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訴] 不服 ChungLi 板主 wild2012 水桶之判決

作者: tw00176060 (Andy)   2021-03-07 00:44:35
申訴人:tw00176060
被申訴人:wild2012
看板板名:ChungLi
申訴訴求:申請撤回不當水桶及劣退
申訴內容:
我於ChungLi板,PO文揪團讀書會,關於股票的討論。單純聚會,不涉及任何營利、招收會
員,類似的讀書會在StudyGroup板也很常見。因在中壢揪,主要成員也是中壢人,故我在
中壢板揪團。
Wild2012,以板規2.4水桶我一年+劣退。
但板規2.4為:嚴禁轉讓任何「法律或政府法令禁止(於網路)交易之財貨/服務」之交易文
2.4為禁止交易商業行為,明顯與我的單純讀書會毫無相關,如一般的閒聊聚會般,且我的
文章中,也沒有任何營利、招收會員等相關字眼。wild2012卻僅以自身的主觀猜測,及沒
有任何證據下,以毫無關聯的板規,快速進行處分,頗為荒謬。此外,以國家法律面來看
,更無任何要求人民討論股票還需有「相關證照」的說法。故不論以板規或法律為理由來
對我PO的文章進行處分,都顯得牽強附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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