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判] hateOnas 申訴 ufotime 案

作者: lianpig5566 (家庭教師殺手里包恩)   2022-01-12 00:28:36
【裁判字號】TARB20220001
【裁判日期】民國一一一年一月十二日
【裁判案由】hateOnas 申訴 hsintien 板主 ufotime 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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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文
維持板主判斷,第二次之投票仍屬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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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 明
一、依 #1XnlGyZR (L_TaiwanPlaz) 案辦理。
二、經檢視相關證據文章,組務認為,於 #1XnlIlho (L_TaiwanPlaz) 證據文中,
板主對於使用者 olycats 所發表之推文表達贊同,擷取如下:
→ olycats : 同意-> 交易文禁止貼文 只能在置底推文 細則再討論12/08 01:59
→ olycats : 不同意-> 交易文不禁止貼文 但規範可以再討論 調整12/08 01:59
→ olycats : 請問版主是這樣子嗎12/08 02:00
→ ufotime : 6樓說得對。12/08 07:49
其中投票「同意」的部分,是包含交易文禁止貼文、只能在置底貼文,而不同
意的話,則是不禁止貼文,但規範可以再討論調整。
而投票前實施之新店板板規並沒有全面開放置底交易文(僅有開放部分品項可
於置底交易),因此組務認為「同意」票並非單純禁止發表交易文,而是包含
開放置底交易。
而相對於板主於 #1XnlJE8f (L_TaiwanPlaz) 所開的新投票,於新投票內之同
意票部分為禁止發表交易文、不同意票為維持現有規定。
三、承第二條,組務認為第一次投票的同意票部分,除了禁止交易文以外,也包含
了開放置底交易文;而第二次投票則僅針對現有之週六交易文是否繼續開放來
進行投票。兩個投票並非完全相同,而板主於第二次的投票說明內也有明確說
明同意票與不同意票分別代表之板規修正,組務認為未達濫用投票,因此本案
維持板主判斷,第二次投票仍屬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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