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訴] 不服BigBanciao板板主Bencheming未依站規

作者: SAMON5566 (木村正夫)   2022-10-15 23:41:51
申訴人:SAMON5566
被申訴人:Bencheming
看板板名:BigBanciao
申訴訴求:不服未依站規水桶之判決
申訴內容:
一、事實
(一)本人於9月15日20時58分於BigBanciao 板發表【[新聞] 歡樂耶誕城決標金額暴增
侯友宜:工料雙漲又擴大辦理】一文,惟旋即於當晚即被板主Bencheming 刪文,並判決
本人水桶30日。
(二)BigBanciao板板主Bencheming已刻意縱容並包庇特定使用者noli523使用連續推噓
文的方式,擾亂本人發表之貼文,意圖造成討論偏題,進而以此為由指摘本人之貼文具挑
釁性及引戰,後判決本人水桶30日。
二、程序理由
(一)BigBanciao板板主Bencheming未依站規公告對本人之水桶判決。
(二)批踢踢實業坊BBS站使用者違規及申訴處理規則
第十一條(違規行為之認定及處置)
經認定為違規行為者,認定權者得予以適當之處分,該處分須附理由且經公告方生效力。
各項違規行為之處分種類及範圍,由本站另行規定之。於未規定前,暫由各認定權者裁量

對於檢舉之內容認定不構成違法者,由認定權人公開回覆並說明其理由。
(三)按所謂【公告】,有廣而周知之意,其目的在於以顯目的方式提醒違規使用者及其
他一般使用者,勿再類似違規情形。
(四)惟BigBanciao板板主Bencheming 卻僅刊登在精華區內的水桶紀錄查詢項下,略以
,暫停SAMON5566 發言,期限為 30 天,理由: 政治文刻意著色經告知仍繼續引戰,禁言
30日。
三、實體理由
(一)後本人去信詢問BigBanciao板板主Bencheming禁言3日與水桶30日的衡量標準為何
,來往信件詳證據。
(二)原文已刪,僅供截圖如下:
https://i.imgur.com/z0oHykK.jpg
https://i.imgur.com/6UCcDFg.jpg
https://i.imgur.com/bfUeeRE.jpg
https://i.imgur.com/LfQJzsL.jpg
https://i.imgur.com/APyAIVy.jpg
(三)更離譜的是,該板主第三次回復指摘本人的貼文心得違反板規的內容,並非係爭貼
文而是之前被鎖文的案外之文(詳證據)。
(四)即令將本人此次之貼文視為政治文,縱觀BigBanciao板板規,本人也未超貼;文末
心得也尚稱客觀,就只是因為對侯友宜政績來說是負面評價,這樣就水桶30日?
(五)接著本人又詢問該板主依照站規第11條的規定,倘該板主認定本人違反板規並判定
水桶30日,【請問他何時會發公告】?且依該條規定,公告後始生效力。該板主回復(詳
證據),接著就沒下文。
(六)針對本人最後一次再去信詢問該板主,「所以,造成我被水桶30日且直接刪文這篇
貼文,該貼文文末的【心得】是哪一句、哪一段非客觀評述?對我來說,著色只是
highlight強調用,你今天也說:著色並非主因,而是行為非客觀評述。(後略)」然後
BigBanciao板板主Bencheming就不再回應,之後連水桶公告也是隨他心情,有的有公告;
有的仍然只是默默地躺在精華區=>水桶紀錄查詢。
(七)按所謂公開發文行為應指公開張貼於看板,而精華區則是蒐集分類具收藏好文的地
方,也就是那些貼文都是過去的歷史。倘要於精華區內編輯水桶紀錄查詢,照正常的邏輯
應該是將看板上所有的水桶公告按時序整理;而非直接在精華區內刊登水桶訊息,如此既
不符合公而周知的意思,也不具即時公示性。
四、請求
(一)針對BigBanciao板主bencheming未依站規辦理違規處分程序,以及蔑視站規規定管
理板務。請小組長協助,以維護一般使用者之看板使用權利。
(二)並請小組長協助BigBanciao板主bencheming管理,否則,只要有網軍或政治狂熱粉
絲模仿上開特定使用者noli523以連續無意義推噓文鬧板,該板主就有藉口鎖文甚至憑主
觀好惡任意水桶一般使用者,嚴重侵害一般使用者之看板使用權利。
還望明察。
[註] 溝通紀錄若為信件,請將信件按「ctrl+x」轉錄到組務板
若為水球,請將信箱裡的熱訊備份轉錄到組務板,;
判決公告可按「ctrl+x」轉錄到本板,或「F」轉寄自己信箱後再轉錄。
以上所提申訴證據皆不可複製貼上,使用複製貼上者視為無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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