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申訴] gossiping 板主群瀆職(lolance sjon)

作者: SJon (我的未來不是夢)   2014-10-28 22:46:37
當初帳號部10/27凌晨判決出爐後,10/27早上我有在帳號部申訴,
10/27當晚申訴判決=>維持原判。效率之快,令人拍手。
後來我有寫私信問帳號部,有沒有往上(帳號部的上級)申訴或再申訴(原地)的機會?
對方短短回我,沒有在無限申訴的,It's Final!
明明就申訴第二次或想往帳號部的上級申訴,結果講成我想無限上訴,
不然我幹嘛講帳號部比中華民國法院還大。
你們自己捫心自問,一個13年的帳號,PTT上站數至少排名前10%,文章數也不少,
沒人會把它搞到自爆,頭殼壞掉嗎?
所以我最後才選擇把所有文章抹除,反正都要被砍了,退文1000篇&水桶5000天 有差嗎?
語意或許雙方認知有差異,但我剛上面已經解釋了。
何況今天你是判一個ID死刑,不是水桶或退註,都不用再問清楚一下?
是有多趕要把我判死刑?
就算語意雙方認知不同,用常理想就知道,不管是分身帳號還是共用帳號,
誰會把上站次數多.文章數多.P幣多的當分身或跟別人共用?
不要把別人當傻子!!
再說一次,一個多年的帳號(登入次數多&文章數也多),沒有人會傻到把它講成是共用
被砍,何況我又不是菜鳥,沒吃過豬也看過豬走路,沒被懲罰也看過一堆人被懲罰。
用這個最最簡單的道理想就好了,不用想得太複雜。
反正"有心人"要讓這個ID死,我講再多都沒用,就這樣。
這個Sjon接下來我也不用了,本尊都要被砍了,留這個分身有屁用?
接下來大概都沒機會講話了,lolance已經累積五張罰單了不能講話了,
所以我才用Sjon來做最後無用的陳述。
起因:lolance & Sjon 於9/22在八卦版各po一篇新聞被檢舉。
結果:lolance砍除,Sjon停權3個月。
<帳號部認定>
帳號部判砍除引用條款:
二、共用帳號禁止條例
4. 處罰
若調查結果發現,確有共用帳號之實者,砍除共用之帳號,初犯者本尊停
權三個月,時間到請自己至ID_Problem請求復權,累犯者本尊砍帳號。
由此表示:帳號部認定lolance是共用所以砍除,Sjon是本尊所以停權三個月。
用常理想也知道很扯,本尊會比共用帳號註冊時間晚?誰會將手上帳號中,上站次數最多
,文章數最多,P幣也最多的帳號拿去跟別人共用?
不怕P幣被盜?
不怕被亂po文章弄臭名聲?
<本人當時意思表示>
lolance: 這是小弟家人的帳號 但目前由我在幫忙登入使用中 10/16 15:41
lolance: 因為太久沒登入 帳號會被刪除 所以本人每天登入時 會順便 10/16 15:43
lolance: 幫忙登入 10/16 15:43
以上為當時lolance陳述 Sjon與lolace關係。因為既然被人檢舉兩個ID同一ip,
疑似分身,當然要先出來陳述這兩個關係為何。
lolance剛查了一下註冊天數4940天,上站次數4924次,表示從註冊當天開始,幾乎
天天會上線,怎麼會有因為太久沒登入被刪除的問題?
Sjon註冊天數3121天,登入次數才755,更可證明當時講的是SJon。
這些帳號部都可以看到的東西,卻不拿來參考。
另外我還沒提這件事情"事先程序"就大錯特錯了。
八卦板板規
第三條:〔新聞張貼規範〕
 ̄ ̄ ̄ ̄ ̄ ̄ ̄ ̄ ̄ ̄ ̄ ̄
‧ 本條所指為張貼新聞須以[新聞]為文章分類,他板轉錄之新聞亦適用本條規定。
本類文章每位使用者一天以一篇為限(任何原因自刪及被板主刪除均計入額度,
分身張貼,回文張貼三日內新聞、換新聞等,亦算新聞篇數配額),超貼部分退文
處分。
超貼就分身退文處分,哪需要動用到送帳號部?
當初又不是累犯,也不是罵髒話,也不是買賣利益交換,也不是鬧板,也不是一堆帳號,
就兩個id同一天各PO了一篇新聞而已。就被多重帳號查詢,殺雞焉用牛刀。
依照刑事訴訟法 程序正義確保大於實質正義的精神,這件事情一開始程序就有問題,
後面的判決也就根本站不住腳,何況判決還是大烏龍。
Anyway,
本人不再回應任何問題也不再上站,要護航要抹黑,悉聽尊便,一切到此為止,
反正上面要我走我走便是了。
最後奉送一句話:
天下無難事,只怕有心人。
2014.10.29 AM 11:25 lolance留
※ 引述《lolance ()》之銘言:
: 真的是趕盡殺絕!!
: 從頭到尾僅僅超po一篇新聞而已,也要追殺到所有板主瀆職,窮追不捨。
: 現在本人ID已被判死刑,你滿意了吧。
: 我只相信啦,檢舉人者,人恆檢舉之。
: ※ 引述《hateOnas (你好嗎 找到你的幸福了嗎)》之銘言:
: : 申訴人 hateonas
: : 被申訴人 gossiping / boyo seabox leoniath ipad3
: : 主旨 不服 lolance sjon疑似分身超貼 檢舉後多日無回應
: : 要求 1.板主群說明為何 沒有申請 lolance sjon多重帳號查詢
: : 2.板主群申請 lolance sjon 多重帳號查詢
: : 說明
: : 1.本人9/26 發現 lolance sjon 9/22 IP 相同各發一篇新聞
: : 疑似用分身規避板規超貼新聞 故檢舉
: : ● 1512 9/26 hateOnas □ [文章] 90108
: : ┌─────────────────────────────────────┐
: : │ 文章代碼(AID): #1K97YA3c (GossipPicket) [ptt.cc] [文章] 90108 │
: :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GossipPicket/M.1411676298.A.0E6.html │
: : │ 這一篇文章值 0 Ptt幣 │
: : └─────────────────────────────────────┘
: : 2.10/8 沒有板主處理 所以寄信詢問進度
: : 至今多日沒有人處理,所以申訴
: : 附件 1 本人檢舉文
: : 附件 2 本人溝通信件
作者: ra065311 (蕭雲)   2014-10-28 22:50:00
我只能說 帳號部說的是禁止無限上訴 並不是禁止第二次
作者: jimmmy (心不透徹)   2014-10-28 22:58:00
不懂。你當初就直接說是你分身就好了
作者: m0806449 (老娘~~)   2014-10-28 23:05:00
不管這兩個id是什麼關係 反正行徑是一樣的看看八卦版就知道了版主已經很好心 只'處理'了一個id而已
作者: ra065311 (蕭雲)   2014-10-28 23:12:00
我只是不想說太絕...
作者: likeair (我有健康的膝蓋)   2014-10-28 23:26:00
就剛好你搞到自爆...
作者: ra065311 (蕭雲)   2014-10-28 23:44:00
說實話的 帳號部沒有上級 所以當然就沒辦法向上申訴對板主判決不服 可上訴到小組對小組判決不服 可上訴到群組對群組判決不服 可上訴到板務站長但是對帳號部判決不服上訴 就是在原區域所以當然沒有向上申訴啦
作者: yspen (國境之南奇幻旅程)   2014-10-29 00:27:00
"所以我最後才選擇把所有文章抹除" 但是你是選擇鬧板耶....砍文章是抹除 改標題好像不叫抹除"沒人會把它搞到自爆 頭殼壞掉嗎?" <-- 嗯....
作者: rocfrank (roc_frank™)   2014-10-29 00:45:00
帳號部有個總管
作者: m0806449 (老娘~~)   2014-10-29 09:40:00
垂死前的掙扎昨天說這帳號不用了 今天說不再回應也不再上站是男人的話 說到要做到啊~~~~~~~~~
作者: yspen (國境之南奇幻旅程)   2014-10-29 12:14:00
不回應了,累了。 10/29 11:37 說到做到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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