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訴] 不服Gossiping板主blaz之判決

作者: greedypeople (普通人)   2016-04-11 17:10:30
 申訴人:greedypeople
案件類別: 一般
看板板名: Gossiping
被申訴人: blaz
申訴訴求: 撤銷水桶
申訴內容:
我在#1M_bOIHG這篇新聞下推文「甲甲不意外」被blaz以引戰為由水桶一個月
之後我寄信與blaz溝通說這樣的推文很常見也沒有惡意,也有大量的判決這樣的推
文並無違規 (在新聞底下表示XX不意外)
如八卦檢舉板的
#1Mn6cw9d (我自己同一句推文數個月前被同一位版主blaz判無違規)
#1N1NEyHf
#1N1NLaUH
#1N1NUjTD
#1N1Ner5l
#1N1NkIyZ
#1N1Nyg1s
#1N1O6S83
但是blaz首先表示要看各案例而定。然後當我詢問他判斷的標準時,他的解釋是不意
外代表指涉新聞中的行為是該族群普遍的行為,所以叫引戰。
但是假如是以這樣的理由,套到以上無違規的案例。會導致blaz認為新北人普遍會隨
地小便,或是同性戀普遍會性侵小孩子,所以才判決無違規的荒謬結果。所以我再次
嘗試與blaz解釋,然後他就沒有回覆過我 (4/7至今都未上線)
由於我被判違規的的推文在八卦板很常見,個人的粗淺的調查是每天都有 20~50 次。
對於這樣常用的語彙假如常常有不同的判決,不但對當事人不公平,也強烈影響判決
的安定性,造成版主可以隨意自由心證濫權的結果
所以希望組務能撤銷我的水桶,或者基於這些案例,至少給出一個合理明確的判斷標
準給大眾參考
作者: claymath (輪迴的印記 藏在我眉宇)   2016-04-11 17:47:00
你後面不服都打成不符了
作者: balahaha (小妹哥)   2016-04-12 10:37:00
你怎掰了 嗚嗚嗚嗚嗚嗚嗚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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