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03] 不服Gossiping版主惡意鬧版判決(溝通信)

作者: bonela (Chen Wei 薇)   2016-04-04 18:19:44
※ [本文轉錄自 bonela 信箱]
作者: bonela (Chen Wei 薇)
標題: Re: 退回文章((已被blaz刪除) <bonela>鬧板退回)[問卦] 頭斷掉還能
時間: Sat Apr 2 09:39:29 2016
這個判決我不服!
分兩部份來看:
一、你說我鬧版
何謂鬧版?
我今天問一個關於電影劇情的疑惑,並扯到斷頭案的受害者
「道德上」你可以不認同我 但是這樣就判定我鬧版?引戰?
請問是要引誰戰誰呢?難道看不出來我內文包括回文都客客氣氣的沒有嗆版友的意思嗎?
甚至版友質疑的釣魚 文章回覆我也一再強調法律上絕不提告 並提醒版友理性用詞
真的要釣魚的人需要這樣一再提醒版友嗎?
二、版標後來改「消費受害者視為鬧版」
明明就是先有我這篇文章才公告並改版標的
【為什麼要溯及既往?之前並沒說過這項規定,這樣並不符合法治精神】
況且「消費受害者家屬」的定義無邊無際
除了貼新聞外 問卦、回文只要「提及」這個案件 不就是一種消費嗎?
請版主群對於這個判決再三思 而不是被XX的風向吹到連立場都偏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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