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Kindkid (誠徵男友)
2014-06-09 14:03:18我6/4號在AllTogether 發表一篇文章
版規
3.劣文一篇不水桶
◆ 手動置底(此條板規自2008.2.4開始實施,不溯及既往)
-手動置底以「三天內最多發一篇、七天內最多發二篇」為原則,
特殊情況由板主判定。
↑主要針對文章內容相同或類似者
ex.10/1發了一篇,10/4可再發,之後10/8可再發一次文
通常大家以為10/7就可以再發,
但這樣即違反七天內最多發二篇規定。
(10/1~10/7才六天)
依版規規定 三天一篇 七天兩篇
4+3=7 依規定
我可以在6/7號又發表一篇文章
依版規 我是沒違反版規
可是版主卻把我劣退
6/4號的文章 被我刪除了
剩下被劣退的證據
6/07 KY ◇ 退回文章(手動置底)[徵男] 誠徵男友(新竹.高雄)
請評評理 可以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