違規情形。
群組認為,Gossiping 板規對於字數認定有明確的細則規範
「發表內容之繁體中文字未滿二十個字者。」
「英文字母」不應列入字數計算,即便他在文章中是有意義的。
舉例:最近看了幾本書「S」「阿Q正傳」「為了N」「從A到A+」
看了韓劇 「W - 兩個世界」
依板規來看,發表內容未滿二十個繁體中文字,就屬於違規。
檢舉人非檢舉內容不真實,僅認定權人的認定有所不同。
二、hateOnas 檢舉 penelope 違規乙案。
(一) 群組看過文章內容,還是不知道所欲檢舉內容為何。檢舉 transformer8
所附證據文件不全?跟 penelope 毫無關聯,文章標題為
[檢舉] penelope 申訴案沒有引用條文,訴求要求「退文 penelope」
文不對題,對組務和兩位使用者皆有所影響。
(二) 上案已說明「撤銷原處分」,依 [公告] 組務板管理暫行條文,
初犯為「退文,警告」。維持小組長 jobli 退文處置。
生活娛樂館 群組長
作者:
claymath (輪迴的印記 藏在我眉宇)
2016-09-17 00:01:00一個看板有兩個人在判 一個可以一個不行 Orz...
作者:
bsb0331 (我是香肥宅)
2016-09-17 00:04:00《上次上站》09/15/2016 18:04:30 Thu檢舉王生氣了喇
作者:
whiteadam (blue eyes blue)
2016-09-17 00:04:00jobli被打臉?
作者: genie529 (我有大象鼻子ㄛ!) 2016-09-17 00:40:00
莒姬QQ
作者:
uc500 (sor)
2016-09-17 01:12:00一項還是維持退文處置?不是不朔及既往嗎?
作者:
uc500 (sor)
2016-09-17 01:19:00作者:
uc500 (sor)
2016-09-17 01:25:00判決是這樣寫啊 也不知道小組長有沒有退那篇
作者:
uc500 (sor)
2016-09-17 01:29:00ok 感謝
作者:
nnlllnn (★真㊣中校★)
2016-09-17 01:34:00噓
作者: e223445 (锿³•師天然(ËŠË™_˙ˋ)) 2016-09-17 01:35:00
GM棒棒!!
作者:
s89227 (Kei)
2016-09-17 07:03:00應該不是看不懂組規,是遇到特定ID就不想看懂組規吧
作者:
claymath (輪迴的印記 藏在我眉宇)
2016-09-17 07:49:00不是要幫檢舉王講話 而是如果只是想找個人弄他 那恭喜成功啦 科科
作者: yellowlin (エライザ><) 2016-09-17 08:50:00
\⊙_⊙/
作者:
ttuys (紅蘋果)
2016-09-17 11:17:00心機真重
作者:
Moscato (一瓶氣泡酒)
2016-09-17 11:31:00檢舉王 掰 哈哈
作者: rrr518 (理沙) 2016-09-17 12:05:00
阿怎麼還是退2 QQ?發現好多退喔 QQ
作者:
s89227 (Kei)
2016-09-17 12:59:00誤會亮亮說的話了QQ
作者:
Ulster (Hollensturz)
2016-09-17 13:07:00退文要另外去數據管理處消的樣子
判定並沒有取消退文處分,第一案超過七日,無法退文。hateOnas 另一篇退文是另一件案子。
作者:
whenever7963 (Picket Destroyer Type-0)
2016-09-17 13:45:00hateOnas可以自己去消劣了(?)
作者:
whiteadam (blue eyes blue)
2016-09-17 13:50:00心已死了吧 應該不會消劣
你現在宣判的那篇RS5566那篇駁回 那請問現在是故意搞我嗎?上次代理組長要求我改判那個人以前就被警告過然後要求我改判是怎樣
作者:
whiteadam (blue eyes blue)
2016-09-17 15:52:00不同小組長 見解不同 = =
作者:
Ulster (Hollensturz)
2016-09-17 16:34:00感謝GM說明
作者:
bsb0331 (我是香肥宅)
2016-09-17 18:41:00量亮我愛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