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3-3]不服Gossiping板主iPad3退文+水桶之判決

作者: smallq74 (CHOCHO)   2014-07-27 20:07:59
※ [本文轉錄自 smallq74 信箱]
作者: smallq74 (Chiu)
標題: Re: 退回文章(板規九,原文退回)Re: [爆卦]
時間: Sun Jul 27 16:30:32 2014
所以是哪一項啊?
我都說請完整說明了
第九條第二點哪一項阿?
你倒是說清楚啊?
※ 引述《iPad3 (被蘋果遺忘的孤兒)》之銘言:
: ※ 引述《smallq74 (Chiu)》之銘言:
: : 請你"完整"說明退文理由
: : 版規九那一項
: : 還是你自由心證
: : 自由心證的理由又是什麼
: 您的全文、扣除特殊符號後為
: 你是女嗎感覺不是很會用這種爛朋友趕快絕交了晚上可以來我家我教妳怎麼善用
: 第九條:[鬧板]
:  ̄ ̄ ̄ ̄ ̄ ̄ ̄ ̄
: ‧ 有鬧板茲事者,鬧板文章退回並追加水桶六個月,滋事之判定由板主群判定。
: ‧ 除板主之判定外,以下行為為鬧板行為:
: 1.經認定有預謀性之集體違規行動。
: 2.發表無內容文、一行文、過短文、圖形文(不含符號,繁體中文字未滿二十個字)。
:   3.任意使用公告、回應公告。
: 4.手動置底文章。
: 5.任意使用記名公投及活動聯署選項。
: 6.未經八卦檢舉板(GossipPicket)板申請通過之道歉文
: 另,自由心證不是這樣用的 XDDDDDDDDDDDDDDDDDDD
: 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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