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bop961 (宇)
2014-07-11 00:35:36申訴人 :bop961
被申訴人:Wanted 板主 FromIpanema
主旨 :不服 Wanted 板主 FromIpanema 水桶之判決
旨求 :撤銷水桶之判決
說明 :本人於汪踢板(Wanted)之文章中 代碼51132 發文,
經 汪踢板板主 FromIpanema 已違反版規3-6規定
3. 禁徵指定異性之聯誼、出遊、學伴、外拍,以及徵求戀人、一夜情。
《違者可不警告直接砍文劣文退回並水桶一週》
禁止項目如下:
1.尋找真、假情侶,真、假結婚(同性、異性戀情皆不可)者
2.徵求指定與自己不同性別的人
文章內無論是否有徵求同性,有註明異性優先錄取者,
除店家優惠外 任何有性別差別待遇的徵求(限定異性接送、免費等)
3.以網路方式徵求帶有曖昧或戀情之聊天、視訊、電話等
4.帶有妨礙善良風俗特殊風化場所之揪團或是聯誼
5.如本文要求查閱簽名檔、名片檔、他板文章或是網頁連結,
則相關內容視同原文,但字數不計算。
6.無論標題為何,只要本文有任何指定出遊或是聯誼的意思,
(文內同時未註明聊天方式、且帶有地點提示、並限定異性。)
7.徵求協助至他板發文中有PO出代發(轉)內容,即認定違反板規
申訴理由: 原文標題:[徵求]一個人
原文:
徵求一位
能陪我說說話的人
原PO上班族
工作有關於設計方面
因朋友圈固定
故想上來認識更多不同的人
希望可以認識妳
私心希望住台北
若可以的話
之後可以常聊天
謝謝
以上
原PO
26Y男生
==============(我是分隔線)===============
我想要申訴我在文章中並無提到要出遊
而且也沒有說一定要徵女生
所以我不清楚為什麼這樣會被水桶
wanted版上也有很多內文相同的文章
為什麼這樣就會被水桶
盼請還我ㄧ個清白
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