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訴] 不服kaorucyc水桶處分

作者: tingchen (bbbobo)   2025-07-08 21:23:00
申訴人:tingchen
被申訴人:kaorucyc
看板板名:TaichungBun
申訴訴求:撤銷水桶、回復原始文章
申訴內容:
我在7/7 po了一篇性質屬於「閒聊」的文章,
文章內容涉及PTT爭議人物高義q347,
他自己在台中板置底檢舉文承認
曾經開放他家給台中板鄉民洗澡,
因此我另外截圖BIA開放住家洗澡的文章,
覺得上面這兩個帳號使用者應該出來釐清
是否兩人互為分身。
另外我也截取了企鵝妹的直播畫面,
曾經出現自稱胖子叔叔的不明男子,
詢問是否同時就是q347或BIA的屋主。
我的文章當中引用的圖片,
是胖子叔叔主動跑到企鵝妹直播影片所截取,
直播當時觀看人數高達數萬人,
顯然該位胖子叔叔藉機騷擾企鵝妹當時,
自己就知道有數萬人隔著螢幕觀看,
因此他是刻意公開自己的樣貌,
他自己一定也不介意公開影像資訊。
如果他很介意樣貌被公開,
那他當初應該戴著豬頭面具出場,
或是立刻警告企鵝妹關掉鏡頭他才要送肉乾,
或是事後發現企鵝妹沒有下架影片
他應該提出跨國訴訟告企鵝妹妨害秘密。
這位胖子叔叔沒有做上述任何一件,
他騷擾企鵝妹的影像在網路流傳超過兩年,
簡單說一句歸納,
我文章引用的胖子叔叔照片截圖
是公開資訊
根本就不是個資。
另外查詢個資法對於個資的照片,
公開影像照片並不屬於個資,
照片中的胖子叔叔是自願被拍,
他自願進入直播鏡頭,
並允許直播錄影在網路流傳,
試問,
徐巧芯對這新聞鏡頭比中指,
她事後叫新聞台把她的臉打碼賽克,
請問有人會理她嗎?
胖子叔叔自己跑去給企鵝妹直播騷擾,
請問這算是什麼個資?
徐巧芯能因為中指照廣為流傳,
提告新聞台違反個資嗎?
今天板主kaorucyc執法分際失當,
竟然因為q347和BIA爭相跳出來承認
他們都是胖子叔叔本人,
板主就聽信兩個帳號的主張
說那張照片屬於個資還把我水桶退文,
本案的爭議在於,
該截圖不屬於個資,
板主kaorucyc即便收到q347和BIA陳情信,
理當不受理,
這個水桶處分毫無理由,
請求撤銷,
並應回復原始文章,
保障我的言論權限。
我沒有犯錯,
幹嘛被刪文。
[註] 溝通紀錄若為信件,請將信件按「ctrl+x」轉錄到組務板;
若為水球,請將信箱裡的熱訊備份轉錄到組務板,;
判決公告可按「ctrl+x」轉錄到本板,或「F」轉寄自己信箱後再轉錄。
以上所提申訴證據皆不可複製貼上,使用複製貼上者視為無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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