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10] 不服 gossiping/ Lavchi 警告判決

作者: hateOnas (△氣噗噗△氣噗噗)   2014-07-04 10:29:47
※ [本文轉錄自 hateOnas 信箱]
作者: Lavchi (拉維奇)
標題: Re: 不服手動置底未達標準
時間: Tue Jul 1 20:44:55 2014
文章已經轉寄給您了
老實講我第一眼看到完全覺得是兩篇不同的文章
老實說是看了好幾次才發現中間部分的確有一樣的
另外一篇文章還在板上,我就不寄給您了
※ 引述《hateOnas (你好嗎 找到你的幸福了嗎)》之銘言:
: ※ 引述《Lavchi (拉維奇)》之銘言:
: : 您好:
: : 抱歉現在才回信給您
: : 先跟您說最後決策:維持原案
: : 理由如下
: : 1. 板規提到
: : 手動置底:
: : 兩個月內同一使用者發兩篇文章內容完全相同者或大致相同者,即為手動置底。
: : 這邊提到「內容完全相同」或「大致相同」
: : 「完全相同」,沒有討論空間,非常直白
: : 「大致相同」,這句話就會因為不同人有不同的見解
: : 多少文字重複才算大致相同?
: : 90%? 80%? 70%? 還是 30%? 20%?
: : 依照板規執行,除了完全或近乎一樣的文章
: : 否則就對於後面「大致相同者」每個人心中的尺度不同
: : 2. 使用者可以堅稱前後文都是我自己手動打的字,中間也夾雜部分不同文字
: : 文章根本是不同的東西
: : 檢舉者也可堅稱中間部分根本一樣,故兩篇文章一樣
: : 對於這種模糊不清、沒有標準答案的情況
: : 一律採用板規十八提到
: : 第十八條:[警告、水桶]
: :  ̄ ̄ ̄ ̄ ̄ ̄ ̄ ̄ ̄ ̄ ̄ ̄
: : ‧ 板主對於使用者犯行輕微、或違規處於模糊地帶或多次挑戰板規界限者。處以警告並
: :   水桶兩天,警告二次者,處以水桶兩週處分。(累犯追溯期為一年)
: :   註:水桶到期之使用者,系統會自動解除,如遇特殊情形,來信向板主詢問。
: : 3. 對於以上這種沒有明確定下一個數字標準的板規況狀
: : 的確公說公有理、婆說婆也對
: : 目前都是依照板規十八提到的「違規處於模糊地帶」處以水桶警告兩天
: : 但對於同一使用者,被相同或類似事件檢舉二次以上,
: : 則會直接依累犯處置
: : 前八卦板主 Lavchi
: 我認為該兩篇 真的大致相同了
: 講的都是 諾夫特訓練營
: 我第一次看到就覺得 你同一頁 幹麻文章刪掉又重發
: 我可以上訴了嗎 ?
: 可以把兩篇文章給我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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