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03]不服Kaohsiung 板板主ilovemami之判決

作者: goldfishert   2023-07-22 09:29:25
※ [本文轉錄自 Kaohsiung 看板 #1aT5gYAy ]
作者: ilovemami (墓地座六苦) 看板: Kaohsiung
標題: [公告]板規暨置底檢舉區(2023/06)
時間: Mon May 29 15:56:14 2023

●1看板定義

一、 高雄板看板規則宣告及看板內容定義

本板為提供PTT論壇居住或旅遊高雄等使用者交流在地資訊,
分享地方生活,討論公共發展,促進高雄在地使用者提供及
詢問相關資訊,分享相關個人於高雄商業或情報活動之看板。

本板之發言應以尊重不同發文者之表意自由,然自由應以不
涉及他人之自由唯上限,請發推文時理性尊重不同使用者。

1-1 高雄板為地方版,發文內容須與高雄各行政區有關,
不具高雄點的文章則以刪文處置並警告。

高雄點之判定包括:
a. 文章內容在高雄發生(如:哪一區、哪條路段或哪一間店)
b. 文章內容的地點在高雄(起/終點須至少一處在高雄)
c. 文章內容討論高雄的文史、議題
d. 文章內容與高雄人/高雄生活相關
e. 回文具討論價值文章(須與原貼文相關)
f. 於高雄生活討論有關資訊等。

1-2 發文須要附上完整標題,文章無分類、無標題則以刪文並警告。
分類的建議格式依序如下:
一般分類:[閒聊][問題][徵求][協尋]。
交易分類:[交換][轉讓][贈送]
廣告分類:[自家]
玩樂分類:[玩樂][揪團]
其他分類:[新聞][政治][食記][遊記][問卷][講座][自介][情報]

以上分類若無法滿足使用需求時,允許配合主題去自行發揮,分類長度須滿兩字。
此外,違規文章請勿回文,回文則一律刪除。

1-3 發佈自介文須注意以下事項:
a.基本資料區須明顯與高雄有關以及須完整輸入。
b.除基本資料外,回答部份須多於八十字。
c.每人半年限發一篇,並將保留最新自介。

未達以上標準將以刪文處理,累犯得依情節處警告。

自介標題範例: [自介] ilovemami

1-4 文章內容請勿過於簡陋或其他無法直觀理解之內容,
違者刪除並警告。
簡陋定義:空白文、無故發錢文、注音文、內文未滿20字。

1-5 文章請勿手動置底,板主視情節判處刪除並警告。
七天內發表同性質文章視為手動置底。
有特殊需求者,請站內信給板主,經評估同意後始可發表。

1-6 禁止未經同意公布其他使用者資料/隱私,或公佈與他人間之水球及信件內容,
經當事人檢舉後,則以水桶併退文處理。

1-7 發文須遵守中華民國法律之內容,違者退文併水桶一年。

●2交易

二、 交易管理辦法

除徵求員工,凡涉及金錢之交易行為均屬買賣文;
特殊情況的案例,則以最後板主解釋的為主。
看板一律禁止發佈買賣文章(含簽名檔),請至置底買賣區。
 違反下列規定者,除規則條例本身有處罰規則外
 文章或推文以刪文併警告處理。

金錢交易

2-1 禁止 買賣/徵求/交換/借用 票據及有價證券 (包含各類票根、收據、發票等)
違者退文併水桶一年。

2-2 禁止 買賣/徵求/交換/借用 猥褻之影像、圖畫、聲音...等,
或發表含猥褻意象之文字、連結、推文圖案等,違者退文併水桶一年。

猥褻意象定義:
內容描述或影射性行為、性器官...等與情色相關事項,
但若屬衛教相關資訊,則不受此限。

2-3 買賣資訊僅可發佈在置底買賣區。
另置底買賣區僅能以非營利為目的且交易地點需在高雄市內,
違者依買賣區管理辦法處分。

2-4 禁止收取/交付金錢之共乘文。

2-5 禁止交易各式網路平台的會員帳戶,例如:徵求開團及徵求團員。
網路平台商家包括但不限於Spotify、Netflix、NSO、Disney+會員。
違者水桶一年併退文

交換、贈送

2-6 禁止以任何形式之貨幣或有價證券及票券作為交換物。

包括但不限於黃金、股票、郵票、各式門票、PTT幣、遊戲幣、
禮券(如:現金禮券、運動券、提貨券、洗車券...等等)。
請至置底交易區發佈並注意其事項。

2-7 交換文須註明欲交換的物品,未註明或標記價錢即視為買賣文。

2-8 除[贈送]之外,板上禁止發佈[交換](包含以一般物交換)或[徵求]以下內容;
點數、集點贈品、折價/抵用券、禮券、門票、票券等相關
若有上述相關的交換/徵求的需求,請到置底買賣區推文。

2-9 交換文每月(以每月始日為準)僅能發表兩篇且須間隔七日,自刪亦算一篇。

2-10 各項類型的交易總表

┌─┬───┬───┬───┬───┬───┬───┐
│ │一般物│ 點數 │ 贈品 │折價券│抵用券│違法物│
├─┼───┼───┼───┼───┼───┼───┤
│買│ △ │ △ │ △ │ △ │ △ │ X │ O:可在板面發文
├─┼───┼───┼───┼───┼───┼───┤
│賣│ △ │ △ │ △ │ △ │ △ │ X │ △:僅在置底推文
├─┼───┼───┼───┼───┼───┼───┤
│換│ O │ △ │ △ │ △ │ △ │ X │ X:禁止發、推文
├─┼───┼───┼───┼───┼───┼───┤
│徵│ O │ △ │ △ │ △ │ △ │ X │
├─┼───┼───┼───┼───┼───┼───┤
│送│ O │ O │ O │ O │ O │ X │
└─┴───┴───┴───┴───┴───┴───┘

2-11 [徵求]文如欲給報酬,以一杯飲料為上限,高於此者請以[交換]文發表
另徵求之標的應以物品、事務等非人力需求為準,若達徵求人力者請以
本板徵才文規則發文。

2-11.1 若因非屬政府業務所需之緊急事項,如徵求處理蟑螂、野生動物等
不再此限。

2-11 交易相關文章禁止違反中華民國法律,包括但不限於下列規定事項

*槍砲彈藥、煙火(依槍砲彈藥管制條例、消防法)
*毒品、及其生成物(依毒品危害防制條例)
*藥品、醫療器材、嬰幼兒食品(依藥事法、醫療法、衛福部函令)
*隱形眼鏡(依衛福部函令)
*流通貨幣、有價證券(依中央銀行發行新臺幣辦法、證券交易法)
*動物、保育類植物(依動物保護法、野生動物保育法)
*人體之一部或全部(依刑法、人體器官移植條例、民法)
*色情猥褻物(依刑法)
*盜版品(依著作權法)
*菸酒(依菸害防制法、菸酒管理法)

其他未列舉或未來新增法律/法令禁止項目亦同。

違者退文併水桶一年

●3新聞政治

三、 新聞/政治管理辦法

新聞定義:
以報導消息做為直接或間接盈利的公眾媒體發布的內容或
一般通俗所認認定為新聞的文章。

3-1 發佈[新聞]文章,須注意以下事項:
a.須附上完整新聞標題、新聞日期與50字心得(不含引用資料)。
b.須附上作者及媒體資訊。
c.須附上該新聞原文連結。
d.每人每日最多發表一篇新文,自刪亦算。
e.一篇[新聞]僅限搭配一則新聞內容為原則。
f.心得須置於文章頁尾
    違者依情節處刪文並警告。

作者定義:
1.法律定義之自然人 2.撰稿者或主編

3-2 [新聞]之外之文章中發佈其他新聞者,應補充其新聞之心得
50字、整體文章須達150字。
其新聞之引用,僅可以板上的文章代碼方式備註,違者退文。

3-3 發佈[新聞]須與高雄在地生活有關,
即無關市政/在地生活相關的新聞禁止發佈,違者刪文並警告處理。
 
3-4 新聞原文中若有涵蓋/引用其他新聞影音時,僅能以文字為主體發佈於板上,
其他額外的新聞內容,均不得以任意方式出現於該篇文章之中。
違者刪文處理。

3-5 不開放非本國籍IP發新聞文,違者水桶併退文。

3-6 新聞涉及政治文之判定(依本板政治文之解釋為主),單月至多兩篇,
違者水桶處理,情節嚴重者改以併退文處理。
(註:依3-1處刪文之新聞文不列入當日計算的新聞數)

3-7 任何文章中發佈超過三日以上的新聞,須附上150字的個人心得,
且心得內容須與新聞有明顯相關。違者依情節刪文。
此外,若發佈超過三日以上的新聞需俱高雄點,
違者改以退文處理。

3-8 每人一年內至多一篇境外媒體新聞文,每年元月一號作為計算的起始日,
違者退文。

※境 外:非中華民國自由地區均為境外地區。
境內媒體:公司、分公司或代理公司屬中華民國自由地區管轄範圍

3-9 對於任意新聞類別的文章於4小時內無新資訊不得再發,4小時內有新資訊
但雷同新聞須加註新資訊點,違者依情節處刪文。
詳細說明請參閱公告#1S6oiFv7 (Kaohsiung)

政治文定義:
a.文章以涉及政治人物、政策/政見為主體
b.文章以評論政治言論或評論候選人(含其團隊)的提出的言論為主體

3-10 政治文字數須注意以下條件,
a.本國IP發表政治文,文章字數至少須500字,不足字數者處水桶併刪文
b.境外IP發表政治文,文章字數至少須1000字,不足字數者處水桶刪文併退文
c.政治文回文,文章字數需至少300字,字數不足者刪文併水桶
d.其字數之計算以中文字數為主。
e.能搜尋到之網路公開文獻如維基百科等不列入字數內。

3-11 文章涉及高雄市重大公共建設以及城市未來發展者,視為公共議題
之公眾文。其規範如下:
a.發表文章字數至少須300字,不足字數者處水桶併刪文
b.政治文回文,文章字數需至少150字。
c.能搜尋到之網路公開文獻如維基百科等不列入字數內。
d.其字數之計算以中文字數為主。

3-12 禁止轉錄他人的政治文。
轉錄範圍包括:他版、FB、Dcard...等社群軟體,依情節刪文併水桶。
轉錄部分包含複製貼上下列事項:
文章編號(AID)、文章連結、文章或推文截圖。

3-13 禁止轉錄八卦板(Gossiping)政黑板(HatePolitics)文章於板上(含推文),
違者水桶併退文。
轉錄部分包含複製貼上以下內容:
文章編號(AID)、文章連結、文章或推文截圖。

3-14 除上開的政治文、新聞規範外,
在選舉期間(即選舉當月往前計算3個月為選舉期間),
須於選舉期間前違反相關政治文規範者
違者水桶併退文,
其水桶時間除原有日期應併加三個月。

●4玩樂

四、 玩樂管理辦法

玩樂定義:
運動、展覽、旅遊、購物..等等的聚眾娛樂項目。

違反以下規定者原則除各別板規條例有懲罰規定外。
以刪文處理。

4-1 玩樂地點或起迄點須在高雄。並以[玩樂]為分類。
若實際內容為玩樂文未以[玩樂]為分類者得檢舉刪文。

4-2 高雄板非聯誼板,禁止限定性別。

4-3 同一人每篇玩樂文發文須間隔五日。
若有頻繁徵人玩樂的需求,除集中在同一篇發佈之外,
建議利用LINE社群/社團徵人。

4-4 關於打牌、麻將...等玩樂,禁止牽涉賭金,違者改以退文處分。

4-5 LINE社群/社團的徵人文須與玩樂有關,同一人或同一社團30日內至多一篇,
徵人文不得以買賣、合購、或其他違法為目的。
且須依照以下格式發佈。
1.LINE群或社團群名稱:
2.管理員的LINE/PTT ID:
3.主旨:

其餘未列的項目可視情況自由發揮。

4-6 玩樂文若需支付費用(如:門票、最低消費、場地費...等等),
須在文章中註明費用,禁止事後要求分攤費用之玩樂文。

若是高雄板友的自家收費活動 (如:收費的課程、演講或課程體驗等)
請改以[自家]分類宣傳、推廣活動。

4-7 官方活動或大型活動
由政府機關或學術單位主辦/協辦/指導之活動,或由本板板主
依PTT名義發起的聚會活動不受玩樂/廣告文管理辦法規定規範。

4-8 [食記]、[遊記]與[住宿]文須注意以下事項,
違者刪文。

a.文章內容最少須滿一百字。

b.本條所提及的分類,同分類每個月限發六篇,自刪亦算。

c.文章中若有附上站外連結者,最少須附上五張精華圖片的連結,
圖片連結長度,必須為BBS模式底下一行以內的圖床(例如:imgur)
並限定網頁版PTT(https://www.ptt.cc)能直接顯示,

若站外連結中的圖片已低於五張,則無須受本條規範。

d.本版目前不開放商業廣告,因此禁止發佈與店家有對價關係的文章,
(如:收受店家費用、折價券、試吃、試用...等等),有相關需求請至專版,
經檢舉且查證屬實,改處退文併水桶一年。


五、 廣告管理辦法

為促進生活上的見聞與交流,允許各式活動資訊(如:展覽、市集或音樂會等)
發佈至版上,或自產自銷、非連鎖店及上市之小本經營的本地店家、個人工作室
(含無定點服務)在板上進行宣傳、推廣服務。

本版目前僅開放自家宣傳,除上述所列情況,
其餘商業廣告(含業務)禁止在板上發佈(含簽名檔、推噓文),違者退文。

有特殊需求者,請站內信給板主,經評估同意後始可發表。

5-1 欲進行宣傳、推廣的店家或個人工作室(含無定點服務),
請用[自家]分類發文。

5-2 使用[自家]發佈宣傳、推廣或優惠情報,每次發文須間隔兩個月,
違者刪文並依情節警告或水桶。

5-2.1 為避免過度宣傳廣告,請勿使用其他文章分類或
夾帶在其他文章內進行相關介紹宣傳,每間店(或單位)
兩個月一篇宣傳優惠情報為限,請勿以複數帳號重複曝光,
不得以回文方式手動置底(回文者若是相關人事亦不可回文手動置底)
違者刪文,情節嚴重者處警告或水桶。

5-3 情報文僅提供活動、各種生活優惠或小道消息使用,請勿遊走情報邊緣,
過度宣傳特定店家的廣告,違者刪文;情節嚴重者則追加水桶。
若是高雄板板友之自家宣傳,煩以[自家]分類發文。

5-4 禁止商業、個人宣傳;
禁止於文章內(含簽名檔)張貼具廣告意圖之部落格、臉書等連結
或徵求網友投票、衝點閱率人氣、FB要求加好友或按讚等...等,違者退文。

5-5 禁止 徵求雇主。視為收取傭金。
開放 徵求員工。需轉錄自《job》或《part-time》板。
特殊徵才由專板轉錄,違者刪除併警告。

5-6 問卷僅提供學術單位或與高雄地區有直接相關(須無商業行為或廣告疑慮)發佈。

設籍於高雄地區內的各大專院校,張貼問卷直接採取同意制,
其他單位請站內信至任一位板主申請許可,經許可後得以張貼,
張貼時須【註明由何位板主同意許可】違者刪文併水桶。


●6其他

六、 其他看板文章內容之管理

6-1 禁止惡意鬧版。
或將無關高雄板之事務帶入高雄板。
或對看板秩序造成威脅,影響其他使用者權利及閱讀品質。
違者依情節輕重,判處刪文併水桶、退文。

6-1.1 禁止以推噓文刻意揭露需付費觀賞之影視歌舞之娛樂項目,
但若電影已下檔後六個月者不在此限。
刻意劇透,判處水桶。
註:若導演有另外說明相關劇透時間則以導演說明為主

6-2 禁止人身攻擊。
禁止以性別認同,各縣市地區、各國家種族、各宗教信仰等
散播非理性之仇恨言論。
亦不得針對或影射格別使用者做人身攻擊。
違者依情節輕重,判處刪文併水桶、退文。


6-3 禁止未經原作者同意,以任何形式轉錄他人於本板之文章,
經當事人檢舉後,處水桶。

6-4 禁止未經推文者同意,刪除他人推文行為,
經當事人檢舉後,處警告。

6-5 除板主有必須針對公告做解釋或更補充者外,
公告文一律禁止回文,違者刪文併水桶

6-6 禁止煽動違法行為之言論,
經板友簡述理由且公開檢舉後,得依情節輕重判處水桶、刪文或退文。

6-7 板務討論文章分類請使用 [板務],若為提案請完整說明理由。
   板務文仍需符合板規,必要時板主得以作適當之限制或依板規處份。
另須引用違規內容才得以討論者,若屬合理使用範圍內的則不受此限。

6-8 本版退文包含刪文者。若推文觸犯退文條款,以水桶日期之十倍代替之。

6-9 惡意違規、明知故犯,合併水桶併退文處分且原處分加長十倍。

6-10 散播客觀非事實的內容且已影響現實社會秩序。
違規者處水桶一年、刪文併退文。

遇特殊期間,將從嚴執行並調整至「散播客觀非事實的內容」,
此部分將由板主公告開始與結束,結束後將恢復原本規定。

※特殊期間:如選舉、重大災情及其他足以影響秩序的事件
※檢舉時檢須檢附證據,版主收到檢舉方證據後,須要求被檢舉方檢附證據;
經版主提醒要求證據後,仍未在24小時內補上,板主有權不受理該方證據。
※版主宣判時需檢附雙方證據,以正視聽。

6-11 本版版規中時間計算方式,從發生日期的次日開始計算。
例如: 在5/1日發[交換]文,在5/8日才能發第二篇

●7罰則與救濟

七、 罰則與救濟方式

7-1 水桶罰責累進 7天→30天→60天→90天→365天
連續犯規五次再犯者,以判處水桶365天為準。
水桶之追訴期為十年內之前科標準

7-2 警告兩次以水桶論處。
一年內有過水桶之記錄者,若再度發生判處警告,以水桶論處。
任一板主之警告期限於公告五年後自動解除。

7-3 經處份退文,可自行依照站方刪除退文之規範處理。
或依板規7-5申訴之。
(U)ser 【 個人設定區 】
(B)ye BadPost 申請刪除退文

7-4 若當事人對判決不滿,請去信原判決之板主要求再議,
對再議結果不服或72小時後未得結果(遇板主請假則以其收假時起算)
可至 組務板 L_TaiwanPlaz 板 申訴。

7-5 欲提出檢舉/申訴 請參閱使用者違規及申訴處理規則 第三編
申訴程序之規範,未依規定板主得不受理。

7-6 分身帳號處理辦法
主帳號與分身帳號視為同一使用者處理,並加倍水桶時間。

7-7 主帳號已受處罰,卻透過分身規避情形處置方式。
主帳號水桶期間確定使用分身帳號(由帳號部判定)發言,視為同一使用者,
板主可斟酌依情節處以與主帳號同樣期限之水桶。

另主帳號於水桶期間,使用分身帳號再次觸犯板規者,
主帳號及分身帳號的水桶時間依板規7-1累進罰則加十倍處份。

7-8 利用多重帳號規避板規判罰者。
經其他使用者檢舉 IP 相似的不同帳號,透過不同帳號規避板規的各項情事,
雖嫌疑帳號皆尚未被判罰,但是仍可在此狀況下逕送小組協助帳號部門判定,
經帳號部判定後,所有帳號皆得加倍之處分。

7-9 明知故犯者定義:

經板友提醒後開始計算,若未能於24小時內在文末新增澄清
或推文回覆澄清,則視為刻意行為。

罰則以7-1水桶天數兩倍論處,至多永桶。

*文末澄清須保留原文做對照,若澄清後有修改原文,則同樣視為刻意違規


●8宣告

八、 宣告

8-1 依PTT板主權力義務規範,板主群有權制定該看板之板規。

8-2 其他未盡事宜得另行公告並補充於板規內。

8-3 規則未定有詳細處罰者或依情節輕重者,版主得酌情依個案調整刪減處分額度。

8-4 板規若牴觸站規以及中華民國法令者自動無效。

8-5 版本宣告(逐次修改記錄請參閱z-3-1-10,本文不附所有修改記錄)。

2017/09/11 板規2語意修正、原意不變。刪除參考範例。
2018/01/19 加重1-4、1-7、1-8、新增3-4。
2018/04/15 微調6-6、6-10。
2018/06/11 板規2移除公仔。
2018/12/15 板規6-5修正、新增6-14
2021/05/24 板規6-15修正
2021/06/04 板規 6-1.2 通過試用期投票,正式新增。
2021/06/16 板規1-2、6-1.2、A-6 罰則修訂;新增 板規 6-17。
2021/07/01 板規1-6.1移除一行文、6-5臨時規定移除、6-14 補充、6-15文字修飾
2021/07/20 板規2補充交易文認定說明,移除團報範例。
2021/08/19 調整板規6-10、6-14、6-15、6-17內容、新增7-9。來源: #1X6c4gbb。
2021/08/20 補上6-15誤刪的部分
2021/09/09 調整細項規則引導至精華區z-3-2查看
2021/11/20 補充檢舉格式說明,敏感證據須站內信至任一版主信箱
2021/12/19 補充檢舉格式說明,補充加入檢舉須依指定格式檢舉
2022/05/08 調整6-5.1備註內容、補充6-8說明
2022/06/15 整合新聞、政治,加入自家、食記/遊記/住宿規範
2022/06/22 調整6-6-b的說明
2022/06/35 調整6-6-c的圖片說明
2022/11/27 調整6-4板主回文公告細節
2022/12/01 調整全版面,新聞、政治文、玩樂文規範及細節規範、懲罰規定之更動。
2023/01/01 調整6-1 3-12 7-1
2023/02/02 調整徵才文規範
2023/02/14 調整玩樂文
2023/06/01 調整全板面更動


[檢舉區]

1. 檢舉推文視情況刪除,另每月重置置底推文,原文將備份置精華區z-3-6。
2. 非關檢舉相關事項板主可隨時刪除。
3. 推文檢舉部份回覆由板主於文章內推文回覆,不另行公告。
4. 非檢舉相關推文,視情節為鬧版論。
5. 檢附的證據,若有違規反板規的疑慮,請站內信給版主
6. 不受理逾7日之違檢舉,逾期7日之違規文得刪文不做處份。
7. 於禁言期間提出檢舉/申訴他人之案由,板主得不受理。
8. 同一人單日內以5件為限。
9. 同一人對同一案件僅可檢舉一次,
10. 若檢舉涉及私人隱私情節者等,得於私信於板主處理。
11. 未依檢舉格式於檢舉區檢舉者,得依情況不受理

檢舉文格式為
違規文章 被檢舉人ID 違反之板規

範例:

推:#1WlgHEh3 ilovemami 6-1 用大量廢文洗板


其他證據則可在此條推文格式後補充。

本規則之實施時間以 112/6/1 00:00 生效
作者: malohadeshow (來企菜市場跨歐狼呷追購)   2022-06-12 06:36:00
作者: TruMadDeeply (Name)   2022-06-14 16:31:00
#1aYMFKrY (Kaohsiung) 違反板規 4-8 食記 外站連結照片 未附上照片
作者: siekensou000 (小胖宅)   2022-07-07 12:4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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