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訴]不服Wanted板主redskyfly判決

作者: billy771211 (破邪顯正)   2016-05-19 21:21:59
 申訴人:billy771211
案件類別: 一般
看板板名:Wanted
被申訴人:redskyfly
申訴訴求:版主標準不一,請求消退文
申訴內容:
4/23於Wanted發徵文遭版主redskyfly(以下簡稱版主)退文,
寄信詢問版主卻始終不於回復。
5/14再次發文5/16又遭版主退文,這次雖然有回復但個人認為版主所說與事實不符,
版主定義撒嬌等同於板規3-3曖昧聊天所以退文,但我認為我發文內容並未違反版規
只是版主單方面個人認為。況且4/23以後一直到5/8中間版上仍有許多有關撒嬌等發文
卻不見版主公告退文,加上Wanted其他兩位版主並未對有關撒嬌的發文有過退文,
因此再次寄信給版主redskyfly確認,版主redskyfly毫無回復因此來此申訴。
試問如果三位版主認知不同,卻又沒有相關公告要其他版眾如何適從。
此外版主若無故不回覆版友疑問,是否有相關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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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 溝通紀錄若為信件,請將信件按「ctrl+x」轉錄到組務板;
若為水球,請將信箱裡的熱訊備份轉錄到組務板;
判決公告可按「ctrl+x」轉錄到本板,或「F」轉寄自己信箱後再轉錄。
以上所提申訴證據皆不可複製貼上,使用複製貼上者視為無效。
[註] 申訴前請先確實與板主溝通,未與板主溝通即逕行申訴者,除不予受理申訴外
,處禁言7日。
  
[註] 受板主處分者得於本組提出申訴,申訴需檢附以下文件,檢附要件缺少者,將
  行通知,未於通知時效內補齊者,得不受理申訴:
  [證01]一、被處分文章備份。
  [證02]二、板主公告。
  [證03]三、溝通信件記錄(熱線水球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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